“你为什么认为昨晚的枪是冲你开的?”
他朝四下扫了一眼,说:“约翰,今天是你先看到了我,对不对?我发现你之前你已在我背后站了好长时间。”
“是的。离你还有100 码的距离我就认出了你。”
“你怎么知道是我呢?”
“因为我现在已经了解了你的规律,阿尔弗雷德。你对高尔夫球热衷得简直近乎发疯。我料到你一大早就得开始练球。”
他笑笑,显然觉得我的话是对他的恭维。“可周围也有一两个练球的人,为什么你能在100 码开外偏偏认出了我?”
“你的击球姿势非常特别。而且我也认出了你穿的花呢衣服。你每次打球都是这一身。这大概算是你的商标吧。”
“没错。我有三套打球用的服装,都是哈里斯牌花呢。但这礼拜除了今天之外,我没有穿这样的服装。我一直穿一身浅绿色夹克和裤子。这身衣服冬天时我在布来克希斯没穿过,因为太扎眼。可现在阳光明媚,又在海边,它就不那么显眼了。”
“这和杰克逊挨枪击有什么关系呢?”
“其间的关系是:昨天杰克逊穿的衣服跟我的一模一样。这身服装比较特别,运动员里只有我俩人穿。”
“所以你觉得开枪人是冲着你去的?”
他点点头。“肯定是。很巧的是,昨天有一位从伦敦来的观众,顺路用一辆封闭马车把我从俱乐部送回了我的旅馆。所以凶手在夜色中认错了人。他见杰克逊步履蹒跚地往家走,就朝他开了枪。”
说罢他领我走进楼里的更衣室,让我看他那套服装。衣服质地不错,绿得扎眼,我觉得阿尔弗雷德的穿着品位偏于保守,似乎不该穿这类衣服。
布里莫尔去参加半决赛后,我便前往昨晚发生枪击的地点查看。那地方很偏僻,是伏击的好场所。杰克逊是在一个小胡同里遭到枪击的,胡同坐落在一排高大房屋的后面,晚上寂静无人。干硬的鹅卵石上没有留下任何脚印,无从判断开枪者的身材高矮。
我在小巷里来回走了一趟,结果发现一块发黑的渍点,我断定应该是杰克逊留下的血迹,地点离他住的房子的后门只有三码远。因没有发现更多的证据我颇感失望,正欲离开去看我朋友的半决赛比赛时,我突然见到一小块金属,令我心跳不已。
我是在小巷的尽头找到的,那里的一截残垣断壁上长着一棵山植。我把金属小心翼翼地用手帕包好,打算拿回贝克街让福尔摩斯过目。
此外在破墙壁的灰浆里我还拾到一颗弹壳,显然是没有打着乔治杰克逊的那颗。
阿尔弗雷德布里莫尔在三威治的赛事中大获全胜。他的胜利易如反掌,因为对手乔治杰克逊躺进了医院。布里莫尔在球场上打得顽强专注,像是着了魔似的一帆风顺。他在取胜后的演说中对比赛的组织者表示感谢,并衷心希望“一流的高尔夫球手”杰克逊能早日恢复健康,重新返回球场。
我在离开三威治之前去了趟警局。负责此案的正巧是和我及福尔摩斯都打过交道的弗雷斯特警长。他说通过对当地罪犯的调查,没有找到什么证据。
“当地人作案一般不用枪,”弗雷斯特说,“棍棒是常见的凶器,使枪的较罕见。”
“杰克逊被抢劫了吗?”
“好像没有。他遭到袭击时已喝得酩酊大醉,所以好多事都说不清。他连当时是回家都记不住了,更甭说挨枪击的细节了。当时他口袋里有一些铜子,但没被抢。
而且他的表也仍在他衣袋里,虽说那表不怎么值钱。”
“他见到开枪人的模样了吗?”
“没有。事发后好几分钟他才知道挨了枪子。”
“你应该再找他谈谈。”
弗雷斯特点点头。“明天一早我们就去医院。华生医生,别指望他能回忆起什么来,别忘了,枪是从他背后射击的,而且当时天色已黑。但他可以跟我们说说有没有仇人,谁有枪之类的情况。”
“警长,我还有另一个推测:会不会是打错人了?”
接下去我把布里莫尔和杰克逊都穿着同样服装的情况告诉了他。然后又把三个月前发生在布来克希斯的一系列事件透露出来。
他听时没插话,却很吃惊。“你们难道没报案么,华生医生?”
“奥斯本上尉和他的狗遭袭击的事倒是报告了当地警局。结果什么也没查出来。”
“但后来的事都没报案?一直发展到枪击秘书长?”
我感到很难堪,内心里诅咒布里莫尔和福尔摩斯让我陷入这样的境地。
“我的话他们不听,布里莫尔和俱乐部会员是为了保护俱乐部的名声;福尔摩斯则认为用不着警察的帮助他就能解决此案。”
“你能不能劝布里莫尔赶紧报案?虽然已晚了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