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体毛!福尔摩斯,这些毛可能来自于啮齿目动物,而且很可能来自小白鼠身上。”
福尔摩斯先生摇了摇头,说道:“过去,为了写一篇专著,我曾作过一些这方面的研究。从这些研究的经验来看,这些动物体毛来自一只野兔身上,而且可能是只荷兰种的野兔。这种野兔体型较小,能够藏在帽子里:另外,如果你细心观察,你就会发现除已发现的白毛之外,还有一些黑毛夹杂在其中,这恰恰是这种兔子的特征。”
我觉得这种解释颇有些荒唐可笑,于是,提出一个质疑:“谁会把一只野兔…
…且不管它是荷兰种还是别的什么种……放在这样一顶价格不菲的丝绸帽子里呢?”
“华生,别忘了他是个魔术师。魔术师的身份会使我们对他总体风格和形象有个大致的了解。顺便提一下,我们这位来客尽管很年轻,但已经有些脱发了。帽子的防汗带上有一些毛发,这些毛发毫无疑问是人的头发,而且为了保护好他稀疏的头发,帽子的主人曾用过润发油。”
我不得不承认福尔摩斯先生的解释确实令人信服。
壁炉台上的钟敲了十二响——这只钟是一位当事人为了表示感谢赠送给福尔摩斯先生的。过了几分钟,哈德逊太太才端着托盘进来,托盘里放着来客的名片。
福尔摩斯看了看名片,大声念道:“霍勒斯。戈尔丁,‘旋风魔术师’。”
这张名片比一般上层社会所用的要大,但看上去质量还算不错,只不过装饰上过分夸张了一些。
戈尔丁先生果然是位体态发福的年轻人,衣着华贵但有些不修边幅。他没戴帽子,一头稀疏的黑发;粗胖的手指上戴着戒指,领结上别着配有珠宝的饰针,他给人一种穿着过于讲究,甚至俗气的印象,上层社会的人不会这样的。其貌不扬的脸上总是挂着一种可爱的微笑,但举止颇有些魅力。戈尔丁先生讲话时带有浓重的地方口音,但我却分辨不出究竟是来自哪里的。
“福尔摩斯先生,本人就是戈尔丁,想必你已经见到了我那顶帽子了;我现在心里就像出了海的船突然漏了一个大窟隆!”
他最后一个词拖着美国英语的腔调,听起来像刚吞了一剂致命的毒药,让人作呕。
福尔摩斯先生把我向他作了介绍:“这是我的朋友、同事,约翰。华生医生,在他面前,不必有什么顾虑,有事你尽管说。请坐,戈尔丁先生,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呢?”
这位身材矮小颇招人喜欢的魔术师,坐在一把舒适的扶手椅上,开始操着一口结结巴巴的英语讲起来,其中又时不时地带着点儿美国味儿或插进几个美国词。
“福尔摩斯先生,华生医生……当然,我不是个英国人,英语讲得不太好,请原谅;我是俄国人……不,应当说是波兰人……或者说是立陶宛人。我也说不清自己到底该是哪个国家的人,因为我不清楚自己出生时所在的家乡被哪国的军队占领。
我出生在维尔加镇,父母住在贫民区,但在我很小的时候,全家人就离开那里移居美国。我们住在田纳西州的纳什维尔城,在那里我们常受到欺辱,但总比遭受哥萨克人的欺凌强得多了。在我十一岁的时候,碰到了一个名叫亚力山大。赫尔曼恩的大魔术师,他竟能从我的耳朵里取出硬币来,我就想拜他为师。刚离开学校时,我在叔叔的店里混了一阵子,后来又跑到了芝加哥,在一个杂耍剧团里当配角。”
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一直极为耐心地听着,可听到这里,他禁不住打断了戈尔丁的话:“戈尔丁先生,你讲的个人经历非常有趣,但这些与今天你想跟我们讲的有什么关系?”
戈尔丁显得非常沮丧,连忙道歉:“福尔摩斯先生,对不起,我说这些只是为了让你知道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外奋斗,仅仅几个月前才来到贵国,在宫廷戏院表演。
我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掌握着与众不同的魔术,而且变得速度非常快……”
福尔摩斯先生又开始显得极不耐烦,最后,戈尔丁终于讲到正题上来了。
“真正使我走红的是爱德华国王不只一次地来戏院观看我的表演。他非常喜欢我的魔术,看了又看。最后邀请我到桑德瑞汉姆宫去表演。他在那里举行了一个盛大晚会,要我为他的客人们表演。国王陛下因此赐给我这枚饰有钻石和红宝石的装饰别针,戏院也延长了我的表演合同,并赠予我‘皇家魔术师’的称号。”
福尔摩斯再也耐不住性子了,但听到桑德瑞汉姆宫的私人演出,他似乎才感觉到下面的内容可能很重要。戈尔丁意识到他现在已经吸引住了我们,于是继续饶有兴致地讲道:“唉,在我回到伦敦之前,一切还都好好的。可后来我听说桑德瑞汉姆宫的音乐室里丢了一件极为珍贵的画。这下我可倒霉了!我曾在那个房间为表演化过妆,因为这个房间直接通向用作剧场的宫廷接见室,便于我做些演出前的准备工作。当然,别人也曾去过那个房间,但我是个外国人,所以,很容易被别人怀疑。
伦敦警察厅刑事部的莱斯特雷德警官曾盘问过我这件案子,不过,他倒是没有找我什么麻烦。但我知道自己有了麻烦,因为在我大红大紫的当儿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会毁了我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