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史书,《史记》述人物事迹既要记人之生,又要载人之死,如此方是历史人物的完整传记。按现在的眼光来看,小说完全可截取人物某一段时期的经历,不必对他们的一生作出有头有尾的交待。可是,唐传奇在描述人物的主要事迹之后总要有个尾巴,一定要从人物之生写到人物之死,否则就是以“莫知所之”、“不知所适”、“遂亡其所在”、“后世人莫有遇者”等句式交待人物之结局。明清小说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甚至某些人物的结局若未被明确交待还会被认为是一种缺漏,如金圣叹就批评《水浒传》没有写王进下落如何,没有写栾廷玉如何死是作品中的白玉微瑕。造成这些情形的原因不用说还是由于史记的传记格式对中国古代的小说有着深远影响。
《史记》人物传记后一般都有以“太史公曰”形式出现的论赞,这些论赞或褒贬人物,或表明作传缘起,或进行考证,这样的格式也影响到了唐传奇,至于《聊斋志异》篇末的“异史氏曰”那就更加明显了。
《史记》中的许多人物和事迹还成为后世小说戏曲取材的对象,而且,因为《史记》塑造人物、描绘事件的典型性,人们在谈到某一类型的人物或事件时常常以《史记》中的人物与事件进行指代。如说到仗义疏财、结纳人才之士不妨称之为“赛孟尝”,说到骁勇骠悍之人不妨称之为“小霸王”,说到知己不妨称之为“管鲍之交”,说到暗藏杀机的聚会不妨称之为“鸿门宴”,说到别有用心不妨称之为“项庄舞剑”,说到命薄时蹇常常会提起李广,谈到豪富之人往往以邓通指代。
《史记》的人物事迹还形成了众多典故,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常常会用到。《史记》中的典故如此众多,简直可以说是俯拾皆是,以至于我们随便用一些方式编排这些典故居然都能串起来。下面就用“东西南北中”与“一二三四五”把《史记》中的一些典故给串起来。
先看一看“东”:
李斯未相秦,且逐东门兔。
(李白《送溧阳宋少府陟》)
千载商山芝,往者东门瓜。
(杜甫《喜晴》)
东门有闲地,谁种邵平瓜。
注(许浑《下第寓居崇圣寺有感》)
知道东门黄犬,不似西山白鹭,风月了平生。
(葛长庚《水调歌头草涨一湖绿》)
谁叹东门猎倦,谁笑南阳舞罢,万事五更钟。
(刘辰翁《水调歌头百千孙孙子》)
“东门”的典故出于《史记》的主要有二:一见于《李斯列传》: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李斯贪图富贵,与赵高勾结谋害了公子扶苏而立二世胡亥,最后又为赵高陷害。临刑前,李斯有一番悲叹。后常常用“东门”之悲、“上蔡”之悲、“东门黄犬”、“上蔡黄犬”、“东门狡兔”、“上蔡狡兔”等表示对仕途险恶、富贵无常的感叹。
一见于《萧相国世家》:
召平者,故秦东陵侯。秦破,为布衣,贫,种瓜于长安城东,瓜美,故世俗谓之“东陵瓜”,从召平以为名也。
召平秦时为侯而后来潦倒,以卖瓜为生,后世常常以“东门瓜”为典慨叹世事沧桑。如:
路旁时卖故侯瓜,门前学种先生柳。
(王维《老将行》)
别后能相忆,东陵有故侯。
(骆宾王《秋日送别》)
欲知东陵味,青门五色瓜。
(李峤《瓜》)
“东门瓜”有时还可指代归隐,如“儒冠曾把身误。弓刀千骑成何事,误了邵平瓜圃”(晁补之《摸鱼儿买陂塘》)、“有邵平瓜圃,渊明菊径,谁肯徘徊”(吴泳《八声甘州每逢人》)、“重慕想,东陵晦迹,彭泽归来,左右琴书自乐,松菊相依”(周邦彦《西平乐稚柳苏晴》)、“何如种瓜秫,带一锄,归去隐东陵”(张炎《木兰花慢江南无贺老》)、“举手钓鳌客,削迹种瓜侯”(张元干《水调歌头举手钓鳌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