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查理意识到有个女孩正走在自己身边。个子小小的,很有种小仙子的美丽。女孩揪了揪他的袖子,“我们这是要去做什么?”她问,“我们要去哪儿?”
“我们在悼念父亲,”胖查理说,“我想是这样的。”
“这是不是那种真人电视秀?”
“希望不是。”
蜘蛛停下来,转过身,眼中的光芒有些迷离。“就是这儿,”他宣布说,“我们到了。换作是他,肯定会来这种地方。”酒吧的大门上贴着一张鲜艳的橙色海报,上面有手写的通告。今晚。楼上。卡拉OK。
“歌,”蜘蛛说,“演出时间到了!”
“不,”胖查理猛地停下脚步。
“这是他的爱好。”蜘蛛说。
“我不能唱歌。不能公开唱,而且我喝醉了。而且,我真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这是个绝妙的主意,”蜘蛛脸上挂着说服力十足的微笑。如果运用妥当,一个这样的微笑足以发动一场圣战。但胖查理没有被说服。
“你看,”他试图掩饰话语中的慌乱,“有些事是人们不会去做的。对吧?有些人不会飞,有些人不在公开场合做爱,有些人不会变成一缕烟消失了不见。这些事我都不会做,而且我也不唱歌。”
“就算为老爹也不行?”
“为老爹就更不行了。他不能进了坟墓还让我难堪。好吧,除了他已经做到的部分。”
“抱歉,”一个女孩说,“抱歉,但是我们要不要进去啊?我在外面快感冒了,而且茜比拉要嘘嘘。”
“我们进去。”蜘蛛说着冲她露出微笑。
胖查理试图反驳,试图表明立场,但已经被人群涌了进去,心里只恨自己没用。
他在楼梯赶上蜘蛛。“我可以进去,”他说,“但是我不唱歌。”
“你已经进来了。”
“我知道。但我不会唱歌。”
“既然你已经进来了,再说自己不会进去,实在没什么道理。”
“我不能唱歌。”
“你不会是说我把所有音乐天赋也都继承了吧?”
“我是说,如果我在公开场合开口唱歌,就会难受。”
蜘蛛安慰似的捏了捏他的胳膊。“看我的吧。”他说。
过生日的女孩和两个朋友磕磕绊绊地走上了小舞台,一边唱起《舞后》,一边笑个不停。胖查理喝着别人递来的奎宁杜松子酒,台上三个女孩每次跑调、每次走音都令他难受得直皱眉。参加派对的人群中爆出一阵掌声。
又一个女孩走上了舞台,正是那位询问胖查理这是要去哪儿的小仙子。《与我同行》的前奏响起,她以歌唱这个词所能包容的最边缘最离谱的方式唱了起来:她搞错了每个调门,每句歌词都起得太早或是太晚,大部分还都唱错了。胖查理真替她感到难受。
一曲唱罢,女孩跳下舞台,走向吧台。胖查理准备说点安慰的话,但却发现她散发着愉快的光芒。“真是太棒了,”她说,“简直不可思议!”胖查理替她买了一大杯橙汁加伏特加。“真是笑死人了,”她对胖查理说,“你不试试吗?去吧。你一定得试一下。我打赌你不会比我更烂。”
胖查理耸耸肩,希望能够以此表示他烂得程度深不可测,无远弗界。
蜘蛛走向小舞台,就仿佛有一束聚光灯一直打在身上。
“我打赌他唱得肯定不赖,”橙汁伏特加说,“是不是有人说过,你是他兄弟?”
“不,”胖查理别别扭扭地嘟囔道,“是我说过他是我兄弟。”
蜘蛛唱了《木板路下》。
要不是胖查理太喜欢这首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胖查理十三岁时,坚信《木板路下》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歌曲(等他长到饱经沧桑看破红尘的十四岁时,这个宝座才让给了鲍勃玛利的《没有女人,没有哭泣》)。现在蜘蛛唱着他最喜欢的歌,而且唱得很棒。他唱得有板有眼,唱得真情流露。人们不再饮酒,不再说话,所有人都看着他,所有人都在倾听。
蜘蛛一曲唱罢,台下的喝彩声此起彼伏。要是他们戴着帽子,肯定早就抛到空中了。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想跟来了,”橙汁伏特加对胖查理说,“我是说,你跟不上他,对吗?”
“哦……”胖查理说。
“我是说,”她露齿一下,“你知道兄弟中继承了所有天赋的人是谁。”她说这话时,歪着脑袋,翘着下巴。肯定是这翘下巴惹得祸。
胖查理直奔舞台,一步步往前猛走,敏捷的身手让人印象深刻。他在冒汗。
接下来的几分钟变得一片恍惚。他对DJ说了两句话,从单子上选了《永志不忘》,等待了仿佛永恒的几秒钟,然后接过了别人递来的麦克风。
他的嘴很干。他的心在胸中乱蹦。
屏幕上显示出第一句歌词:永志不忘……
胖查理真的可以唱歌。他有音域,有嗓子,有能力。他唱起歌来整个身躯都会变成一件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