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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职业成长  学科:文学  发布:2022-05-07  ★★★收藏章节〗〖手机版

在房屋后面有一条林荫小道,在小道上设有一个游乐场。夏天,以及礼拜天讲道以后,仆人和家禽饲养场的人就聚集在那里,分几堆玩牌,但赌的不是钱(赌钱是不许可的),也不是酒(酒是主人提供的),而是主人慷慨捐赠的奖品,通常是一样小家具或一块实用的服饰。赌的次数,视奖品的价值而定,如果是一件相当值钱的奖品,例如银耳环、领饰、丝袜、细呢礼帽或其他类似的东西,一般就要经过几场争夺,才能争到手。玩的方式不是一种,而是有好几种,一则是不让玩得最好的人一个人把所有的奖品都夺走了,再则是让大家都熟悉各种各样的玩法,大家都可玩得挺好、挺棒。有时候是看谁先跑到设在小道那端的终点,有时候是看谁掷石头掷得最远,有时候是看谁负重的时间最长,有时候是打靶中奖。玩的时候,在大多数情况下还要举行小小的仪式,以便延长玩的时间,并使大家感到高兴。男主人和女主人经常到场观看,有时候还带着他们的孩子一起去。甚至外面的人也会被好玩的场面吸引,也来观看;有些人还想参加,但是,除非得到主人的允许和玩的人的同意,是不让参加的。玩的人觉得,如果轻易就答应外面的人参加的话,那对他们是很不利的。这种玩法,逐渐逐渐地就变成了一种表演;演员在观众的目光鼓舞下,他们是宁要观众鼓掌,而不在乎是不是得奖。他们变得比从前勇敢和灵巧,彼此都比从前更互相尊重了。他们已认识到,他们的价值在于他们的自身,而不在于他们手中的财富,因此,尽管他们是仆人,他们全都把荣誉看得比金钱还重要。

如果给你详细叙述这个办法带来的好处,那是很花时间的;这个办法表面上好像很简单,思想平庸的人还看不起,但实际上这是一个花费少而收效大的好办法。德沃尔玛先生对我说,这些小小的按时举行的娱乐活动,是他的妻子首先想出来的,每年的花费也只不过五十埃居。“在我的家务和事业上,”他说,“虽然花了这笔钱,但由于那些把主人的欢乐看作是自己的欢乐的忠心耿耿的仆人工作十分勤奋和仔细;由于他们把我的家看作是他们自己的家,因而对我的家极其关心;由于他们在劳动中可以发挥他们在游戏中获得的精力;由于可以经常保持他们的身体健康,保证他们在这样的年龄不会产生通常见到的生活没有节制的行为,不会患因生活没有节制而常患的疾病;由于防止了他们因生活越轨而必然产生的欺诈行为,从而使他们永远作诚实的人;最后,由于在我们家里花很少的娱乐费用,我们就可获得这么多的乐趣,我得回来的好处,将几倍于我花的钱,这,你相信吗?在我们的仆人当中,如果有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不适应我们的办法,想找各种借口到他觉得是好玩的地方去,我们一律允许,不过,我们将把这种喜欢放荡的倾向看作是一种值得怀疑的迹象;有这种迹象的人,我们将毫不迟疑地把他辞掉。因此,这种娱乐办法既可以为我们保留好人,也可以用来帮助我们挑选仆人。”绅士,我承认,我在这里还没有见到过哪一个主人是像他们这样能同时把他们雇用的人既培养成为他们生活服务的好仆人,又培养成为他们耕地的好农夫;既培养成保卫祖国的好士兵,又培养成将来在命运召唤的时候跃身于各阶层的人。

到了冬天,娱乐的种类变了,劳动的内容也变了。礼拜天,家中所有的人,甚至住在附近的邻居,不论男人或女人,在劳动之后都来到一个大厅;大厅里有炉火,有酒、水果和点心,供大家吃;还有一个人拉小提琴,让大家跳舞。德沃尔玛夫人每次都要到大厅去,至少要在大厅里呆一会儿,使厅里的秩序井然,大家玩得很有节制。她自己跳舞的次数也不少,虽然是和她自己家里的人跳。这种做法,我起初觉得它和耶稣教徒的严峻作风不大符合。我把我的看法告诉了朱莉;她对我的回答,大意如下:

“纯道德的清规戒律是如此之多,如果再给它增加一些不同的规矩,就很可能使主要的东西受到损害。有人说,大部分僧侣就是这样的;他们在千百条没有用处的清规的束缚下,竟连什么叫荣誉和美德都搞不清楚。这个缺点,在我们这里虽不太严重,但也不是完全不受它的影响。就拿我们教会里的那些人来说,正如我们宗教信仰的圣洁性高于其他的宗教一样,他们的智慧也超过所有其他的教士,然而,他们也有一些看来是根据偏见而不是根据理性制定的信条;他们对跳舞和聚会的谴责,就是其中之一:好像跳舞比唱歌的坏处多似的,好像这两种娱乐活动并非同样来自大自然的启发似的,好像大家聚在一起高高兴兴地进行天真无邪的诚实的娱乐活动是一种罪恶似的。就我来说,我的看法与他们相反。我认为,尽管男人和女人聚在一起,只要他们的娱乐活动是公开进行的,那就是无罪的;反之,即使是最高尚的事情,只要是私下进行,那就是值得怀疑的①。男人和女人是彼此互为对方而生的;大自然的目的,是要他们通过婚姻而结合在一起。凡是虚伪的宗教信仰,都是和天性相矛盾的。只有我们的宗教信仰是符合天性的发展,并能纠正天性的谬误,给我们以适合于人的神的教诲。因此,在婚姻问题上,它不在世俗的障碍之外,再增加另外的规矩,因为那些规矩,在《福音书》上没有讲过,而且是与基督教的精神相违背的。让那些已达结婚年龄的年轻人有互相表达爱慕之情的机会,在集会上大大方方地互相认识;在众人的眼睛的不断注视下,他们是一定会自尊自重的。让他们通过一种愉快的、健康的并适合于青年人活泼的天性的活动,两情款沿地相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无任何非礼的行为,请问,这在哪一点上违犯了上帝的旨意?你是否能想出一个比这样做法更诚实的办法,至少做到在外貌上不欺骗别人,并且向那些想认识我们的人展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让他们下决心爱我们?彼此既然相爱,难道不理所当然地应互相使对方高兴吗?两个想结合在一起的贞洁的基督徒,在心中萌发上帝要求他们产生的互爱,这难道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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