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做奴仆的事情,是如此的不符合人的天性,所以做起来不能不令人产生不快,然而朱莉家的仆人却尊敬主人,对主人甚么意见也没有。即使有时候对女主人略有微词,那也比称赞的话好。谁也没有诉说她对仆人照顾不周,说她给这个仆人的好处比那个仆人多。谁也不愿意自己所表现的热情落后于同伴,每个人都想争第一,因为他们都认为自己对她忠心耿耿,所以应该当第一。他们唯一的怨言和最不应有的想法,就是这一点。
除了上下级的关系外,还需要有同级关系的配合;在一个家庭的这一部分的管理上,其难处也是不少的。嫉妒和利害关系,使一个家庭的仆人不断分化,即使在这个仆人很少的家庭里,也是如此。他们几乎是从来没有统一过,其结果,不能不使主人遭到损失。他们也有齐心的时候,那是为了一起去偷东西才齐心。即使他们忠忠实实地干活儿,他们每个人也会想办法抬高自己损害别人。他们不彼此为敌,就互相勾结,串通一气,因此,很难找到一个能同时防止他们进行欺骗和发生纷争的办法。大多数主人只能够在这两个弊端当中避免一个。有些主人把利益看得比诚实还重要,因此,他们鼓励仆人打小报告,以为最好的办法是使他们都变成密探,彼此监视。另外一些主人则比较懒散,他们觉得仆人偷他们点东西没有关系,只要平平安安不惹事就行。他们认为:要保持尊严,就不能接受仆人的意见,即使是忠实的仆人有时候出于至诚而提出的意见。这两个做法都不对。第一个做法,将在仆人当中继续不断地引起与家规和良好的秩序不相容的麻烦,结果,势必招来一大堆狡猾的人和爱告密的人,他们将千方百计地出卖他们的伙伴,而且将来有一天也许会出卖他们的主人。第二个办法,不愿意过问仆人中间发生的事情,就等于是在允许他们勾结起来反对自己,使坏人得到鼓励,好人受到挫伤;花了很多钱,结果,养的都是一些傲慢的坏蛋和懒蛋;他们串通起来损害主人的利益,把对主人的眼务,看作是他们对主人的恩惠;把偷盗主人的财物,看作是他们应有的权利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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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曾经相当仔细地观察过大户人家的管理办法,我很清楚地发现:要求一个有二十名仆人的主人,弄清楚仆人当中哪一个是诚实的人,而且不把最坏的仆人当好人,那是不可能的。单单这一点,就使我不愿意到有钱的人家去住。生活的甜蜜的乐趣之一,即得到信任和尊重,对那些坏人来说,已完全失去了。他们的黄金,是花了很高的代价才买到的。——作者注
在家庭和社会的治理方面,有一个大错误,那就是企图用一种坏事去对付另外一种坏事,或者在两种坏事之间求得平衡,好像那些破坏秩序的基础的事情,还可以用来建立秩序似的!采取这一错误的做法,其结果,必然会造成种种恶果。在一个家庭里得到容忍的坏事,都不是孤立的,只要让其中的一个发生,千百件坏事就会接踵而来。不用多长时间,它们就会使那些做坏事的仆人陷于毁灭,使容忍那些坏事的主人的家受到破坏,使耳儒目染的孩子们也遭到败坏,或者也跟着去干坏事。哪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敢为了一点点儿利益就容忍那些坏事?如果在自己的家里得不到安宁和忠心,如果要牺牲相互的善意才能买到仆人的积极服务,哪一个诚实的人还敢当家长?
只要到这个家庭来看一看,你就会觉得在这个家庭里不会有这种麻烦;家中的成员的团结,来自他们对家长的依恋。在这里,我们可以找到明显的事例说明:谁不爱所有一切属于主人的东西,谁就不会真心实意地爱主人;这个真理,是基督教的爱德的基础。同一个父亲的孩子,彼此以兄弟相称,这个道理不是很简单的吗?人们天天在教堂里向我们讲这个道理,但从未使我们对它有深刻的认识;而住在这个家庭里的人,虽然没有谁对他们讲过,但他们对它的理解却非常之深。
这种和谐的安排,是从人员的选择开始的。德沃尔玛先生不仅是在雇用他们的时候观察他们是不是与他的妻子和他本人合得来,而且还要看他们之间是否合得来;即使是两个顶好的仆人,只要发现他们两人之间有龃龉,就马上把其中的一个辞掉。“因为,”朱莉说,“一个人数这么少的家,一个他们天天在其中生活和朝夕相处的家,应当说是对他们大家都是很相宜的,如果这个家不是一个安宁的家,那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地狱。因此,他们应当把这个家看作是他们父母的家,家中的人是一家人。只要有一个不为大家所喜欢的人,就可能把这个家搞得乱七八糟。如果这个不招人喜欢的人在家里成天碍他们的眼睛,他们在这里,无论是对他们自己还是对我们,都没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