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的名字是爱德华!”
“我怀的可是我们的孩子。”她尖叫起来,把手放在隆起的肚子上,似乎在提醒卡特林注意这个有力的证据。
对这种无休无止的争论和吵闹,他简直烦透了。
同样,他也无法容忍再被打扰,于是干脆往椅背上一靠,发问道:“你怀孕多久了?”
海伦有些摸不着头脑,“你应该知道的啊,七个月多一周。”
卡特林倾身向前,拍拍打字机旁那叠厚厚的手写稿:“让我们来看看,这本天杀的书已经耗费了我整整三年时间,放在这里的是第四稿了,谢天谢地,也将是最后的定稿。这个人物在第一稿时就被命名为爱德华,在第二第三稿中也叫爱德华,而当这本狗屎书完结出版时他仍然会叫爱德华。早在那个有趣的晚上,早在你气喘吁吁地把那张透析片扔到我面前之前,他已经被叫做爱德华好几年了!”
“这不公平!”她抱怨,“他不过是小说里虚构的人物,即将出生的是我们真正的孩子。”
“公平?你想要公平?没问题,这不难解决,我们俩的头胎就叫爱德华。这样算不算公平?”
海伦的表情由阴转晴,甚至有些害羞地笑了。
她还想说什么,却被卡特林挥手制止,“当然,必须说明的是,只要没你打扰,最多一个月我就能完成这本该死的狗屎,你则需要更多一点时间才能生下你的孩子。不过这是我能给你的最大程度的公平。你得努力加油,才能在我写上‘完结’二字之前得到这个名字。否则,我这边的孩子——”他又拍拍那叠稿纸,“将会是头胎。”
“不,你不能这么做!”她愤怒地跳起来。
卡特林不予理睬,转身继续打字。
“我的头胎。”理察德卡特林喃喃自语。
“确确实实的亲生骨肉。”德那霍开怀大笑,举起瓶子向卡特林敬了个礼,“敬父子团聚!”他将整瓶酒一饮而尽,接着把空瓶子朝房间对面掷去,“砰”地一声在壁炉上方炸开。
“这是一场梦。”卡特林瞪大眼睛,摇了摇头。
德那霍咂咂舌头。“听着,老家伙,面对现实吧,我是真实的。”他跳到“爸爸”面前,“肖像复活啦,”他鞠了个躬,“冒油的牛肉和其他作呕的东西都在哪儿?哦,先生,请你先点份匹萨。”
“别想吓唬我,我可以参加你的游戏。”卡特林顿了顿,“但请说明白,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德那霍咧嘴一笑,“谁?我吗?鬼才知道我要什么!我从生下来就不明白自己有什么追求。那本天杀的书里没写,谁都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真是他妈的‘混混日记’!”
“很好,这正是我的写作意图。”卡特林得意地说。
“哦,我明白。”德那霍道,“我可一点儿不笨。老迪奇卡特林的孩子怎么可能笨呢,对吧?”他慢步走向厨房,“冰箱里应该还有啤酒,来一瓶?”
“当然,”卡特林回答,“不是每天都有头胎子来探望我的。DOS EQUIS再加片酸橙,就这样。”
“哟,享受起西班牙佬的东西来啦?妈的,居然不要PIELS了!从前你可是最喜欢PIELS的。”他边说边进了厨房,不一会儿便带着两瓶DOS EQUIS出来,一手捏着两个瓶口,指尖浸在酒里;另一手拿只生洋葱。随着走动,瓶子叮当作响。他递给卡特林一瓶,“给,我的指头也沾光,吸了点儿文化。”
“没有酸橙?”卡特林抱怨。
“你他妈的自己去拿。”德那霍回答,“不然还想怎样?扣我的零花钱吗?”他哈哈大笑,把洋葱往空中一抛,用嘴接住后大咬一口,“洋葱,”他说,“该死的洋葱,就像我欠你的债,爸爸。每次我不得不去咬生洋葱的时候都这么想。去你妈的,我不懂你为什么明知道我不爱这鬼东西,却偏偏要我去吃它。那本该死的书里净是些鬼话。”
“这正是我要达到的效果。”卡特林解释,“洋葱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你吃它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多么了不起,瑞琪镇的其他闲人可干不了这事儿,这让你觉得有地位;更深层次来讲,生吃洋葱代表了你对生活的态度,代表了你的渴望,因为生活就是苦涩和甜蜜合为一体的。”
德那霍又咬了一大口洋葱。“放屁,”他说,“你他妈的真该狠狠咬上一口,看看自己有多喜欢这玩意儿。”
卡特林啜了口酒,“我那时还很年轻,这毕竟是我的第一本书。当然,还算是不错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