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边拆着画框上的棕色包装,一边发愁。不出意外,他会给米雪尔打电话,告诉她这幅新作是多么出色,又是多么寓意深刻;告诉她他很想念她,打算邀请她一同过感恩节等等。别再烦恼了,问题只能这样解决。他不会再与她有任何争吵,甚至不会提起上次的事件。因为一旦提起,父女俩多半又是互不让步,一切重来。这不过是家族秉性,卡特林骄傲地想,固执流淌在血液里,根深蒂固,如同我们的高颧骨和宽下巴。可以说,这是卡特林家族的传统。
画像的边框古旧典雅,木雕精巧,质地沉重,完全符合他的口味。比起那幅镶黄铜边的旧画,新画框和房内维多利亚风格的家具更为般配。卡特林用力扯下包装纸,急切地想知道女儿画了什么。她快三十岁了——或者已满三十了?他从来记不清她的年龄,连她的生日也不清楚。但不管怎样,她应该比二十岁时画得更好才对。这幅新作无疑会很棒。他撕落最后一片包装纸,急不可待地翻转画框。
真的太棒了!他不由得瞪大眼睛。这绝对是米雪尔的最佳作品!精致,臻于完美,可是……可是,细看之下,卡特林的火气慢慢上扬。
这不是她。画中人不是米雪尔!怒火腾上脑门,原来这根本不是表达歉意的礼物。米雪尔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直愣愣地瞪着画中人。
一个他不认识的人,但这张脸又仿佛在哪里见过,见过千万遍之多。他脑中翻江倒海。
画像中是个年轻男子,也许不到二十岁,微鬈的棕发里却已夹杂了几根银丝。他仿佛刚刚睡醒,头发凌乱,盖住了眼睛。他的眼睛……清澈的绿眸,墉懒的神色,仿佛正在享受某些隐秘的玩笑。他同样有卡特林家族特有的高颧骨,只是下巴的线条全然不同。挂在扁平大鼻子下的笑容里透出一抹嘲讽意味。综合看来,男子的神情多少有些傲慢。他穿着褪色的粗布裤子和松垮的WMCA②圆领长袖T恤,一只手里还抓着一块咬掉半边的生洋葱。画像背景是一堵布满涂鸦的砖墙。
他猛然醒悟。创造这个人物的,正是他卡特林自己。
这是理察德卡特林出版的第一部小说《混混日记》中的男生,名为爱德华多诺万。但他身边友人、周遭同辈以及书中的其他角色都习惯于叫他德那霍。他是这本书的主角,一个油嘴滑舌的青年人,时而因为小聪明吃点苦头。只消瞧着这幅画,卡特林便宛如与其相识一生了。从某些方面而言,这样说确实没错。卡特林以自己的方式创造了这个人物,用作家独有的情怀了解并珍爱着他的孩子。
卡特林仔细打量着画像里每个细小笔触。德那霍,米雪尔简直描摹出了一个活生生的他。过去种种再次浮现脑际:所有场景他都花费了大量心血,每个人物他都用心塑造,至今还能清楚地唤出他们的名字:猴子、鱿鱼、南茜……作为故事主要舞台的瑞琪小镇匹萨店(这在他脑海里仍然栩栩如生),亚瑟的摩托车买卖,高潮部分的匹萨之战。这其中,德那霍最为特别:聪明过头、混迹街头、虚度光阴,全是那个年龄的青年的写照。他老爱高声感叹:“开不起玩笑的人真他妈没意思!”——这句话也是全书的结尾。
突然,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涌上理察德卡特林心头,宛如与多年好友重逢一般。
但在同时,他又想起和米雪尔那场暴风骤雨般的争吵,那些肮脏的毫不留情的字句。他陡地明白,她是想告诉他,能陪他度过一生的只有那些虚构的人物。卡特林的脸色愈发难看了。“狗娘养的婊子!”他脱口而出,无处发泄的愤怒让他像困在笼中的野兽。他快步闪出房间,半途猛回转身,朝着黑暗大吼一声“婊子”,然后毫不客气地“砰”一声甩上门,气冲冲地奔进新卧室里。
“婊子!”当时他也是这样骂米雪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