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什么话也不能说得太绝对。听说,曾氏的后人,情况还是不错的。这也可能是他们先世的遗泽,包括家书、家训,起了一定的作用。
耕堂曰:咸同之世,湘乡曾氏,号称伟人。对内尽忠于异族,对外屈膝于列强。接连讨伐起义之民众,极尽残酷。杀人日多,声势益隆。曾氏自言其初衷:为解君父之忧,不畏后世之讥。后虽亦自省:内疚神明,外惭清议,盖饰词耳。早已盖棺论定,实已无案可翻。然政治风云,究非个人私事,时代如彼,对曾氏亦应论世知人。
当其显赫之时,正如长江上往来船只,无一艘不插曾氏旗号,他的一言一行,亦无不为人师法。其所著述,人手一编,众口一词,不敢异议。然仅至民国初年,新的学说兴起,革命者已视彼为粪土矣。因知伟人之言论,其价值,随时代之变化,或因其权势之消长,必有所升降。其升也迅,其降也速;其势也隆,其消也无声。万世不移,放之四海而皆准,乃夸张之说法。传人之论如此,名人之论亦如此。在历史长河中,一种言论,一种学说的沉浮现象,是常见的。它是与时代要求,社会现象相关联的。但一种学说沉落之后,有机会再为浮起,无论如何,不会再有当年的声势和影响。对曾国藩的家书、家训,也要这样去看。
1987年9月2日写讫
三
“天津教案”列在本书的《绥柔》中一章。著者王定安记其梗概云:
同治九年五月二十五日,上谕曾国藩,著前赴天津,查办事件。初天津有奸民张拴、郭拐以妖术迷拐人口,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捕诛之。而桃花口民团,复获妖人武兰珍。兰珍迷拐幼孩李所,鞫讯得实。讪言受迷药于教民王三。闾阎大哗,疑西洋天主教堂所嗾,或言洋人抉幼孩目,剖其心为药料,城外义冢内尸骸暴露,皆教堂所弃。津民益怒,时相聚语谋报复。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檄天津道周家勋等,会法国领事官丰大业,至天主堂公讯。兰珍语言殊支离,案弗能决。适士民观者麇集,偶与教堂人有违言,抛砖石相击。丰大业负气,径至崇厚公署,诉其状。崇厚出见,以枪狙击不中。崇厚抚慰之,且戒勿轻出激民愤,弗从。恚愤出署,路遇杰,复以枪击之,误伤其仆。居民见者皆哗噪,殴丰大业毙焉。遂焚毁教堂洋房数处,教民及洋商死者数十人……
著者对这次事件的叙述,还是比较真实客观的,也很简练,头绪也清楚。在叙述中,又以夹注的形式,引用了当时天津知府张光藻写给曾国藩幕宾吴汝纶的信,详细地叙述了事件的经过,并在文字中透露了知府本人的看法。这是官场的一种手法,所谓先通关节,以便使即将来查办此案的曾国藩先入为主,听信他的报告。
但现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已经是久经仕宦的老奸巨猾,他所注意的不只是下情,更注意的是上情——即朝廷的意图。
而朝廷的意图,又是常常变化的,对涉外的事件,尤其如此。
掌握不好,不只于事无补,甚至会弄得身败名裂。所以,这次皇帝(实际是慈禧太后)叫他查办此案,对曾国藩来说,实在是一个大难关,关系他一生荣辱利害的大考验,大关键。
我有一部石印的《曾文正公手书日记》,不妨再利用一下。
在日记第三十六册,五月十五日,他上了续病假的折子。但朝廷催得紧,他在二十六日记道:“廷寄派余赴天津查办事件。
因病未痊愈,踌躇不决。”二十七日记道:“思往天津查办殴毙洋官之案,熟筹不得良策,至幕与吴执甫一商。”三十日记道:“天津洋务,十分棘手,不胜焦灼。”六月初二日记道:
“余日内因法国之事,焦虑无已。”初三日记道:“将赴天津,恐有不测,拟写数条,以示二子。”六月初六日记道:“是日启行赴天津。”二十二日记道:“因奏请将府县交刑部治罪,忍心害理,愧恨之至。”二十四日记道:“崇帅来谈,夜接廷寄二件,罗使照会一件,阅之郁闷之至,绕室行走而已。”二十五日记道:“是日竟日昏睡,盖心绪烦闷,而病又作也。”七月十六日记道:“非刑拷讯习教人,坚嘱拿混星子及水火会。”
八月十九日记道;“是日天津陈镇及委员二人,在余寓审案,敲搒之声,竟日不绝。”
在知府写给吴汝纶的信中,是痛爱自己的“子民”,反对崇厚的袒护教民和向洋人屈服的。但崇厚是旗人,又是当时执政的恭亲王手下的,洋务得力人士,曾国藩不得不分清轻重,分清去向。与崇厚这个有强硬后台的人,站在一边,当然是上策。他迁就法国公使罗淑亚的要求,奏请将府县交刑部治罪(罗淑亚的要求,是将天津府县抵命)。这样做不能不引起朝野的议论。朝廷固然害怕外国人,但一时也不好大伤人民爱国御侮之气,一直在观望,没有决心。曾国藩对朝廷最终还是要屈服于外人这一点尤其明白。他洞悉清政府的实力空虚,外强中干,反复无常的习性。他下定决心:不惹恼外国人。他警告朝廷:自道光以来,对外常常是“先战后和”的,也就是先硬后软的。又说:现在外国还是强盛的。外国人是只重实力,不讲道理的。他先辩挖眼剖心之说,纯属谣言,然后捉拿凶犯,迅速结案。
王定安记述,当曾国藩初到天津,曾张榜通衢,“仰读书知理君子,悉心筹议。于是至公署条陈者,或欲借津民义愤,驱逐洋人;或欲联俄、英之交,以攻法国;或欲调集兵勇,以为应敌之师。公既谕津民不许擅起兵端,其致崇厚书,有祸则同当,谤则同分之语。报友人则云:宁可得罪于清议,不敢贻忧于君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