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雎 《诗周南》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毛诗关雎序
见《学而第一》第七章“文学链接”。
毛诗大序
见《为政第二》第三章“文学链接”。
3.21 哀公问社①于宰我②。宰我对曰:“夏后氏③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④不说,遂事⑤不谏,既往不咎。”
【注释】
① 社:《鲁论》作“主”。主,《说文》:“宔,宗庙宔祏也。宀者,交覆深屋。”省作“主”,指宗庙之神主,以木为之。《古论》作“社”。社,《说文》:“社,地主也。社亦以木为主以供祭祀。”
② 宰我:孔子弟子,姓宰名予,字子我。
③ 夏后氏:夏代。《尔雅释诂》:“后,君也。”《白虎通》:“夏称后者,以揖让受于君,故称后。”
④ 成事:既成之事。
⑤ 遂事:《广雅释诂》:“遂,竟也。”完成之意。
【文学链接】
社稷不仅是帝王、国家的重大祭祀活动,也是百姓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祈丰年、报丰收的社祭成为重要的民俗,渗透到民间生活之中,并且成为文学创作的题材,如鲁迅《社戏》即是。下面“文学链接”中略举两例以见一斑。
城狐社鼠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君亦见乎为社者乎?树木而涂之,鼠穿其间,掘穴托其中,熏之则恐焚木,灌之则恐涂阤。
游山西村 陆游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
【文化史扩展】
主 社 社稷 这一章鲁论和古论有“问主”与“问社”之不同。作“问主”时,注疏家或有释作“问宗庙之神主”者,郑玄文用鲁论,而释义则作“问社之主”。可见哀公所问的乃指“主”以何木为之。“主”是古代祭祀时所用之物,用木制成。庄述祖辑《白虎通》云:“祭所以有主者何?言神无所依据,孝子以主继心焉。……宗庙之主,所以用木为之者,木有终始,又与人相似也。盖题之以为记,欲令后有知者。”宗庙之主即祖先的神位,引而言之,凡祭祀中用以供神所依凭者,皆称为主。
社,即土地神。稷,五谷之神,二者合称社稷。社稷在传统社会里是政权的象征,凡王朝建立必先立社稷以祀之,若灭他国,且要同时迁立亡国之社稷。故周人除了立有自己的社稷外,还有亳社(亳是殷都)。《白虎通社稷》云:“王者所以有社稷何?为天下求福报功。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稷,五谷之长,故立稷而祭之也。”社稷祭祀也须有“主”,在典籍记载中,一般都指用木制成:“以松柏栗者,大司徒: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秦汉以后,始有用石为之者。至宋代,乃特令用石。惠士奇《礼说》引《宋史礼乐志》云:“社以石为主,长五尺,方二尺,剡其上,培其半。先是州县社主不以石,礼部以为社稷不屋而坛,当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故用石主,取其坚久,请令州县社主用石,尺寸广长半大社之制。从之。”
3.22 子曰:“管仲①之器②小哉!”
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③,官事不摄④,焉得俭?”
“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⑤,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⑥,有反坫⑦,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注释】
① 管仲:春秋时齐国人,字夷吾,谥敬。齐桓公之相,辅桓公霸诸侯。
② 器:器度,器局。
③ 三归:三归之义歧出。《包》注、《皇疏》释作娶三国之女;俞樾《群经平议》以为家有三处;《集注》引《说苑》以为是台名。武亿《群经义证》以为指藏泉币之府库。《译注》引郭嵩焘《养知书屋文集释三归》文,以为指“市租之常例之归之公者,桓公既霸,遂以赏管仲”。
④ 摄:《包注》:“摄犹兼也。礼,国君事大,官各有人,大夫兼并,今管仲家臣备职,非为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