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哈克第二次到森林里去的时候,却带了许多酒去。他搭起帐篷后,没有立即开始烧地垦荒,而是拖拖拉拉的不想动手,整天举杯自酌,安享清福。
他一个人单独在树林子里,没有必要像在城里那样匆匆忙忙地大口喝酒,他尽可输愉快快地慢酌慢饮,一直到酩酊大醉,看不清周围的景色。再说,他有钱存在银行里,根本不用担心没钱用,即使这一年颗粒不收也没关系。
所以到头来,哈克一无所获。
但是到头来,哈克也开始变了。他变得越来越少喝酒了,他不需要借酒浇愁。因为在树林里,他不用再为这个法或那个法生气了,这些像荆棘一样的法律往往刺得他怒气冲冲的想反抗,要不他就喝酒,一醉百了。哈克不是个善于观察的人,但他慢慢地开始注意到季节的变化了,他注意到了随着季节的变化,树林里每天以上千种方式在发生相应的变化。他把树叶、灌木和植物的根茎都看成是个别的东西,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只觉得它们只不过是模模糊糊的一大片绿色而已。最后,他两年毫无收成,于是就不得不开始工作。不过他还是舍不得把他住过的这块舒服地方烧掉。于是他就把那里的树皮刮掉,表示这块地方已有主,免得让其他的垦荒人来烧荒。然后他就挪了个地方。
哈克到了新地方后又与那里的自然环境打成一片,他怎么也不忍心放火烧荒。于是他又挪了个地方。这一次他来到了特威格所在的地区,当然他又没有烧荒。就这样,哈克与众不同的行动像鱼钩上的香饵一样,引起了特威格的好奇心,并在他自己也没意识到的情况下把她引上钩了。
这一天终于来了。特威格大着胆子走进了哈克的帐篷,站在他前面不到几尺的地方。她已经观察了好几个月了,所以对他并不腼腆或害怕。
“你是谁呀?”她轻轻地问。
他对她打量了一番。
“我的老天,小姑娘,难道你不知道你不穿衣服不能这样跑来跑去的吗?”
穿不穿衣服只是他们俩需要互相了解的许多事情的第一件。特威格并不是不知道衣服,也并不是不知道其他人都穿衣服;她就是不喜欢穿上衣服后的那种感觉。事实上,她一点也不愚昧无知。植物爷爷早就留意到她的教育问题了。在她由小到大的成长过程中,他就按她每一个时期能吸收的程度,尽量学习她的同类人的知识。他曾不断打发她到跟垦荒人的农场毗邻的树林边上去,让她有机会观察她的同类人的工作和生活,并听他们讲话。植物爷爷甚至还决意要她用自己的嗓子发声,练习讲话。这一切特威格都听从了,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她都是不加思索地盲从的。
特威格在植物爷爷的督促下,不仅学得了人类的知识,而且还学到了许多其他不用语言表达的智慧和本领,这些智慧和本领大都是属于植物爷爷所生存的那个环境里的。此外,她从植物爷爷那儿获得的人类知识在传递过程中也受到了这样一种影响,即植物爷爷终究不是人类,他的思路当然是跟人类不一样的。
例如植物爷爷也知道人类是要穿衣服的,但对他来讲,这毕竟是一种异端概念,所以他没有强迫她非穿不可。特威格不愿意穿衣服,植物爷爷就教给她调节自己皮肤的温度来适应气候的变化,然后就随她的便了。诸如此类的例子很多,反正特威格爱怎样就怎样,他让她自由发展。这样,特威格在许多地方又跟她的同类人不一样。
所以她跟哈克见面时,就好像是两个异乡人的相会,彼此只有一点有限的共同语言和阅历。他们俩觉得双方之间的差异非常有趣,于是两人的伙伴关系就这样开始了。
“你现在终于穿上衣服了。”约翰斯通听到这里插了这么一句话,并对她身上穿的那套软软的树皮衣服瞟了一眼。
“那是哈克的意见,他当然是对的,”特威格说,“我不在乎这点树皮,这点树皮以前是活的真树皮,我开始穿上这套衣服时觉得它有点擦皮肤,不过我让我的身体适应它,不使它在接触到我的肌肤时让我感到难受。”
“是吗?”约翰斯通点点头说,他那一头卷曲的浅色头发在火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不过哈克怎么会跟这儿的行星政府发生关系,从而作出安排把我召来的呢?还有他自己的选民为什么现在要杀他呢?”
“哈克有一架教学机,他用它教了我许多东西,”特威格说,“不过他在这里也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知道了植物爷爷和其他许多事情。他不会跟植物爷爷说话,但哈克现在确确实实知道植物爷爷是存在的。”
“在城市地区,你的同胞好像认为植物爷爷是迷信。”约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