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墨荷开始往下,她们家的女人,对人的要求实在是太苛刻了、就连那些伟哉大哉的人物也难免不撒谎,不伪善,又何况芸芸众生?
禅月读大学的时候,正是吴为事业的峰巅,爱好文学的人,可以说是无人不识卿。有个外系的男生问地:“听说作家吴为的女儿就在你们系渎书?”
禅月脸上哪怕最敏感的那几条肌肉也不曾牵动丝毫,“不知道。”地回答道。
直到大学毕业,也没几个同学知道她是吴为的女儿:
更何况吴为也不是没有伪善、撒谎的时候,比之他人的伪善、撒谎,情节可能更为严重、虽然没有混迹于贞节女人队伍的妄想,却在几十午的时间里避而不谈,遮遮掩掩有个私生子的隐情。如此,她有什么资格对他人的伪善、撒谎不肯通融?
对于叶家,墨荷最有力的反抗就是回娘家、它的娘家,因为颇具实力而非同一般人的娘家。
娘家是每个无能、嫁作他人妇的女人惟一退身之地;虽不能从根本十解决她们的难题,总能给她们一个缓冲的机会,让她们和困难暂时拉开距离.稍事喘息,即便学至博士的现代女子,这一隅[yú]之地恐怕也是不可或缺的。多年后秀春惨痛地想,她却连这样一块退身之地也没有。
吴为算是三生有幸,如果她没有这块退身之地,可能早巳粉身碎骨,而叶莲子留给她的这块退身之地,吏让人叹为观止。他人哪里晓得,吴为不过徒有一副皮囊而已,每逢由于她的任性、轻率、兴之所至……冒犯天下,又没有勇气承受世人讨伐之时,正是是叶莲子撑起她的那副皮囊,替地活下来的。她又算是不幸、偏偏在不是她的过错,不过为情所困却被逼得几近崩溃之时,叶莲子撒手而去,绝了她最后的退路。在痛失“极地”的绝望时刻,她丧失理智地犯下了足以毁灭她余生的大过,所以叶莲子一去,她也就去了,人们看到的。跳过是她那副还没有败去的皮囊、秀春外祖父家,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满族四大发祥地之一,谈不上仁人杰地灵,却称得起物华天宝。
难怪中国对外开放以后,一位来访的美籍华人作家间吴为:“你是不是出身于一个满族的贵族之家?”
“为什么?”
“看你的额头和鼻子。因为我们家是,我熟悉这种额头和鼻子。”“不是。”她决然地回答说。
反正叶家绝对不是,叶家是从山东逃荒过来的贫农。这从地小脚拇趾外侧另有一粒大如小米粒的趾甲,就能准确无误地确定,地是那山东贫农的种。
叶莲子也从来不曾对她谈过曾外祖父的家族史。即便曾外祖父是满族的一个贵族,她也只能是贵族和贫农的杂种。人们也不难从吴为品位的驳杂,得到杂种的印证。
每次回娘家,墨荷只让叶志清送到村于门,从来不让他跟进娘家门,他也就不进。
也许是那物华天宝的地界让叶志清白惭形秽,也许是秀春外妍父家那高墙大院里鸣鸣狗叫、人声鼎沸的气势对他有种威慑力,一个只会吹吹小牛,还没有修炼到气壮山河那个地界的人,一旦面对真刀真枪,底子里先就发了虚。
也许他们两个人都觉得,关于叶家和叶志清.墨荷的娘家人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在叶家的生活、处境,墨荷对娘家人也是只字不提,她丢个起受虐待的面子。
不让丈夫进自己娘家的门,恐怕在二十世纪末的庄市面上也会遭人非议。而一个乡下女人二十世纪初,就有这样的惊世骇俗之举,可见她是如何地任性好强,也可见她对叶家的报复之心——种殃及池鱼、不算大气的报复。
当然,这和她不但不爱叶志清,也看不起叶志清至极有关。
如果那时叮以离婚,像她这样的女人,非和叶志清离婚不可。
奇怪的是她也很少让秀春跟着回娘家,这很不合乎乡下女人的规矩和思路,如果说是看不起叶志清,为什么也不带秀春回娘家?是嫌弃秀春冥顽不化,不知厉害深浅非要到世上受一遭?也许没想到自己会死得那么早,觉着和秀春的缘分还长着呢。因为墨荷老是回娘家,秀春对母亲的慈爱没有留下多少记忆。留下印象的大约只有一两次。
一次秀春在街上玩,迎面撞上一头猪。那头猪大得像牛犊,不但把她撞倒;还把她撞得当场昏厥。墨荷以为她死了,哭得死去活来。等她缓醒过来,看到妈妈吓成那个样子,不但没有像多数孩子那样就势发挥地哭闹,大赚一把以物质形式支付的呵护或抚慰,反倒咧着没有血色的嘴,默默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