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汽车已开走了,街上空荡荡的。斯赖歇这家伙可能感到他自己已搞到了足够的钱,就只顾自己逃了,把我丢下听天由命。
尽管在这个3.2万年之前的原始社会里,遇到这样的情况还是十分紧张的。我得立即想出脱身的办法。
我不愧为“无影无踪的吉姆”。刚走出5步,一个完整的逃跑计划在我脑海里已形成了。
首先,得离开街道。我跳进一个门廊,把钱袋丢下,同时藏在袖口里的一颗微型炸弹掉人手指间,我把微型炸弹塞人锁孔,一拉导线,锁就炸开了。
进入大楼后,我没有立即撒腿就跑。我要让警察看到我。当他们推开被炸坏了的前门时,我才开始奔跑。前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警察进门时,我已跑到了走廊的尽头。
“别开枪!”我大声叫喊着。“我投降。我是受了坏人的引诱才去抢银行的。”
“别动!动一下就开枪了!”他们高兴地嚎叫着。
强光照得我睁不开眼睛。我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当光线移开,我睁眼一看,只见那些警察都倒在地上了。我使用了催眠弹。
我小心翼翼通过鼻塞呼吸,同时剥下一个警察的制服。
当然我挑选一个身材个子与我相仿的人。我穿好制服,别好手枪,拿起钱袋,走上街头,向银行方向走去。
惊恐的居民在门廊口探头探脑。在转弯处,我遇上了另一辆警车,我早就猜想到,不少警车一定在这一带搜索。
“我找到了抢去的钱,”我对警车的驾驶员说。“我把钱带回银行去。他们被包围了,他们一伙人可不少呢!进那个门,抓住他们!”
我话还没说完,警车已离开了。
到银行门前,发现第一辆警车还停在老地方,我把钱袋往里一丢就爬了进去。
我不熟悉这种原始汽车的驾驶方法。摸索了一阵子,什么事也没有。
这时警报齐鸣,警笛一阵紧似一阵。我发现了一个钥匙孔,记起了斯赖歇说过要用钥匙启动发动机。我在制服里摸出一串钥匙。真见鬼,没有一个钥匙顶用的。
这时,后面有一辆警车开了上来。在忙乱中,我打开车座边的一只小盒子,只见里面有一对闪闪发光的钥匙。放到锁孔里一试,引擎立即呼呼叫起来。
“怎么回事?”后面警车上的警察已跳下车在我车门边问。
“有点小故障。”我说着就踩油门。我是学着斯赖歇的样子做的。
车子没有前进而是后退了,撞在了停在后面的警车上。
“你给我下来!”那个警察举起了枪。
我也不理他,又摸索了一阵子,车子向前开了。前面一个警察举起枪想挡住我的去路,但车子冲过去时,他立即跳到一旁逃命要紧了。
许多警车立即跟了上来,警车上的红色警灯闪动旋转着,警报器尖厉地鸣叫着。我边开车,边摸索前面的各种按钮,直到自己车子的警灯也亮起来,警报也叫起来。就这样一路风驰电掣般地前进,好不威风。
但我知道,要是坐在警车里,我是逃不脱的。经过第二个街角时我来了个急速转弯,悄悄把追踪的警车甩开了一段距离。在他们未从第三个拐角出现之前,我掉转车头向来的方向开去。
我疯了吗?不,这是最安全的办法。
不久,那些警车呼啸着从我身边开过。后来他们发现不对头,又掉过头来,结果后面的车堵住了前面掉过头来的车的路。因为车子多,结果是一片混乱。大家把头伸出车窗,又是叫,又是骂,还挥舞着拳头,这情景确实挺有趣的。
我乘乱拐了几个弯,关上了警灯和警报器。不久,我发现在银行附近有一家豪华的大旅馆。我认为这是最安全的藏身之所。谁会想到抢劫银行的大盗就住在银行附近的大旅馆内呢?
我把车子开到另一个拐角处停下,就脱下警服,在袋里塞了两叠钞票,一手拿着钱袋,一手拿着工具箱,往回向旅馆走去。当他们发现警车时,一定以为我换了车子,必定会扩大搜索范围。
走到旅馆门口,我招呼站在门口的服务员替我提旅行袋和箱子。
“喂,你给我把这两件行李提进去。”
我的口气有些傲慢,服务员显得有些不快,但当我把一张大面额的钞票塞到他手里时,他立即露出了笑容,并急忙提起袋子和箱子往里引路。
进人前厅,里面有柔软的地毯、柔和的光线、穿着短裙和短袖衫的漂亮女人,以及陪伴他们的那些上了年纪的绅士——这正是我藏身的好去处——一个顶好的老鼠洞。
我走过前厅向接待处的柜台走去。由于我穿着普通,与在场的客人格格不入,引来了不少人的注目。
接待处的服务员一看我的样子,就露出冷漠的眼光。
“你遇到了一个腰缠万贯的怪人,”我对他说。“这点小费请你收下。”我刚伸出手,他就把钱接过去了。“我刚从偏远的乡村地区回来。请给我最好的套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