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温普兰认出他是公爵小姐的书僮。
格温普兰还没有来得及发出一个惊奇的叫声,就听见这个侍从用又像小孩又像女人的声音对他说:
“明天这个时候,请到伦敦桥头上来,我带您去。”
“上哪儿?”格温普兰问。
“上人家等您去的地方。”
格温普兰垂下眼来,看看自己无意识地捏在手里的信。
等他再抬起头来,书僮已经走了。
只见一个模糊的人影在远处很快地愈缩愈小。那就是这个小小的侍从。他在街角上转了一个弯,就看不见了。
格温普兰望着侍从消失以后,眼睛又望着信。在生活当中,有时候我们会觉得已经发生的事情好像还没有发生一样。因为惊愕的关系,我们一时还跟事实保持一定的距离。格温普兰把信凑到眼睛上,好像要看信的样子,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不能看它。原因有两个:第一,蜡印还没有打开;第二,天很黑。过了几分钟,他才想起来客店里还有一盏灯,于是他向前走了几步,不过看他所走的方向,仿佛他不知道该到哪儿去似的。如果有一个幽灵拿一封信交给一个梦游人,这个梦游人一定也是这样走路的。
最后他才下定了决心,连奔带跑地向客店走去,他站在半开半掩的客店门射出来的光亮中,凑着灯光又把这封没有启封的信端详了一回。封蜡上没有戳子,信封上写着“给格温普兰”。他拆开封蜡,撕开信封,把信纸打开,放在灯光底下,信上写的是:
你是可怕的,我是美丽的。你是戏子,我是公爵小姐。我在万人之上,你在万人之下、我要你。我爱你。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