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的火苗刚在黑暗中露出一点亮光;另外一边已经点着了火山。
有几个火头窜得特别高。
格温普兰把那封信看了一遍又一遍。信上确实写着:“我爱你!”
他脑海里充满了恐怖。
第一,他相信自己疯了。
他真的疯了。真的。他刚才看见的东西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朦胧的幻影在捉弄他这个可怜虫。那个穿红衣服的矮子不过是梦里的鬼火。有的时候在夜里,一点极少的物质凝聚成的鬼火就能开我们的玩笑。戏弄了一阵子以后,幻象消失了,留下来的是变成了疯子的格温普兰。这是黑暗的恶作剧。
第二个恐怖是他发现自己的神智完全清醒。
这是幻象吗?不是的。还有,这封信呢?他手里不是拿着这封信吗?这儿不是信封,蜡印,信纸,字迹吗?他不知道这封信是从什么人那儿来的吗?这件事再清楚也没有了。这是人家拿起笔,蘸了墨水写出来的。人家点着一支蜡烛,用蜡做了一个封印。信上不是写着他的名字吗?“给格温普兰”。纸还香喷喷的。一切都很清楚。这个小孩,格温普兰也认识。小孩是个书撞。发亮的是他的制服。书僮约格温普兰明天这个时候在伦敦桥头上见面。难道伦敦桥也是梦境吗?不,不,这都很清楚。这不是痴人说梦。一切都是真实的。格温普兰一点也没有精神错乱。这不是马上就要在他头上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幻象。这是他遇到的一件真事。不错,格温普兰没有疯。格温普兰不是在做梦。他又把信念了一遍。
是的,这是真事。可是,怎么样?
太可怕了。
有一个女人要他。
有一个女人要他!这么说起来,以后谁也不能够说“不可相信”这几个字了。有一个女人要他!一个看见过他的脸的女人!一个眼睛没有瞎的女人!这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是个难看的女人吗?不。一个美人。是个吉卜赛女人吗?不。一位公爵小姐。
这里面是什么道理?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样的胜利是多么危险啊!可是怎么能不硬硬头皮去冒一下险呢?
啊!这个女人!这个美人鱼!这个妖精!雅座里的这个幻象似的贵妇!这个黑暗里的光明!是她!一定是她!
大火已经在他周围劈劈啪啪地烧起来了。这是那个陌生的怪女人!就是那个曾经弄得他晕头转向的女人!他当初思念这个女人时的那些激动的念头,好像被这黑暗之火烤热了似的,又突然出现了。遗忘好比一张改写过的羊皮纸。只要有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涂掉的句子就会在惊奇的记忆里重新现出来。格温普兰本来以为已经把这个女人的影子从心里赶出去了,准知他现在又找到了它,原来它早已印在他的脑子(这个好做梦的罪犯)里了。他不知道梦想已经在那儿留下了很深的印记。现在已经铸成了某一种错误。从今以后,这个梦想恐怕已经无法收拾了。他狠狠地抓住这个梦想。
什么!有人要他!什么!公主从宝座上走下来,神像从祭坛上走下来,雕像从台脚上走下来,仙女从云彩上走下来!什么!梦幻从不可能之中走下来了!什么!这个天上的仙女,这个光辉灿烂的女人,这个浑身挂满了水珠似的宝石的海神,这个高不可攀的美女,正在从她发光的宝座上俯视着格温普兰!什么!她把她驾着斑鸠和龙的曙光车停在格温普兰头上,对他说:“来吧!”什么!九天之上的神仙居然纤尊降贵地来找他,赏给他格温普兰这份可怕的光荣!这个女人(如果我们可以用这个名字称呼这个跟一颗星星似的至高无上的人物的话)居然主动要献身给他!真奇怪!女神像妓女一样,献出自己的肉体!献给谁?献给他,格温普兰呀!女神从圆光里伸出一双妓女的胳膊,要把他搂在怀里!而且毫不抽污她。大人物是不被人玷污的。光明可以为神仙洗清一切。再说,这个向他走来的女神知道自己做的是什么。她不是不知道格温普兰的狰狞可怕。她看见过格温普兰的脸,看见过他的面具!她在这个面具面前并没有退缩。不但如此,她还爱上了格温普兰!
真是比梦境还要离奇,正因为这样,他才被人爱上的!这个面具不但没有使女神退缩,反倒把她吸引过来了!人家不但爱他,而且还要他。不是答应他,而是选中了他。他,他中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