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古风是;姑娘是女王,妻子是奴隶。约瑟安娜把她变成奴隶的时间尽量地推迟。她迟早得同大卫爵士结婚,因为这是女王所喜欢的。毫无疑义,这是必要的;可是,多么可惜!约瑟安娜既尊重又讨厌大卫爵士。在他们之间有一种既不结婚也不解除婚约的默契。他们互相躲避。这种进一步退两步的恋爱方式,正担当时流行的“米奴爱舞”和“加伏特舞”一样。结了婚便不像样子,连所戴的丝带也黯然失色,人也显得老了。结婚会把人的光彩消磨掉。公证人把一个女人交给一个男人,多么平凡啊!残忍的婚姻造成了确定的地位,抑制人的意志,扼杀人选择的自由;像文法上的造句法一样,用拼音代替灵感,使爱情变成一种命令行为,打破了生活的神秘,把美丽的爱情变成到期不得不履行的职务,拨开云层,使人看见一个只穿衬衣的女人,改变了君臣间的权利,失掉了两性之间的有趣的平衡:这边是雄壮的男性,那边是有权有势的女性,这边是力,那边是美,使这边做了主人,那边做了奴隶。相反,不结婚,那还是一边是奴隶,一边是女王。把恋爱看作一件平凡的,甚至庄重的事情,还有比这更粗俗的吗?把恋爱当作一件失礼的事情,这是多么愚蠢啊!
大卫爵士的年纪已经不轻了。人到了四十岁就看得出上了年纪。可是在他还看不出来,看起来还像三十来岁。他认为想望约瑟安娜比占有她还来得有趣。他可以占有别的女人,别的情人。而约瑟安娜呢,也有她的幻想。
幻想更糟。
约瑟安娜公爵小姐有一个特点,不像一般人所想像的那么稀罕,她的眼睛一只是蓝的,一只是黑的。瞳孔含着爱情和仇恨,幸福和苦恼。她眼里有白天,也有黑夜。
她的抱负是这样的:要表现她能够干出别人干不出的事情。
有一天她向斯威夫脱说:
“你们这些人呀,总以为自己的嘲笑能起什么作用。”
“你们这些人”的意思是指人类。
她是一个略知皮毛的天主教徒。她所懂得的教义不过限于时尚所需要的那点东西。要是用现代眼光来看,不过是个高教派。她身上穿的是丝绒、缎于或者云绸制的衣裳,有几件是用十五六奥纳①的绣着金花银花的料子做的,环绕着腰身的是许多缀着珍珠的花结,夹杂着各种宝石。她总是滥用边饰。她偶尔穿上一身绣花的呢外套,好像一个下级武士模样。尽管在十四世纪的时候,英国已由理查二世的妻子安妮采用了侧坐马鞍,她还是骑在男人用的马鞍上。她按照卡斯蒂利亚的化装法,把糖溶解在蛋白里,用来洗脸、胳臂、肩膀和脖子。如果有人在她面前讲话讲得投机,她脸上就会露出一种特别动人的沉思的笑容。
①法国古长度名,等于1.188米。
此外,她的心眼儿不坏。可以说,她是个善良的女人。
第四章 MAGISTER ELEGANTIARUM①
①拉丁文:时髦社会的领袖。
不用说,约瑟安娜很烦闷。
大卫第利—摩埃爵士在伦敦放荡生活中占着统治的地位。他受到贵族和士绅的敬重。
我们可以谈谈大卫爵士的一项光荣的成就;他居然敢于不戴假发。那时反对戴假发的风气才刚刚开始。正像在一八二四年由生戴浮利亚第一个大着胆子留胡于一样,泼莱斯德弗罗在一七○二年第一个公开地抛弃了假发,把自己天生的头发卷成好看的鬈发。拿自己的头发来冒险,几乎跟拿自己的脑袋来冒险一样。泼莱斯德弗罗虽然是海雷福德子爵,英国的上议员,还是引起了轩然大波。他受到人家的侮辱,其实这种行为也是应该侮辱的。在乱子闹得最凶的当儿,大卫爵士突然也不戴假发,露出自己的头发来了。这类行动震撼了社会的基础。大卫爵士所受的侮辱比海雷福德子爵还要厉害。可是他没有让步。泼莱斯德弗罗是第一个人,大卫第利—摩埃是第二个。有时候做第二个比做第一个更加困难。虽然不需要更多的匠心,却需要更多的勇气。第一个人受到自己革新的麻醉,可能不知道危险;第二个却看见了深渊,还要往里面跳。大卫爵士就是这样跳进去的。后来有人模仿这两位革命家,鼓起勇气抛弃假发,接着,好像要粉饰过去似的,扑粉的风气也盛行了。
为了把这段重要的历史弄清楚,我们须要说明,在这场假发的战斗中打先锋的,应该说是一位女王,那就是瑞典的女王克利斯丁,她穿着男装,从一六八○年起,就露出了天生的栗色头发,搽上了粉,梳得很高。米松说:“她还有一撮小胡子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