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十七世纪瑞典女王克利斯丁的宠臣。
③罗马暴君。
④西班牙小城名,那儿有一批古代留下来的档案,很有名。
犯下的每一桩罪恶好比一张期票,不知道哪一位大人物是付款人。现在这张加盖不吉利的“国王的命令”背书的期票到期了。
女王安妮在保守秘密方面,特别没有女人味儿,关于这件大事,她请求大法官供给她一份叫做“御耳边的报告”的秘密报告。这一类的报告在君主专制时代特别盛行。在维也纳有“御耳顾问”,这是宫廷里的一位重要人物。这是查理曼王朝遗留下来的官职,在古《巴勒登宪章》里叫做auricularius①,负责替皇帝做密探。
①拉丁文:在耳边说话的人。
女王很信任英国的大法官古柏男爵威廉,因为他跟她一样近视,甚至比她还要厉害,他曾写过一篇回忆录,开头是这样的:“所罗门手下有两只鸟,一只是叫做‘户特布特’的田凫,能够说万国方言,另外一只是叫做‘西姆尔康伽’的鹰,它那两只翅膀的影子能够遮住两万人的游行队伍。天意也是这样,不过形式不同罢了。”云云。大法官证实了这是一个被拐走,造成残废,现在被人找到的一个封爵的继承人。他没有怪詹姆士二世,不论怎么说,詹姆士总是女王的父亲。他甚至还找到替他辩护的理由。第一,在君主政体的国家里流行着两个古老的格言:E senioratueripimus.In roturagio cadat①.第二,国王有把子民弄成残废的权利。张伯伦曾经证实这一点②。“Corpora et bona nostrorum subjectorum nostra sunt③,”詹姆士一世说,这是一位博闻强记的国王。为了王国的利益,他曾经挖掉几个皇族公爵的眼珠。某几个离王位太近的亲王被放在两只褥子中间巧妙地闷死,说是中风而死。所以说把一个人弄成残废比闷死好多了。突尼斯的国王把自己父亲姆莱一阿桑的眼珠挖出来,皇帝也没有因此不接待他的使臣。所以说,国王可以跟废除一个官职一样,废除一个人的肢体,等等,这是合法的,云云。不过一个合法的行为并不排斥另外的一个:“如果一个被扔在水里的人口到水面上来,没有丧命的话,这是上天改变国王的行为。如果继承人又回来了,那就把他的冠冕还给他得了。诺宋伯国王阿拉爵士就是这样登上王位的,他以前也干过跑江湖的行当。对格温普兰也应该这样做,他也是一个国王,意思是说他也是一个爵士。在不可抗力下,不得不从事一项下贱的职业,不会使纹章黯然无光;证据是:阿布多罗宁国王当过园丁,圣若瑟当过木匠,神仙阿波罗当过牧羊人。”总之,这位博学的大法官的结论是:应该把原来的财产和爵位还给这位假名叫格温普兰的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不过有一个条件:“必须和恶棍阿尔卡诺纳对质,并且被他认出来。”这样一来,这位大法官,宪法上的“君王的良心守护人”,把女王的良心给安抚下来了。
①拉丁文:贵族抛弃了我。我要建立一个没有贵族的社会。
②见张伯伦全集,第二部第四章第七六页。——原住
③拉丁文:国内臣民的生命及其四肢悉属国王。
大法官在附记里说,如果阿尔卡诺纳拒绝口答,应该使他受到“严酷无情之刑”,要达到《阿代尔斯坦王宪章》所要求的“死亡般冷冰冰的审判”的程度,在第四天对质;不过有点麻烦的是,如果受刑人在第二天或者第三天一命呜呼,就不能对质了;可是应该根据法律办事。法律的弊病也是法律的一部分呀。
不过话又说回来,大法官认为阿尔卡诺纳一定会认出格温普兰来的。
安妮对格温普兰的畸形作过一番适当的了解,她因为不愿意让她继承克朗查理家财产的妹妹受到损失,幸灾乐祸地决定约瑟安娜公爵小姐嫁给新爵士,也就是说,嫁给格温普兰。
从另外一方面来说,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的复位也是很简单的事,因为他是合法的继承人,而且是直系血亲。关于旁系亲属要求继承有问题的或者in abeyance①的爵位,必须征求上议院的意见。远的且不去说它,一七八二年汤麦斯斯特卜来顿要求继承保蒙子爵,一八○三年可敬的坦威尔布里治要求继承钱多斯子爵,一八一三年陆军中将科理斯要求继承潘白里伯爵,等等,都经过这道手续。不过这儿完全不同。没有任何纠纷;显而易见是合法的;他的权利是一目了然的;用不着去找上议院;女王在大法官的协助下,能够承认这位新爵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