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温普兰在这儿看见的是一个上刑罚的地窖。在英国,这种地窖很多。布尚塔的地穴很久以来一直是做这个用处的,罗里亚监狱的地下室也是如此。在伦敦从前曾经存在过,现在还能看见这一类的地方,他们管那种地方叫做“夫人广场的地牢”。在这个地窖里还有一个壁炉,是准备在必要的时候烧烙铁用的。
在国王琼时代,所有的监狱都有上刑罚的地窖,萨斯瓦克监狱也是其中之一。
下面描写的情形当时在英国是屡见不鲜的,严格地说,在刑事诉讼程序上目前还可能应用;因为这些法律现在还存在。一部野蛮的法典能跟自由和平相处,这真是英国的怪现象。我们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和睦的家庭。
不过假如有人表示怀疑,也不见得不得体吧。一旦到了紧急关头,这种刑法很可能借体还魂的。英国的立法好比一只驯服了的老虎。它的爪子跟丝绒一样,但是它还有爪尖。
把法律的爪尖斩掉才是聪明的办法。
法律不知道什么是权利。这边是刑罚,另外的一边是人道。哲学家提出抗议;但是人类的正义要同真正的正义结合起来,还需要一些时间呢。
尊敬法律,这是一句英国话。英国对法律那么虔诚,所以他们从来不废止它们。正是因为这种尊敬,他们只好不执行它们的死刑。一条已经不适用的古法律跟一个老婆子一样;不过这两种老婆子,我们都不去杀死她们。不再跟她们打交道,这就完了。她们认为自己还年轻美丽,让她们去吧。让她们去梦想她们还在生活好了。这种礼貌就是所谓尊敬。
诺曼底人的习惯已经满脸皱纹了;这也碍不住英国法官对它脉脉含情。一件古代残酷的纪念物,如果是诺曼底人的,他们会心爱地保存它。还有比绞刑架更残酷的吗?在一八六七年,他们还定了一个人的罪,要把他大卸四块,献给一个女人,一个女王呢①。
①指一八六七年五月,“芬尼社”巴尔克的案子。——原注“芬尼社”是爱尔兰人的一个争取民族独立的反英组织。
再说,英国从来没有什么肉刑。历史上是这样说的。历史的面皮也够厚的了。
麦休德威斯敏斯特说,“撒克逊的法律是很宽厚温柔的”,它不处死罪犯,接着他又补充说,“我们不过割掉他们的鼻子,挖出他们的眼睛,除去跟性别有关的部分罢了。”如此而已!
格温普兰在台阶上吓得目瞪口呆,浑身乱抖,他感到全身发冷。他在竭力回想他可能犯过什么罪。随着铁棒官的沉默而来的是这幅受刑的惨象。当然,这是一个事实,可是是一个悲惨的事实。他觉得擒住他的这个难解的法律之谜,在他眼里越来越昏暗了。
躺在地上的人影又发出一声咽气的声音。
格温普兰感觉到有人轻轻推了一下他的肩膀。
推他的是铁棒官。
格温普兰明白他应该下去。
他照人家的吩咐做了。
他一级一级地顺着台阶往下走。台阶很窄,每一级有八九寸高。而且又没有栏杆。必须很小心才能下去。铁棒官跟随在格温普兰身后,中间隔开两级台阶,笔直地拿着他的铁棒。铁棒官后面是承法吏,两人中间也保持着同样的距离。
格温普兰走下这几级台阶的时候,痛心地感觉到自己仿佛被绝望吞下去了。有如一步一步走向死亡。每走下一级,光明就仿佛熄灭了一点似的。越往下走,他的面色越苍白,他终于走到台阶底下。
地上那个被人缚在四根柱子上的毛虫似的东西,继续发出临终前咽气的声音。
阴影里有一个声音说:
“到这儿来。”
格温普兰朝前走了一步。
“再过来一点,”声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