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吗,狼儿?”她说。
我们度过一个欢乐的周末,只有母亲和我两人。我们(狼与豹)那天早上一起共用早餐,然后开始玩。我们在屋里四处玩,时而搏斗,时而舞蹈,当然还有猎食,把猎物带到我们在家具中做的巢穴内。我们搭汽车外出,开到乡下,在森林中我们穿上兽衣,于林间漫游,享受好几小时的快乐时光。
在那两天,似乎完全没有理由再变回人类。但在礼拜二,我有一个预演。而周一早上,我得出去工作。就像在砰的一声后,突然要回归我们所谓的现实。不过,生活还是有它有趣的一面。
当火车上一个女人踩到我的脚趾时,我竟向她低吼。还好我马上清醒过来,假装我是在咳嗽。那整个周末我俩都懒得接电话,但是到办公室里我便没有选择。也就是在那里,莫拉找到我。婚姻已变成很遥远,某种古怪的事,某种跟其他人有关而与我无关的事。野兽从不结婚的。但我不能跟莫拉讲那种理由的。我答应打电话给她。我说我们在这礼拜结束前,必须再见面。
我想她曾告诉我,她会在礼拜四晚间来我家,并展示给我看她用我给她的钱所买的东西。她知道母亲周四一向不在家。我想莫拉曾告诉我,但我没听进去。没有什么事比和母亲在一起当野兽更重要的了——狼与百兽之后。
每晚一当我到家,我们就准备玩晚上的游戏。这一切是多么无害!多么天真!就像在有人类前,远古时温驯的动物。就像赶走了亚当与夏娃之后的伊甸园。
前些天晚上玩桥牌时突然发病的那位女士已经死了,所以这周的打牌取消。但假如情况不一样的话,母亲会去吗?大概不会。我们的野兽游戏对她就像对我一样重要,或许更重要,因为她已压抑很久了。
我们正坐在餐桌前吃我们的晚饭。我还记得,母亲煮了块羊颈肉,那样我们待会儿就可以啃它的骨头。当然,我们一直没吃。至今我仍在揣测,它到底怎样了?但是我们的确开始喝汤。
面包在桌子靠我的这一边,还有揉面团、切面团的砧板,以及一把又长又利的刀。
以往当莫拉打电话来,而我又是一个人在家时,她习惯会自己从后门进来。那晚,我没听到她的声音,我俩都没有听到她进来。虽然我清楚记得,在她进来之前,母亲那高贵的颈曾稍稍抬起,牙齿露出,耳朵竖起。莫拉打开餐厅的门,走了进来。我现在能看到她:嘴唇上得意的笑褪去,开始尖叫。她必定是穿着我给她的礼物:一件覆盖全身的白色羊皮外套。
之后呢?这是匹克医生特别想知道的事,但我又记不清。我记得当门打开时,我的兽掌里正抓着一把面包刀。我记得我发出了声低低的嘶吼,摆好姿态,准备扑上去。但之后呢?
在他们带我来这里前,我所能想起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我毛皮上的血,以及两只疯狂的食肉野兽,蹲在地板上的羊尸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