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似乎是一个糜烂的城市。男的,女的,那一双双充满野性的眼睛里,驻着欲望。酒楼上,深巷里,不时传来笑声。这种笑声总使根鸟感到心惊肉跳。他想找到一处清静的地方,但无法找到。这里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散发着那种气息。这里居然有那么多的赌场。赌徒们的叫嚷声,冲出窗外,在大街上回响着。
但,根鸟就是没有离开莺店的心思。
根鸟感到了无聊——他从未感到过无聊。感觉到无聊之后,他就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无趣的,没有味道的。他回到客店,又睡下了,直睡到天黑。
根鸟去了一家酒馆。他有了喝酒的欲望。他要了一壶酒,要了几碟菜,坐在角落里的一张桌子旁边,自斟自酌地喝着。他觉得他长大了,已是一个汉子了。酒越喝得多,他就越这样感觉,而越这样感觉,他就越喝得多。
后来,他趴在桌上睡着了。
被酒店的人推醒后,他摇摇晃晃地骑在马背上,任由马按自己的心思在这座小城里到处乱走着。
前面是一家戏园子。
根鸟让马快走几步,赶了过去。到了戏园子门口,他翻身下马,然后将马栓在树上,走上了戏园子门口的台阶。
里头早已开始吹拉弹唱,声音依稀传到根鸟耳朵里,不禁勾起了他看戏的欲望。他从小就是个戏迷。在菊坡时,只要听说哪儿演戏,即使是翻山越岭,也还是要去的。他自己又会演戏,因此他会听会看,能听得看得满眼泪水,或是咧开大嘴乐,让嘴角流出一串一串口水来。此刻,深陷无聊的根鸟,心中看戏的愿望空前地强烈。他往台阶上吐了一口唾沫,敲响了戏园子的大门。
门打开一道缝,探出一张戴老花眼镜的老脸来。
“还有座吗?”“有的。”根鸟闪进门里,付了钱,弯腰找了一个座位坐下了。
根鸟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舒适。从前看戏,都是在露天地里,而现在却是在一栋高大宽敞的屋子里。从前看戏,若是在冬季里,就要冒着严寒。根鸟记得,有好几次竟然是在雪花飘飘中看的,冻得缩成一团还直打哆嗦。而现在屋子里升着红红的火,暖洋洋的,那些看戏的都脱了棉衣,只穿着坎肩,还被暖和得满脸通红。
有人给根鸟递上热毛巾并端上茶来。
根鸟对这种享受一时手足无措,拿过毛巾来在脸上胡乱地擦了擦,而端起茶杯来时,竟将茶水泼洒得到处都是,有几滴还洒在旁边一个人的身上,惹得那人有点不高兴,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再看那些人,接过热毛巾来,慢条斯理地擦着手,擦着脸,还擦着头发,真是好潇洒。擦完了,一边用眼睛依然看着戏,一边将毛巾交还给伙计。茶杯是稳稳地端着,茶是慢慢地喝着。他们使根鸟觉得,那茶水通过喉咙流进肚里时,一路上是有让人说不出来的好感觉的。
这是一座很懂得享乐的小城。
根鸟慢慢地自然起来,也慢慢地沉浸到看戏的乐趣中。
这显然是一个档次不低的戏班子。那戏一出一出的,都很经看。或喜或悲,或庄或谐,都能令那些看客们倾倒。一些老看客,或跟着台上的唱腔摇头晃脑,或用手指轻轻弹击桌面,跟着低声哼唱。台上唱到高潮或绝妙处,他们就会情不自禁地喊一声“好”,或不遗余力地鼓掌。
根鸟沉湎于其中,暂且忘了一切。
比起那些老看客们来,根鸟也就算不得会看戏了。他不时地冒傻气,冷不丁地独自一人大喊一声“好”,弄得那些看客们面面相觑,觉得莫名其妙。根鸟却浑然不觉,依然按他自己的趣味、欣赏力去看,去理解,去动情,去激动和兴奋。
根鸟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投入过了。
戏演了大半时,根鸟看到后台口有一个化了妆的女孩儿闪现了一下。就是这一短暂的闪现,却使根鸟一时间不能聚精会神地看戏了。那女孩儿的妩媚一笑,总是在干扰着他去看,去听。
根鸟身旁的一个看客在问另一个看客:“刚才在后台口露面的,是不是那个叫金枝的女孩儿?”“就是她。”
根鸟就在心里记住了她的名字。他一边看戏,一边就等待着她出场。正演着的戏,其实也是不错的,但根鸟就不如先前那么投入了。
金枝终于上场了。
还未等到她开腔,台下的人就一个一个眼睛亮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