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在邵阳教育学院看的第二本杂志是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明清小说研究》,这是一本专业性和学术性很强的季刊,一年才出版四期。记得当时的主编是欧阳健先生,后来才知道他是位有名的红学专家家。我读《明清小说研究》纯粹是为了《红楼梦》而读的。看的第一本应该是那一年的秋季本吧,印象最深的是上面载有刘心武的红学论文。刘心武是我初中时就崇拜的知名作家,他的《班主任》“救救孩子”有鲁迅的痕迹始终留在我的脑海里。后来读《人民文学》杂志时,看过他写北京生活的报告文学《公共汽车咏叹调》,他的小说代表作《钟鼓楼》我在初中时是没法看懂的,那种花瓣式的结构,频繁的空间变换,让人眼花缭乱捉摸不透。刘心武在《明清小说研究》上的红学论文是讲秦可卿的。后来他有中篇小说《秦可卿之死》。当时我也不大喜欢他用那种死做学问寻根究底的方式来解读秦可卿。特别是关于“淫丧天香楼”一节,我看过的版本是没有这一回的,我读的是蒙古藏本和列藏本,是由岳麓书院出版社整理出版的普及本。当然作为普及本编者肯定要考虑大众的接受程度,有些东西不可不另作处理,再加之有的版本本身就不完整啊。刘心武的红学论文并没有给我留下太深刻的印象,但我知道了作为作家能对《红楼梦》花很多功夫去研究,可以看出红楼对后世作家沾溉之深,影响之大了。也是从这本《明清小说研究》上我还知道了研究红学的当代作家何止一个刘心武呢,更有成就的要算王蒙了。这勾起了我极大的兴趣,红学之谜越来越多,我不能不三读红楼。
受到前辈作家的影响,我是字斟句酌的三读红楼,这次阅读可以称得上是精读。尽管我还不知道何为做学问,但开始懵懂的思考一些曾经尚未思考过的问题,诸如判词中很多迷一样的东西。特别是关于王熙凤的判词“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不知道雪芹的真意何在。在没有任何资料的情况下,我反复斟酌第五回中的判词,一一找出了它的评判对象,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雪芹喜欢用拆字、合字、谐音、藏字等方法。比如关于贾迎春的判词用的就是拆字法,“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子系”二字就是“孙”,所以迎春嫁给了忘恩负义的“中山狼”孙绍祖。又如“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用的就是典型的藏字法。“巧”字就是指代王熙凤的女儿巧姐。因此我估计“凡鸟”二字应该是凤凰的“凤”,繁写体。这个问题似乎没有什么疑惑了,但我最弄不明白的就是第三句“一从二令三人木”。如果用合字法来解读的话,那“一从”怎么个合法?是不是“丛”?要是“丛”的话又如何解释?“二令”是不是合为“冷”?要是“冷”倒还好办,恐怕就是象征王熙凤的性格“冷酷”吧。“三人木”又做何解呢。“秦”字?也不妥啊,下面当是一个“禾”也不是“木”啊。这个疑问一直带到了1999年在湖南师大读书才算又了个结果。那是听了师大继续教育学院中文系韩学君教授的“明清小说讲义”只后,我才在资料室查阅粟一主编的《<红楼梦>资料汇编》中看到吴恩裕的《有关曹雪芹十种·考稗小记》里有个小资料对凤姐判词的解读方法。说三个数字是指凤姐的三个人生阶段,凤姐先对贾琏是言听计从,这是 “从”的含义;继而对贾琏发号施令,这是“二令”的含义;最后凤姐事败被休,这是“三人木”的含义,“人木”合为“休”字。事败之后只好“哭向金陵事更哀”了。又据脂评提供的线索,凤姐被贾琏所休比较可信。
还有我读了《美学》与《心理》学之后,常常用所学知识来捉摸作者的审美情趣、审美格调与创作心理。至今仍有几个问题让我很感兴趣。有些问题是长期思考的结果,有些却是灵感所致突然得来的。
记得那时的邵阳教育学院住宿条件不太好,根本没有现在学生所住的公寓,整个一层楼的学生合用一个卫生间,因此卫生条件是很糟糕的。特别是遇上停水停电的夜晚,在公厕周围随地大小便的就大有人在了。不要看是大学生了,其实自觉性也不如人意。厕所里的臭气很大,不知道女生厕所怎么样,男生呢是逼得没法了就刁一支烟小心翼翼的走进去,先把裤腿挽上,又小心翼翼的往下蹲,然后就忽悠忽悠的抽烟,企图通过烟的刺激来麻醉嗅觉,或者通过烟圈与火光来转移注意力,来忘却难受的气味。男生就喜欢这样自欺欺人。我想男人的烟瘾恐怕与落后的卫生条件有直接的关系,你看农村的厕所都是臭气熏天的,所以要想戒烟得先改水改厕。那时我也是因为一个相同的原因以相同的方式走进厕所的。看着红楼,如饥似渴之时忽然觉得肚里内容充盈,遂觉得肠胃蠕动加剧,便恋恋不舍的放下手里的书,忽悠忽悠地抽着烟卷,忽悠忽悠地想起问题来了。想起中国人的烟史与烟龄。明朝时中国就从吕宋传来了烟土,慈禧太后还吸鼻烟呢。到《红楼梦》写作的乾隆年间,中国人的烟史已经有很长了,抽烟人数之多,地域之广,恐怕世界上是数一数二的,因为中国人的克制力实在太有限。为什么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没有写到抽烟?以曹雪芹的阅历肯定见识过各种烟土啊。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现在想来还暗暗发笑。
另一个问题是,《红楼梦》中没有详细地写到嫖卖淫娼与赌博。只有在说到人物的陋习时点到为止,说薛蟠吃酒赌博,如何个赌法没有详尽的交代;写人物的嫖娼也无正面的描写。与时下的一些小说戏剧完全不同。时下的小说戏剧几乎没有性就不行,没有床上戏似乎就上不了档次就得不了国际大奖。而《红楼梦》的作者难道不懂性不成?非也!
还有一个问题是关于女人的小脚。中国女性自宋代以来就时兴缠脚,一直到了新中国诞生才废止了这一摧残妇女的陋习。古代文人扭曲了的审美心理或叫做变态了的审美心理,其实就是社会庸俗化所致的结果,他们以异样的眼光欣赏着女人的小脚,又以异样的心理鼓吹女性要顺从男性社会的价值取向。这样就有了男人眼中的“三寸金莲”。恐怕大部分文人都这样,一方面在叫骂着娼妓的淫荡,另一方面却在心里打尽了别人的主意,这样的伪道学也普遍流行于男性世界。但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从来就没有写到女人缠脚,他笔下的女子都是充满感情的也是活泼健康的(除了林妹妹天生体弱以外), “滴翠亭杨妃戏彩蝶”,青春风华身姿敏捷,根本看不出宝钗缠过脚。雪芹尊重女性,或许他心目中的理想女子从来就没有缠脚的概念。
以上三个问题只是我思考的一些代表而已。其现在想来,那时我对红楼的研读已经不自觉地上升到了文化的层面。曹雪芹不写抽烟土,不细写卖淫嫖娼和赌博,不写女人缠小脚,也没有写到贵族女子留指甲(不像慈禧太后和宫廷仕女有价值昂贵的指甲套)。所有这些正表现了一个伟大作家的审美情趣,表现出他的高雅来。所以我说《红楼梦》是俗世文学中的高雅之作。正如红学大家周汝昌先生所论的,《红楼梦》是一部文化小说,此话一点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