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迈克尔兰德韦伯生于1970年;他的学业到普林斯顿大学二年级为止。他一直在考虑去东亚研究中心,而且将来当一名动物园里的兽医。《魔术师》是在他成为“未来竞争作家”中的一员后出版的第七部小说。第一个故事是,《时光之外》,刚刚发表在校际科幻杂志——《梦幻》上。还在上中学时,他就曾在高校杂志举办的全国写作竞赛中因其作品风格幽默而获三等奖。坦率地说,人们都不理解他为什么不写下去而成为一名专业作家。
他将此故事献给他的中学写作老师——伊丽莎白帕尔默女士。
……
夜幕仍佛一块砖似地落下,将万物笼罩在其阴影之中,这时一个男人出现在约翰逊旅馆的门口。起初,人们并没有注意到他。他就像是这浓重黑暗的一部分,悄然潜入这简陋的门廊,挡住了光秃秃的灯盏上发出的亮光。甚至当他整个人走进屋子后,约翰逊先生,路易丝小姐和伦道夫都不敢确定看到他了。他身着一件黑色丝绸礼服,脚上是锃亮的皮鞋,还有一个极其端正的蝴蝶结。他肩上披着长长的斗篷,在约翰逊先生的风扇吹动下微微拂动。一顶庄严的礼帽郑重其事地戴在头上。他的有些打皱的白衬衫和被黑黑的瞳孔遮住的白眼仁与其本身的黑暗色调融为一体。
“您需要什么,先生?”约翰逊先生一边问一边坐到了桌子后面。他摸了摸已近灰白的胡子,戴上眼镜,然后炫耀地瞅着那个陌生人。
“我要个房间,”来人的声音淳厚而低沉,如闷雷一般。
陌生人走近桌子。伦道夫用余光瞟了一眼路易丝小姐。他们彼此相知甚深,十分了解对方的想法。他们认为这种心有灵犀[xī]来自于共同生活,而约翰逊先生认为是他们试图共同抚养孩子的缘故,尽管孩子不是他们亲生的。他们奇怪这个陌生人,衣衫华贵,居然能够不受城中无数流氓的骚扰(至少表面上如此)而来到约翰逊的旅馆。但很快,他们都意识到他唬人的块头。在近距离,他们三个都不得不仰视他,包括一向被认为很高的伦道夫。
过去当大商业聚集在市中心,人们会来这里作几日停留的时候,约翰逊旅馆是一座名副其实的旅馆。那时钱还没有向外大量投资,也没有造成这种外强中干的局面。那时还没有这些地痞流氓,也没有破旧得摇摇欲坠的楼房。因需要所至,约翰逊先生开始把旅馆房间按月租给那些困于此地,依旧在等待也许是永不会来的转机的人们。因为每间屋子都带有一间小厨房,所以约翰逊的旅馆几乎总是客满。逐渐地,旅馆变成了三层楼的公寓。约翰逊先生也由经理变为房东;客人们则成了房客。虽然外面仍由明亮的霓虹灯映出醒目的“旅馆”,但实际上旅馆早已名存实亡了。约翰逊先生已一如既往地做了调整。
今天有间空房——老克伦肖的房间。他在附近出生,而前夜死在了这里。实际上,在城市开始衰落时他就奄奄一息了。整个旅馆都已习惯了他那老马般的咳嗽,呼哧呼哧的喘息和呻吟,这就像老楼的吱呀声和街头地痞对骂嘶喊声一样让人习以为常。然而今天一早,楼内弥漫着一片不详的沉寂,人们发现克伦肖倒在窗台上,一半身子在里面,一半身子探出二楼外。好象在他准备投身窗外时突发的心脏病要了他的命。在验尸官带走尸体后——城内所有的死亡都被认为是可疑的——寂静又一次笼罩了大楼。现在陌生人要住的就是克伦肖的房间。
“请在这儿签名。”约翰逊说着打开了桌上的登记簿。陌生人拿起钢笔流利地写起来。
约翰逊先生注意到陌生人的手掌,他早已观察到那人的皮肤,黑黝黝而且毫无瑕疵的皮肤。他从未见过如此黑的肤色。这人深色柔和的皮肤今约翰逊不由自主地看了看自己一向引以为自豪的皮肤,却看到脏兮兮灰白一片。陌生人的脸既柔和又光洁,根本不像这一带常见的僵硬死板,布满皱纹的面容,然而他的脸更容易给人一种深刻印象。那人签完字后,约翰逊先生又扫了一眼这人与众不同的手掌。与约翰逊先生掌心颜色略浅相反,他的掌心竟与手背一样黑。
“先生,”伦道夫大声说,带着一丝紧张。“你知道今早那个房间刚死过人吗?”
“知道。”那低沉的声音在屋中回荡,伦道夫惊讶地听到这个回答。他感到如坐针毡,而本已汗涔涔的皮肤又冒出了许多冷汗。
约翰逊先生看着帐本。
“伟大的伦纳德,”他看着那人,挑着眉毛问“你这样签支票吗?”
“我没有支票,只有现金。”拿出钱包,他打开并取出三张百元钞票。这应该够一晚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