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当然可以,我们最好把整瓶药都带上。”
“我们?”他重复一次。
“你不会以为我会让你独自一人跑出去吧?”
“我就怕你会。”他承认说。
“如果我不跟着你的话,我还算什么朋友啊?”
“一肚子不痛快的朋友。”
“我不高兴,只是因为我不知道那里到底还剩下什么,”我说,“也许是时候让我们俩看上最后一眼了。”
“谢谢你,内特。”
“也许我们应该现在溜出去。”
他点头同意,吞了几片止痛药,然后从轮椅里站起来。
“给你。”我说着,把手里的拐杖递给他,然后到我的衣柜里找出另外一根拐杖,“我们沿着后楼梯下去到外面的小巷。他们全都在房子前面忙活呢。”
接着,我们就按照计划进行。
“该死的,从这里出发的地铁站在哪儿啊?”我们刚成功走到街角,莫瑞就问。
“我不知道。”我坦白说。
“那我们该怎么办?”莫瑞问,“我可不想回去,不想只走了半条街就放弃。”
我掏出瘪瘪的旧皮夹,“我们还能跑出来旅行多少次啊,省钱干什么?”
他笑着拦下一部出租车。我们费了好几分钟才钻进车里,然后告诉司机去帕尔默酒店。
“帕尔默酒店肯定还存在,”莫瑞说,“否则司机就会问我们到底是去什么鬼地方了。”
“嗯,分析得有道理。”我赞同说。
“即使它不存在了,它也是我们这对金银搭档最初相遇和成为一生知己的地方。”他说,“在我们走到生命尽头之前,再看一眼我们的友谊开始之地又有什么错?”
“嘿,如果你昨天晚上用这种口气说话,我们也就不会吵架了。”
“得了吧,内特。”他说,“我们俩总是吵架的,”他突然笑起来,“也许那就是我们俩友谊维持那么久的真正原因。我们两个都不肯让对方占上风。”
我没答话,可我感觉他说的没错。
交通开始变得拥挤,我们的车缓缓行进,最后,我们终于来到帕尔默酒店的大门口。我们俩跌跌撞撞走进酒店。
“并没改变太多。”我评论道。
“看那些镀金,”莫瑞说,“它们就和78年前一样金光闪闪的。”
“知道吗,”我说,“我发誓自己还记得那张大皮椅子呢。”
“我也是。”他说,“我开始兴奋起来了,也许商店还在那儿呢。”
“只有一个方法可以查明事实。”我说着,指指电动扶梯。
我们一直等到没有人再用电梯——即使在情况比较好的日子里,我们的腿脚也不那么敏捷或稳定——然后搭电梯到夹层楼。
我们走过一长串的商店,大多是卖珠宝首饰和女装的店,最后来到那家店门前——可是,它不再是阿里斯泰巴菲尔的奇迹商店了。橱窗里展示着20双女鞋。
“需要帮忙吗?”一位穿着时髦的年轻女售货员问我们。
“不,谢谢。”我说。
“如果你们想找礼服店的话,楼下大厅里有一家。”
“礼服店?”莫瑞问。
“本来是开在这里的,六年前搬走了。”
“如果知道这里原本有什么商店的话,你肯定大吃一惊。”莫瑞伤感地说,然后转身看我,“我们走吧。”
“你还好吧?”我们快走到扶手电梯时,我问他。
“我没事。”他说,“我是一个愚蠢的老头子。至少,我现在确定它不存在了。”
“太糟了。”我说,“我本来可以再欣赏半小时的魔术表演。”
我们搭电梯到酒店大厅,就在这时,莫瑞的病痛发作了,他必须坐下来休息。他自然选择坐在那张大皮椅子上,那意味着我要把他从椅子里拽起来。
他吞了几片止痛药,然后露出痛苦的表情,要我拉他一把。我已经艰难喘息着开始吸氧了,所以只好请一位白发的警卫来帮忙。
“需要我帮你们指路吗?”警卫问。
“恐怕用不上。”我说,“我们俩来这里寻找一家可能50或60年前就关了门的商店。”
“都是我的错。”莫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