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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职业成长  学科:文学  发布:2022-05-07  ★★★收藏章节〗〖手机版

对偶的表达方式还不只侵入散体的文,成为骈体,还侵入韵文的赋,成为“骈赋”,形式是既对偶又押韵,如有名的江淹《恨赋》《别赋》就是这样。这种写法到唐宋列入考试的科目,成为“律赋”,对偶的要求就更严格了。

5.7.4律诗的对偶

对偶成为通用的表达方式,精益求精,于是有些人就注意各种规格的研究。沈约的八病(平头、上尾、蜂腰、鹤膝等)说,探讨的是声音方面的规格,意思是想平仄协调,就必须如此,不许如彼。意义方面,《文心雕龙丽辞》篇说对偶有四类:言对和事对,反对和正对。到唐朝,有个日本和尚名遍照金刚,来唐朝留学,回去写了一部《文镜秘府论》,介绍唐朝人作诗的各种讲究,其中把对偶分为的名对、隔句对、双拟对等二十九类(兼声音方面)。以后,供作诗赋查考的类书大多把辞藻分为天文、时令、地理等若干部。实际用对偶,分部还要更细,如颜色对颜色,数目对数目,人名对人名,甚至干支对干支,年号对年号,等等。这些繁琐的讲究,或者说精粹的对偶,最集中、最突出地表现在律诗中。律诗包括五律和七律,一般说,中间两联要对偶。声音方面的要求,是两个音节为一个单位(后一个是重点),要变(不许与邻近的单位重复)。如:

五律 七律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就开头一个单位说,向右看变了,向下看也变了。不变是不合规律,称为“失对”。失对的句子称为“拗句”,可以补救,称为“拗救”。两联的格式也不许重复,如第三句是仄起式(第二字是仄声),第五句就要平起,不变是“失粘”。就对偶说,这些都是附属的,可以不多说。

与声音方面相比,意义方面的讲究就多多了。先说一般的要求,是最好相对的两个字属于同一小类,如“春”对“夏”,“百”对“千”,是“工对”。不得已而取其次,如“天”对“夏”(天文对时令),“杜甫”对“邯郸”(人名对地名),是“邻对”。再其次就只是同类词对同类词,是“宽对”。律诗几乎不用“之”“而”“以”等虚字,万一用到,上下联也不许同得一个。对偶工整是律诗的本分要求,本分之外还有一些常见的花样,举几种习见的为例。一种是“当句对”,如戴叔伦《江乡故人偶集客舍》:“风枝惊暗鹊,露草泣寒虫。”“风枝”和“暗鹊”,“露草”和“寒虫”,都在句内对偶。这种写法如果用在律诗的一联里,自然就成为多层次的对偶。另一种是“流水对”,如陈陶《陇西行》:“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是上下联合成一句话,有如流水一贯而下。另一种是“借对”,如温庭筠《苏武庙》:“回日楼台非甲帐,去时冠剑是丁年。”“丁”在这里是成年的意思,可是它也有甲乙丙丁的“丁”的意义,于是借来,使它和上联的“甲”构成干支对。还有一种是“扇面对”,又名“隔句对”,如郑谷《寄裴晤员外》:“昔年共照松溪影,松折碑荒僧已无;今日还思锦城事,雪消花谢梦何如。”是第一句和第三句对偶,第二句和第四句对偶。再有一种是“错综对”,如李群玉《同郑相并歌姬小饮戏赠》:“裙拖六幅湘江水,鬓拥巫山一段云。”(七律第一联)是上联的第三、四字与下联的第五、六字对偶,上联的第五、六字与下联的第三、四字对偶。此外,对偶还可以貌离神合(意对),如崔颢《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然。”字不完全相对,意思却恰好相反,可以构成好的对偶。总之,不管是本分之内还是本分之外,作律诗的人都不只求工整,而且求奇求巧,也就是在对偶方面不惜耗费大量的心思。

5.7.5其他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