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淘气和我对这故事一点儿也不感兴趣,不过这屋内陈列的丛林野兽和鸟类标本实在很吸引人。有羽毛鲜丽的鸣鸟、靛青鸟,还有两只我曾在威斯康辛见过的过境鸽子。
除了鸟类族群外,还有佛瑞德叔叔猎射的四只脚动物,它们都被制成栩栩如生的标本,摆置在楼梯旁。小淘气对于这些“敌人”,保持相当的警觉。其中特别引它注意的,是一只母浣熊带着小浣熊,攀爬在一棵樱桃树上。
在故事告一段落的休息时间里,叔叔注意到浣熊是种非常可爱的动物。“浣熊很好吃。像你这只肥嫩的浣熊就是很好的晚餐。”
“佛瑞德!”莉莉恩婶婶和气地训他,“史特林很宠它的。”
“谁教你剥制术的,佛瑞德叔叔?”我故意引开话题。
“托尔昆利恩。”叔叔骄傲地说,“一个伟大的老人──昆利恩。精通所有动物的剥制。遗憾的是每当他瞄准中意的鸟之后,总会不忍心而放下枪来,太仁慈了。”
“他很喜欢鸟。”莉莉恩婶婶说,“他狠不下心来杀死它们。”
“我随时都可以射杀岛,”叔叔说,“用篮子装射下来的候鸟。”
“所以它们都走了。”莉莉恩婶婶提醒他说,“北美洲再也看不到一只候鸟了。”
“我们再来读故事吧,莉莉恩。”
叔叔一定很后悔说出那些说,婶婶在昏暗的灯光下,一个字接一个字地念下去。窗外,秋风飕飕地吹。查理士、威佛瑞德和柯尼斯一个接一个睡了。最后连叔叔也进入梦乡,小淘气也蜷伏在我身边。莉莉恩婶婶却仍轻轻地念着。
壁炉中的火势越来越弱,那些标本的眼睛也不再明亮。油灯光线映照在婶婶银灰色的发梢间。不久,我们都各自上床,小淘气和我睡在一起。
在农场的第五天,小淘气和我第一次加入清晨四点的早餐行列。莉莉恩婶婶是最早起床的,佛瑞德叔叔是第二个起床的。他叫醒儿子的方法,是掀起他们温暖的棉被,高兴地叫着:“挤牛奶时间到了,太阳晒到屁股了。”
我们聚在厨房,吃简便的一餐,有火腿蛋、热松饼和咖啡。老大查理士在清晨总是闷闷不乐的,不过他会搔小淘气的腹部,试着激起它的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