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说】
此章“君子”、“小人”旧注有以指在位与否而言:
俞樾《群经平议》云:“古书言君子小人大都以位而言,汉世师说如此。后儒专以人品言君子小人,非古义矣。《汉书杨恽传》引董生之言曰:‘明明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之意也;明明求财利,常恐困乏者,庶人之事也。’数语乃此章之塙解。此殆七十子相传之绪论而董子述之耳。”
焦循亦以卿大夫解“君子”、庶人解“小人”,并云:“唯小人喻于利,则治小人者必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故《易》以君子孚于小人为利。君子能孚于小人,而后小人乃化于君子。此教必本于富,驱而之善,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儒者知义利之辨而舍利不言,可以守己而不可以治天下之小人。小人利而后可义,君子以利天下为义。孔子此言正欲君子之治小人者知小人喻于利。”
【思考与讨论】
今天如何正确认识义与利之关系?
4.17 子曰:“见贤思齐①焉,见不贤而内自省②也。”
【注释】
① 思齐:《包注》:“思与贤者等也。”《集注》:“冀己亦有是善。”
② 自省:《郑注》:“省,察也,察己得无然也。”范宁:“顾探诸己谓之内省也。”《集注》:“内自省者,恐己亦有是也。”
【文学链接】
南瑕子不食鲵鱼 说苑杂篇
昔者南瑕子遇程大子,大子为烹鲵鱼。南瑕子曰:“吾闻君子不食鲵鱼。”程大子曰:“乃君子否?子何事焉?”南瑕子曰:“吾闻君子上比,所以广德也;下比,所以狭行也。比于善,自进之阶;比于恶,自退之原也。诗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吾岂敢自以为君子哉?志向之而已。孔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
4.18 子曰:“事父母几谏①。见志不从②,又敬不违,劳而不怨③。”
【注释】
① 几谏:几,《说文》:“微也。”谏,《说文》:“证也。”《白虎通谏诤》:“谏者,间也,更也,是非相间,革更其行也。”几谏,《包注》:“当微谏纳善言于父母。”《集注》:“微谏,所谓‘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读四书大全说》:“几谏者,非微言不尽之谓,而见微先谏之言为允当。”
② 见志不从:《包注》:“见父母志有不从己谏之色。”《译注》:“志谓人子之志。”
③ 劳而不怨:《皇疏》:“谏又不从,或至十至百,不敢辞己之劳,以怨于亲也。”王引之:“劳,忧也。……劳而不怨,即承上‘见志不从’而言,言谏而不入,恐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孝子但忧之而不怨其亲也。《曲礼》曰:‘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可谓忧矣。”
【问题分析】
问:如何理解孔子所说的当劝谏父母“见志不从”时,应当“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答:此章涉及的是儒家学说中的根本问题之一,弟子们在这里非常逼真地记下了孔子备尽委曲的语气,这种委婉的口吻实际上也反映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它不仅涉及到家庭之内的孝道难题,而且联系着对君臣关系的处理。对此皇侃的看法,道出了儒家所面临的这一难题及其处理方式背后的精神意藴和思想基础。皇侃云:
夫谏之为义,义在爱惜。既在三事同,君亲宜一,若有不善,俱宜致谏。今就经记,参差有出没难解。案《檀弓》云:“事亲有隐无犯,事君有犯无隐。”则是隐亲之失,不谏亲之过。又谏君之失,不隐君之过。并为可疑。旧通云:“君亲并谏,同见《孝经》;微进善言,俱陈《记》《传》。”故此云“事父母几谏”,而《曲礼》云:“为人臣之礼不显谏”,郑玄曰:“合几微谏也。”是知并宜微谏也。又若君亲为过大甚,则亦不得不极于犯颜。故《孝经》曰:“父有争子,君有争臣。”又《内则》云:“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又云:“臣之事君,三谏不从,则逃之以就经记。”并是极犯时也。而《檀弓》所言欲显真假本异,故其皆不同耳。何者?父子真属,天性莫二。岂父有罪,子向他说也?故孔子曰:“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故云有隐也。而君臣既义合,有殊天然。若言君之过于政有益,则不得不言。如齐晏婴与晋叔向其言齐晋二君之过是也。唯值有益乃言之,亦不恒为口实,若言之无益则隐也,如孔子答陈司败曰“昭公知礼”是也。假使与他言父过有益,亦不得言。
可见,虽然儒家认为家庭长幼之间的“孝弟”是君臣关系的基础,但二者又是有区别的。父子之间的孝道,是出于天性,即使父母有错,劝谏不听也不应因此有所违逆,仍应当顺承父母之意,不可有怨恚之情。对君臣则不然,孔子既要求“臣事君以忠”,同时也强调“君使臣以礼”,这与儿女对父母的态度是有差异的。本篇末章子游云“事君数,斯辱矣”说的也是类似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