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桓公之所以能够“霸业显彰”,管仲的治国之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管晏列传》中这样评价管仲的政绩:“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并举了一些本篇其实亦有记叙的例子:“桓公实怒少姬,南袭蔡,管仲因而伐楚,责包茅不入贡於周室。桓公实北征山戎,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於柯之会,桓公欲背曹沫之约,管仲因而信之”。这一系列的“因”还是“因循”之一种:顺应时势,因势利导。
“伯禽报政”见于下一篇的《鲁周公世家》:
周公卒,子伯禽固已前受封,是为鲁公。鲁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鲁,三年而後报政周公。周公曰:“何迟也?”伯禽曰:“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然後除之,故迟。”太公亦封於齐,五月而报政周公。周公曰:“何疾也?”曰:“吾简其君臣礼,从其俗为也。”及後闻伯禽报政迟,乃叹曰:“呜呼,鲁後世其北面事齐矣!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
把这段描述与《齐太公世家》所说的“因其俗,简其礼”结合起来,可以看出,司马迁对太公的治国之术是非常称赏的,而所谓“因其俗”,不也正是“因循”之一种吗?——强调的是对当地民性民情的顺应。
《齐太公世家》中还有一段值得注意:
管仲病,桓公问曰:“群臣谁可相者?”管仲曰:“知臣莫如君。”公曰:“易牙如何?”对曰:“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公曰:“开方如何?”对曰:“倍亲以适君,非人情,难近。”公曰:“竖刀如何?”对曰:“自宫以适君,非人情,难亲。”管仲死,而桓公不用管仲言,卒近用三子,三子专权。
此段描写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三个“非人情”,按管仲的逻辑,不就是说不近人情就不可能顺应人情,不顺应人情就不能为相治理国家吗?这是以反面教材强调“因循”。而《太史公自序》中云:“(礼)要以近性情,通王道.故礼因人质为之节文,略协古今之变。作《礼书》第一”;《礼书》中强调:“缘人情而作礼,依人性而制仪”,则又是从正面强调“因循”。无论正面反面,都是强调对人情人性的顺应。
(2)儒学的核心是道德伦理、制礼作乐。并不能说司马迁对道德伦理不重视,在《与挚竣书》中,他引用了儒家“三不朽”的说法:“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再次立言”,把“立德”放在“立功”之前。他在为人物立传时也贯彻着这一原则:对周文王的评价高于周武王,因为周文王行仁政、修礼乐是“立德”,周武王以武力推翻商朝政权则是“立功”(《周本纪》);对汉文帝的评价高于汉高祖,因为“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孝文本纪》)。司马迁把周王朝视为“仁政”、“王道”的代表,但是对“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却又非常赞赏,看起来似乎矛盾,其实不然。因为,伯夷叔齐虽然只是隐士,说不上有什么具体的事功,可是他们坚守节操,反对“以暴易暴”,在司马迁看来这是一种“立德”,不妨予以很高的评价。
但是,司马迁又不像正统儒者那样片面强调“道德至上”,对事功同样的十分看重。有西方汉学家曾指出,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模式主要有两种:“秦始皇式”与“孔子式”。秦始皇式的政治强调富国强兵、重视法制,此种政治的弊端是常常以严刑峻法、发动战争的方式实行暴政与侵略扩张。孔子式的政治则以儒学为指导思想,强调仁政、德治,从政治理想来看是很好的,然而这样的政治亦有弊端:把仁政、德治的政治理想看作是“道”,把富国强兵看作是“术”,对于“术”非常轻视,甚至有着严重的偏见,常常把发展经济看作是“与民争利”,把发展军事力量看作是“霸道”而非“王道”来予以贬斥。这样的政治模式还会犯一个美丽的错误:强调“君子” 万能。正统儒者的政论中“君子”、“小人”的字眼层出不穷,强调自已政见正确时总是以“君子” 自居,反对政敌时总是把对方称为“小人”,以至于形成这样一种偏见:只要一个人道德品质高尚,这样的人就会被视为“君子”,这样一个“君子”就一定能治理好天下,他是否有富国强兵之术无关紧要。这样的政治观念不能不说是幼稚的。司马迁则突破了这种局限,例如在这篇《齐太公世家》里,司马迁一方面肯定了文王的修德,一方面也肯定了吕尚的“阴谋”——如前所述,这里的“阴谋”不是贬义,而是兵法、是政治策略,是富国强兵之术,是“立功”。后代正统儒者由于片面强调“道德至上”而否定这样的“立功”,把它看作是“诡谲”、 “变诈之谋”、“苟简之说”,这当然是一种误解。
(3)《史记》所运用的“迭见法”值得注意,例如在春秋时期诸侯国的“世家”中经常出现某年某月某国如何如何,这些事件还“迭见”于别篇之中,虽是重复却不是无谓的重复,而是表明这些事件乃是历史变迁中的重大事件(如此篇的“齐桓公始霸”便迭见于《周本纪》、《鲁周公世家》、《燕召公世家》、《管蔡世家》、《宋微子世家》、《晋世家》、《楚世家》、《郑世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