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子与悼公有郤[1232],不善。四年,吴、鲁伐齐南方。鲍子弑悼公,赴[1233]于吴。吴王夫差哭于军门外三日,将从海入讨齐。齐人败之,吴师乃去。晋赵鞅伐齐,至赖而去。齐人共立悼公子壬,是为简公。
简公四年春,初,简公与父阳生俱在鲁也,监止[1234]有宠焉。及即位,使为政。田成子[1235]惮之,骤顾[1236]于朝。御鞅言简公曰:“田、监不可并也,君其择[1237]焉。”弗听。子我夕[1238],田逆[1239]杀人,逢之,遂捕以入。田氏方睦,使囚病而遗守囚者酒[1240],醉而杀守者,得亡。子我盟诸田于陈宗。初,田豹欲为子我臣,使公孙言豹[1241],豹有丧而止。后卒以为臣,幸于子我。子我谓曰:“吾尽逐田氏而立女,可乎?”对曰:“我远[1242]田氏矣。且其违者[1243]不过数人,何尽逐焉!”遂告田氏。子行曰:“彼[1244]得君,弗先,必祸子[1245]。”子行舍于公宫。
夏五月壬申,成子兄弟四乘[1246]如公。子我在幄[1247],出迎之,遂入,闭门。宦者御之,子行杀宦者。公与妇人饮酒于檀台,成子迁诸寝[1248]。公执戈将击之,太史子余曰:“非不利也,将除害也[1249]。”成子出舍于库[1250],闻公犹怒,将出[1251],曰:“何所无君!”子行拔剑曰:“需[1252],事之贼[1253]也。谁非田宗?所不杀子者有如田宗[1254]。”乃止。子我归,属徒攻闱[1255]与大门,皆弗胜,乃出。田氏追之。丰丘人执子我以告,杀之郭关[1256]。成子将杀大陆子方,田逆请而免之。以公命取车于道,出雍门[1257]。田豹与之车,弗受,曰:“逆为余请,豹与余车,余有私焉。事子我而有私于其雠,何以见鲁、卫之士?”
庚辰,田常执简公于俆州。公曰:“余蚤从御鞅言,不及此。”甲午,田常弑简公于俆州。田常乃立简公弟骜,是为平公。平公即位,田常相之,专齐之政,割齐安平以东为田氏封邑。
平公八年,越灭吴。二十五年卒,子宣公积立。
宣公五十一年卒,子康公贷立。田会反廪丘。
康公二年,韩、魏、赵始列为诸侯。十九年,田常曾孙田和始为诸侯,迁康公海滨。
二十六年,康公卒,吕氏遂绝其祀。田氏卒有齐国,为齐威王,强于天下。
太史公曰:吾适齐,自泰山属之琅邪[1258],北被于海,膏壤二千里,其民阔达多匿知[1259],其天性也。以太公之圣,建国本,桓公之盛,修善政,以为诸侯会盟,称伯,不亦宜乎?洋洋[1260]哉,固大国之风也!
一、 文化拓展:
(1)这篇“世家”体现了司马迁对“黄老之学”的看重。在《太史公自序》里,司马迁全文引用了其父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旨》,其中评价最高的是道家学说:“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shàn]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黄老之学”与道家虽然关系密切,但二者并不相同,概而言之,前者以隐逸为特点,而后者则主要是道家学说在治国之术上的体现。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旨》在一开始就说:“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论六家要旨皆着眼于“治”,那么其对于道家学说的论述其实主要是对 “黄老之学”的论述。
在司马谈看来,“黄老之学”的核心观点是:“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执,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