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来,我一直是那个共和国至高无上的独裁者老桑乔贝纳维德斯背后的统治力量。你在报上见过他的相片——一个窝囊的黑家伙,脸上的胡子象是瑞士音乐盒圆筒上的钢丝,右手握着一卷象是记家谱的《圣经》扉页那样的纸头。这个巧克力色的统治者一向是种族分界线和纬线之间最惹人注意的人物。很难预料他的结局是登上群英殿呢,还是身败名裂。当时,如果不是格罗弗克利夫兰②在做总统的话,他一定会被称做南方大陆的罗斯福。他总是当一两任总统,指定了暂时继任人选之后,再退休一个时期。
②克利夫兰(1837~1903):美国第二十二届和第二十四届总统,民主党人。
“但是替‘解放者’贝纳维德斯赢得这些声誉的并不是他自己。不是他,而是贾德森塔特。贝纳维德斯只不过是个傀儡。我总是指点他,什么时候该宣战,什么时候该提高进口税,什么时候该穿大礼服。但是我要讲给你听的并不是这种事情。我怎么会成为有力人物的呢?我告诉你吧。自从亚当睁开眼睛,推开嗅盐瓶,问道:‘我怎么啦’以来,能发出声音的人中间,要数我最出色。
“你也看到,除了新英格兰早期主张信仰疗法的基督徒的相片以外,我可以算是你生平碰见的最丑的人。因此,我很年轻时便知道必须用口才来弥补相貌的不足。我做到了这一点。我要的东西总能到手。作为在老贝纳维德斯背后出主意的人,我把历史上所有伟大的幕后人物,诸如塔利兰、庞巴杜夫人和洛布①,都比得象俄国杜马中少数派的提案了。我用三寸不烂之舌可以说得国家负债或者不负债,使军队在战场上沉睡,用寥寥数语来减少暴动、骚乱、税收、拨款或者盈余,用鸟鸣一般的唿哨唤来战争之犬或者和平之鸽。别人身上的俊美、肩章、卷曲的胡须和希腊式的面相同我是无缘的。人家一看到我就要打寒战。可是我一开口说话,不出十分钟,听的人就被我迷住了,除非他们害了晚期心绞痛。不论男女,只要碰到我,无不被我迷住。呃,你不见得认为女人会爱上象我这种面相的人吧?”
①洛布(1866~1937):美国商人,西奥多罗斯福任纽约州长与总统时的私人秘书。
“哦,不,塔特先生。”我说。“迷住女人的丑男子常常替历史增添光彩,使小说黯然失色。我觉得——”
“对不起,”贾德森塔特打断了我的话,“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你先请听我的故事。”
“弗格斯麦克马汉是我在京都的一个朋友。拿俊美来说,我承认他是货真价实的。他五官端正,有着金黄色的鬈发和笑吟吟的蓝眼晴。人们说他活象那个叫做赫耳墨斯①的塑像,就是摆在罗马博物馆里的语言与口才之神。我想那大概是一个德国的无政府主义者。那种人老是装腔作势,说个没完。
①赫耳墨斯(Hermes)是希腊神话中商业、演说、竞技之神,作者在这里把原文拆开,成了德文中的“墨斯先生”(Herr Mees),因此下文有“德国无政府主义者”之说。
“不过弗格斯没有口才。他从小就形成了一个观念,认为只要长得漂亮,一辈子就受用不尽。听他谈话,就好比你想睡觉时听到了水滴落到床头的一个铁皮碟子上的声音一样。他和我却交上了朋友——也许是因为我们如此不同吧,你不觉得吗?我刮胡子时,弗格斯看看我那张象是在万圣节前夜戴的面具的怪脸,似乎就觉得高兴;当我听到他那称之为谈话的微弱的喉音时,我觉得作为一个银嗓子的丑八怪也心满意足了。
“有一次,我不得不到奥拉塔马这个滨海小镇来解决一些政治动乱,在海关和军事部门砍掉几颗脑袋。弗格斯,他掌握着这个共和国的冰和硫磺火柴的专卖权,说是愿意陪我跑一趟。
“在骡帮的铃铛声中,我们长驱直入奥拉塔马,这个小镇便属于我们了;正如西奥多罗斯福在奥伊斯特湾②时,长岛海峡不属于日本人一样。我说的虽然是‘我们’,事实上是指‘我’。只要是到过四个国家,两个海洋,一个海湾和地峡,以及五个群岛的人,都听到过贾德森塔特的大名。人们管我叫绅士冒险家。黄色报纸用了五栏,一个月刊用了四万字(包括花边装饰),《纽约时报》用第十二版的全部篇幅来报导我的消息。如果说我们在奥拉塔马受到的欢迎部分原因是由于弗格斯麦克马汉的俊美,我就可以把我那巴拿马草帽里的标签吃下去。他们张灯结彩是为了我。我不是爱妒忌的人;我说的是事实。镇上的人都是尼布甲尼撒③;他们在我面前拜倒草地;因为这个镇里没有尘埃可以拜倒。他们向贾德森塔特顶礼膜拜。他们知道我是桑乔贝纳维德斯背后的主宰。对他们来说,我的一句话比任何别人的话更象是东奥罗拉图书馆书架上的全部毛边书籍。居然有人把时间花在美容上——抹冷霜,按摩面部(顺眼睛内角按摩),用安息香酊防止皮肤松弛,用电疗来除黑痣——为了什么目的?要漂亮。哦,真是大错特错!美容师应该注意的是喉咙。起作用的不是赘疣而是言语,不是爽身粉而是谈吐,不是香粉而是聊天,不是花颜玉容而是甘言巧语——不是照片而是留声机。闲话少说,还是谈正经的吧。
②奥伊斯特湾:美国长岛北部的村落,西奥多罗斯福的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