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正已经得到了我要了解的情况,便离开了。
回到221B的住宅后,福尔摩斯告诉我,乔治迪恩果然发现雅间的钱柜里又少了4 英镑10先令。我把我的跟踪说了说,告诉他魔术师每进一个酒馆都带着一个不同的人。我还说至少有另一家酒店也经常丢失4 英镑10先令。
福尔摩斯说:“他得依靠助手,但很狡猾:每次表演的助手都换人。他显然来回换助手,以免引起人们的注意。在‘冷肉酒杯’里我就看到了他的那个帮手。”
我困惑地问:“你怎么知道那人是他帮手?他穿得破破烂烂,和魔术师完全是两种人。”
福尔摩斯神秘地一笑:“你看到了他的破衣破裤,还注意到了什么?”
我说除此之外别的没发现什么。
我朋友说:“华生,那人穿的一双靴子至少值10几尼,是在圣詹姆斯专为他特制的。”
我问:“你怎么知道是定做的,而不是一个有钱人送给他的?”
福尔摩斯笑道:“因为他一只脚比另一只脚大,而皮靴质量好,两只脚都穿得挺合适。”
“据乔治迪恩说,后天晚上变戏法的还得去他的酒店。我也得去,而且需要你帮个忙华生。”
接下来他向我解释我所要担当的角色。
“我们俩站在酒吧里,在嫌疑人的附近。然后等我给你一个信号,你就尽量悄悄地把那个小矮子引走,等走远一点后,你就想法缠住他;怎么缠就靠你的本事啦。”
约40来个小时,我们又来到乔治的酒吧,福尔摩斯依旧镇静自若,而我一想到有任务要执行就十分兴奋和担忧。七点钟,那个我们称之为变戏法的人又出现了,身后尾随着那个穿一双昂贵皮靴的小矮个儿。
手指灵活的魔术师又照上次一样变了一通戏法,只是纸牌的变法上有点不同。
等到他从乔治那儿借到5 英镑后,我朋友用手指在我肋骨上一捅,我便神色严肃、手掌有力地把小矮个儿朝门口推去。他想反抗,我把一个手指放到嘴唇上,神秘地一笑,摆出他跟着我走就能得到好处的神情,他疑惑不解,过了一会儿,拨开我就要往回走。于是我不得不诉诸武力,他想反击,被我一记右手勾拳击中下巴。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和骚动。
小矮子从地上爬起来,挥拳朝我比划了两下,但又转念掉转身从门口蹿出去,溜到贝克街上。
我又回到福尔摩斯身边,发现酒店老板和变戏法的吵了起来。原因是魔术师声称5 英镑钞票应该出现在公共酒吧的钱柜里,但实际没有出现。于是乔治搜索了酒店内所有的钱柜,都没有5 英镑面值的钞票,更甭提数码相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