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我喜欢的音乐种类很多,不止是另类音乐。我喜欢“黑色直升机”,他们的歌太棒了。我特喜欢他们的《新世界秩序》大碟,充满了狂想色彩。我爸爸妈妈喜欢的歌有些我也很喜欢,如图帕克和罗伦希尔的,还有祖鲁乐队,他们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我喜欢那样的声音。
(音乐——《我的最爱》,约翰考尔特雷)
现在我十七岁,四月份就满十八了。我四岁就开始上幼儿园,东北大学已经录取我了。我想去巴德大学,可父母不想让我去纽约读书。
我爸爸从事电信业。他去中国香港已经六个星期了,正在努力筹集研发通讯卫星的资金。那些卫星真是太酷了!虽然体积相当小,但前端有绵延数十英里的巨大网状物,而且网状物自身还要旋转。你知道,如果太空垃圾猛烈撞击到卫星,就可能把卫星凿穿;但如果撞到大网上,不管是金属还是其他什么东西都会从网上滑下来,从而使卫星免受这些太空垃圾的侵害。这样就可以避免发生07号通信卫星那种事故,也就不会由于连锁反应使半个美国都没办法正常打电话。
我妈妈是个教师。她正在上夜校,想重新获得教师资格证,一周两次。她上课是被迫的,每周总有一个晚上会逃课。她们还有些课外活动。妈妈从来没在下午六点之前回过家。只是我还很小的时候她夏天才不上班,但现在我哥哥姐姐都读大学了,她就在夏天为一个园艺家管点儿账、处理些办公室事务。
那位园艺家是个接受了还童治疗的老家伙。他真讨厌。正如我爸爸说的那样,他们都是自私鬼,他们为什么不让别人享受一下生命?真是的,这些老家伙明明都过了六十岁了,却偏偏还要返老还童再活一回。我讨厌出去的时候还看见一帮由于荷尔蒙的作用而表现得跟小孩似的老家伙。他们回去工作,像我爸爸一样的人就没有晋升的机会了,因为那帮家伙是永远都不会退休的。
他们鱼与熊掌都想兼得。我妈妈说,当我们都毕业了,她就会退休,然后开始全新的生活——一种非现实主义的生活。她说她将要离开我们,让我们过自己的生活。人不得不学会如何重新开始。就像中国人一样,他们的生活分为五个阶段,当你取得了成功,就可以退休,然后写写诗,做一名艺术家。当然,你还得想想,一个高中教师能取得多大的成就?
(音乐——《当我六十四》,披头士乐队)
对了,记得有个星期六,我们去保龄球场打球,可我们一直不敢进去,因为那里的警察曾把我们赶出来过。那里的警察最坏了,他们歧视青少年,好像这里每个人都歧视我们。有家比萨店在店门上挂了牌子,上面写着“在本店同时消费的十八岁以下年轻人不能超过六个——他们明明就是针对小孩嘛。要是换种说法,如在店里同时消费的十八岁以上的人或同时消费的黑人不能超过六个,那些人一个个准得和他们拼命,是吧?我们租了鞋子之类打保龄球需要的东西,却没打,只是一直在外面转,还在想到底去不去打球。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被扔了出来。
后来我们又逛到杂货店打发时间,被堵在自动扶梯上,有个老家伙也在那儿。他想把自己打扮得像个普通的年轻人。你知道,大多数这样的老家伙都穿着黑色喇叭牛仔裤,还留长发,尤其是那些男的,我猜大概是因为他们很多人在接受还童治疗前都是秃头的缘故吧。电梯上的这个家伙也留着一头长发,在后脑扎成一根马尾辫,但他穿着一条迷彩连衣裤。如果穿橘红色连衣裤看上去会傻乎乎,太做作,不过他那身迷彩连衣裤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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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西、丹妮斯和我都没理会他。当时有我,还有这个比我们年龄稍长的黑人男孩卡莫,以及学校的另外两个人DC和马特。卡莫带了几瓶45度的酒,就是那种麦芽酒。他在很多方面看起来都比我们成熟,所以跟他在一起时我总有点紧张。他被当作少年犯抓过两次,一次是因为在商店里偷东西;另一次,我想是携带赃物。他总是叫我“小姑娘”。每次见到我,他总会笑嘻嘻地对我说:“小姑娘,你在干什么?”
[卡莫威尔逊的采访是在县最高监狱里进行的,威尔逊因为携带迷幻药被判在那里服刑十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