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一位顾问所言,恐龙窝也许是泥巴建筑,像个燕子的窝。威尔逊说,不,像个鸟窝,只是大一点。高尔德也表示赞同。辛普森说不在树上,也许也不在洞穴里,因为树和洞太大。斯蒂尔门推测说,也许像乌龟一样在沙里,还说我得把眼睛睁得大大的。
究竟是什么样儿,他们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只有走着瞧。我也就边走边瞧。
他们给我看的那个时期的图片张张看上去都是那么整洁,虽然有点使人眼花缭乱,但是干干净净。画里闻不到臭气,看不到每平方码里成千只甲虫,没有肉眼看不清的细菌,没有潮湿、酷热、水声和沉闷的空气。苍蝇——或者是什么其他东西——准以为我的味道鲜美,还有不少东西在脚下滑来滑去。有的东西在嚎叫,有的东西在哼哼,有的东西在尖喊。大树看上去就像儿童笔下的森林,看上去像假的,却是又高大,又实实在在。
我记起了他们专门为我作的那些讨厌的讲座,其中提到过蜥脚类恐龙,也就是世界各地恐龙爱好者俗称的巨爪龙。这说明我正处在白垩纪早期,至少是他们说要送我去的年代,离今天早餐时间大约6500万至8000万年。三迭纪和侏罗纪早已成为历史,而我现在就走进了历史。
要松开握枪的手,把枪放入枪套,得下很大的决心。他们让我带枪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万一有什么东西把我这个不速之客当作一顿美餐,他们就不得不另起炉灶。他们也并不想吓唬我,使我真以为自己用得上枪。
所以,他们好像装出没看见套子里的左轮,也没有看见鼓鼓囊囊的子弹带。毕竟是靠近恐龙时代的末期,我会闯什么祸呢?无论怎么说,那些科学家是些与流星有约会的人物。
所以,我拖着腿艰难地向前走,头也不敢转动得太快了,生怕头盔上的摄像机拍出来的片子会让观看的人头晕。路面有点倾斜,脚下也踏实了些。丛林变得稀疏起来,时而还能晒到点阳光。我的位置好像是在蒙大拿中部,或者可能是蒙大拿那个地方,我看见一只翼手龙拍打着翅膀在飞翔,大得像一架二战时的战斗机,看上去极像电影特技。
这时,我看见了恐龙窝。
我一看就知道准是恐龙窝。在暖和的阳光下,这块凹地的四周全是三尺长的脚印,而三颗满是斑点的大蛋更证明了这一点。
现在看来,到我生前的几千万年前兜一圈,感觉非常之好。我敢说,会有人看到这些就发疯似的记笔记,还会有人看到这些就尿裤子。我自己就差点儿尿了裤子,主要是因为此时此地去偷那个在坚硬地面上留下三尺长脚印的家伙的孩子,简直是玩命。
我在多刺的灌木丛后面蹲下,摸出双筒望远镜,对四周进行了观察。我看见了一处湖泊,以及浅水处的一个怪物。它使我想起尼斯湖水怪。这家伙正不慌不忙地吃着细长的植物,好极了。我要提防的是食肉动物,就像下了那三颗蛋的恐龙。
我取出网袋,开始向恐龙窝爬去,到了开阔地,这才意识到自己是在冒险。我立刻站起身来,环顾四周,一跃而上,把三颗蛋全都抓入网里。这些蛋又大又重,斑斑点点,暖乎乎的,还挺肮脏。我捉摸,与我们年代的鸡蛋相比,这些蛋的蛋壳一定又硬又厚,但我仍然放了些泡沫垫料。
我虽未听到恐龙老娘的声音,我可是完全感觉到了她的存在。
在我看到她之前,她的声音我可听得真切。当然,此时我正在溜之大吉。当她从林子一边突然冒出时,我瞥了她一眼,就从另一方向逃跑。这可全仗着肾上腺素的动力。
那老娘是条霸王龙,食肉恐龙类里个子最大,力气最大,足足有5.5米高,12米长,淌着口水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烁,足有短剑那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