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乐奇。”
“爪子很锋利,很好,很符合要求。”他把手伸进笼子又迅速抽回,看见其中的两只猛扑过来不禁哈哈大笑,“反应很快。太好了。马库斯会喜欢的。”
“你能满意我很高兴。不过,我们在路上时车子的转向轴出了点小问题。”
“顺着这条路下去,右拐,跟着指示牌走。告诉弗玛拉是我让你去找他的。”卡伯重新把注意力转到丹乐奇身上,“应该让它们和霍普勒奇比试一下?迪玛奇瑞也不错。”克伦知道这些术语都指的是角斗士,前者穿着铠甲,后者的武器是两把匕首。
“骑马武士也可以。”一个驯兽师建议道,“如果你用阿贝他,他们可以从上方发动攻击。”
卡伯摇了摇头,然后说:“有了!我还有几个挪威野人,一直想让他们来点特别节目,没有比这个更特别更刺激的了!”
圆形竞技场里的道路复杂曲折,因为里面所有的设施一应俱全:作坊、训练馆、妓院,甚至还有一个修车厂。克伦提了一下卡伯的名字,维修工很殷勤地接待了他们。一个小时后,他们被告知车已经修好了。
他们在旅馆里找了个房间,要了最好的酒菜。结果端上来的是猪乳房填油炸小老鼠,他们就着有一股浓烈的松节油味的葡萄酒强咽下了这些食物。即使这样,两人还是喝醉了。夜深了,安妮沉沉睡去,克伦却依然坐在桌边沉思……
当她某天清晨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间冰冷而简陋的房间里,躺在一张污迹斑斑的床垫上,是否会怀念那柔软的鹅毛垫,光滑的丝绸床单和穿着制服的仆从?毕竟她的身份曾是那么高贵,她是造物神的妻子……
他从未想过要拐带任何人的妻子,和她私奔。当时,他和几个同伴来到埃里克的领地,想找点事干,正巧安妮也在那儿。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抵挡安妮的魅力,除非他根本不喜欢女人。克伦也不例外,他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她。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埃里克的野生动物园旁的花园里。那时正值初春,积雪消融,兰花盛开。
“小子,你穿得真够邋遢的。”她讽刺地说道。
那次他装扮成一个流浪歌手。那段时间,埃里克离开了他的领地去摆弄他的宇宙物理常数或者其他这类狗屁玩意。而克伦的目标原本是埃里克动物园里的恐龙,尽管他也不反对临走前和女主人调调情。可她身上的某些东西使他不满足于只能和她在夜晚偷偷相会,他暗暗发誓要真正得到她,光明正大地凭自己的实力得到她。“这可不是邋遢,宝贝。”他把拇指扣在腰带上,“这正是我与众不同之处。”
他们在罗马待了一个星期,不过并没有去看角斗表演,尽管安妮很想去——毕竟她生长于一个将处决冈犯和马戏表演统统看作是娱乐活动的时代。丹乐奇们引起了轰动。稍后他们拿到了这次交易的酬劳——很多银条。
“多多地给他们,多到他们的车装不下。”卡伯兴致勃勃地向他们转达他的主人马库斯的话。
马库斯出身高贵又很富有,有很大的政治野心。克伦听说他将不久于人世。但他对此并不关心,他只想做好自己的事情。
“既然你不打算去看表演,为什么我们还要留在这儿?”安妮后来问他。
“我想看看这场表演是否真的能举行。看来埃里克要是不能制造一个严肃时间线悖论,是不能够来到古罗马夺回他的怪兽。据我所知,对造物神来说这种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此时,他们重新置身于古罗马拥挤的街道,卡车在人流中缓缓向前挪动。克伦不停地按着喇叭。他们转了一个弯,又一个弯。
突然间,身边的人流不见了,克伦挂上档,加大了油门。他们重又行进在永恒的群山之间。从这条路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前往任何一个时代的任何地方,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路上很安静,什么也没有。
十几天后——按照克伦他们的时间来算——他们骑着一辆哈雷摩托车重又飞驰在这条路上。一路上,他们不停地争执。安妮一直在游说克伦,要求他在摩托车上给她加个侧座,克伦坚决不同意。
“这是我的车,该死!”他解释道,“我自己拼装的,再加个座位它就没法保持平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