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付了账单,走出酒吧,消失在雾气弥漫的暗夜里。
我跟着她走了出来。当她发现我在跟踪她的,她抓紧钱包撒腿跑开了。
而他则突然出现在路灯下。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个女孩。他蓝色的眼睛清澈明亮,颐滑的褐色长发一直垂到肩膀。他穿着一件刺绣的印第安外套,脖子上挂着块用银子和绿松石镶嵌的徽章,背上还斜背了一把吉他。他很瘦弱,几乎是纤细的,可动作却像个舞蹈演员或是个空手道教练。但这并没使我感到害怕。
他打量着我。 “你知道,这样解决不了你的问题。”他说。
我立刻感到了惭愧。我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到底想了些什么.又为什么要跟着那女孩。从我第一次逃脱死亡到现在已经有很多年了,我已开始习惯于把周围一切当成幻影,因为我傲什么都影响不了他们。我头晕目眩,站立不稳,靠着墙慢慢坐倒在人行道上。我要做什么来着?
他扶我回到酒吧,给我喝了些橘子汁,让我吃了点脆饼干,然后和我聊天。我告诉了他一切,为什么不呢,反正我可以收回我说的话,取消我做过的事,不是吗?但我并不想那么做。他认真听着,什么也没说。在这之前还没人听过我说这些。我无法解释别人的聆听在我身上产生的效果。这么多年来我孤独一人,现在,要是有那么一会儿——它就像一剂强烈的迷幻剂在我身上发作——要是有那么一会儿,我不再孤独……
后来我们互相搀扶着离开酒吧。走了半个街区,唐瑟停了下来.站在一条漆黑的小巷前。
“这里有些不对劲。”他的声音里充满了疑惑。
我把他拉了回来。“等一下,你别去那里……”他挣脱我的手,走了进去。犹豫片刻,我也跟了进去。
巷子里有股令人作呕的味道,像是馊啤酒混合了垃圾、屎尿和腐烂的呕吐物的腥臭味。不一会儿,我的眼睛适应了巷中的黑暗。
丽莎正蜷缩在几个垃圾箱后面的角落里。她的衣服被刀划破了,支离破碎地散落一地。她的大腿和一条胳膊上流着血,看起来黑糊糊的。她似乎没看见我们。唐瑟靠近她蹲下来,轻柔地说了些什么。她没有反应。他脱下自己的外套裹在她身上,然后用胳膊把她抱起来。
“帮我把她送回我的公寓。”
“公寓?该死,我们应该叫警察!”我说。
“叫那些猪猡?你疯了?你想让他们也强暴她吗?”
我都忘了,这是在六十年代。我们俩架着她进了唐瑟的大众牌小汽车,开往唐瑟在黑什伯里的公寓。在路上他平静地向我解释,告诉了我以前从未见过的爱之夏的黑暗面。都是些骑摩托的街头混混,他说,这些人因为听说嬉皮士在性方面都很开放,所以来到伯克利为所欲为。还好,丽莎的伤口大多都不深。
唐瑟帮她清洗伤口,扶上床,整夜都守候在她身边,说话,哼歌,制造一些能让她平静下来的温柔声音。我睡在客厅里的另一张床垫上。早晨等我醒来,他们都还在床上。丽莎正沉沉地睡着。唐瑟醒着,一直搂着她。我当然明白唐瑟什么也没干,就只是搂着她。可我仍感到一股妒嫉的刺痛,不知道是在羡慕他们中的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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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旅行的演讲草稿
二十世纪初是个充满天才的时代。他们的成就是无人能匹敌的。爱因斯坦发现了相对论,海森堡和薛定谔提出了量子力学,但还没人知道如何把这两种理论结合在一起。1930年,一个新人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叫保罗狄拉克,28岁。他在别人失败的地方成功了。
他的理论是一个空前的成就,除了一个小细节。根据狄拉克的理论,一个粒子要么有正能量要么有负能量。这意味着什么,一个负能量粒子?一样东西怎么会有负能量?为什么普通的——正能量——粒子没有掉进负能态中,并在这一过程中释放出大量自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