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时间机器的工作原理就是如此。
我再次回到1965年,还是那个地方,还是那个出现在我混乱人生轨迹上的陌生人。长年的闲逛我遇到过不少人,但丹尼尔雷尼唐瑟是惟一真正有头脑的人。他有一种温柔、轻松的微笑,一把破旧的二手吉他,还有着和我在一百次人生中所学到的一样多的智慧。我们在一起同享乐共患难,不管是暴风雪在头顶劲飞狂舞的严酷冬季,还是在有着湛蓝天空的晴朗夏日。我们曾以为这样的好时光会永远继续下去。我们还在来复枪的枪筒里插上玫瑰花,我们横躺在骚乱中的大街上,却没有受伤,那段时日更美好。每次他去世我都守在他身边,一次、两次,现在已超过了一百次。
他死于1969年2月8日,正是爱像国王般发号施令的大骗子尼克松和他愚蠢的同僚斯皮罗上台的那个月,也是肯特市大骚乱,奥尔塔蒙特音乐会惨剧以及在柬埔寨发生的一场神秘战争的前一年。一桩桩令人沮丧的事件慢慢扼杀了所有的夏日憧憬。他死了,我当时无能为力,即便是现在也如此。上次他要死的时候,我把他拽进医院。虽然他看起来一点事都没有,但我还是不断怒吼、咆哮,终于说服医生给他做检查。经过X光照片,放射线扫描,他们发现了他大脑里的早期肿瘤。医生们给他上了麻醉药,剪掉他漂亮的褐色长发,为他做了手术——切掉病变的血管,割下所有的肿瘤.一点也没留下。手术后等麻醉药效过了,我就坐在病床边握着他的手。他紧抓着我的手,默然无声地凝视着眼前的一片空白,眼睛里一大片紫色的淤点。不管是不是在探望时间,我都不肯离开病房。他只是凝望着,凝望着。在黎明破晓前,天空还一片灰暗时,他轻轻叹了口气,死了。我所有的努力都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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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旅行必须受两个条件的约束:能量守恒定律和因果关系。在过去出现需要的能量只能借自狄拉克海。另外,因为狄拉克海的波纹以逆时向扩散,所以只能向过去传送。只要传送对象没有延误及时返回,现在的能量是被保存起来的。因果关系的法则保证了过去的行为不能影响现在。比如说,如果你回到过去杀死了你父亲会怎么样?那么现在发明时间机器的又是谁呢?
我曾经企图在我父母相遇之前——我出生前23年——用杀死父亲的方式自杀。当然,什么也没改变,甚至就在我这么干的时候我也知道什么都不会变。但你必须去尝试。否则我还能用什么办法确定呢?
第二次试验,我们试着传送一只老鼠回去。它穿越狄拉克海旅行一趟之后,毫发无损地回来了。然后我们又用一只经过训练的老鼠试验。它是我们从草坪对面的心理实验室借来的.不过我们没告诉他们要用这只老鼠干什么。它曾被训练穿过迷宫找到一片熏肉。实验后,这只老鼠仍和以前一样快速地穿过迷宫。
我们还必须在人身上做实验。我自愿担当实验对象,不理会任何劝说我放弃的声音。用我自身做实验,就可以不受大学关于用人类进行实验的条条框框的束缚。
跳进负能量海洋并不会有什么感觉。不一会儿我就站在了瑞赛尔兹线圈中,我的两个研究生和一个技术员仔细为我做了检查。然后留下我一个人,机器启动,时钟已经向后跳了整整一个小时。我单独待在上了锁的房间里,只有一架摄影机和一只钟和我在一起,那一刻是我一生中量激动的时候。
我第一次遇见唐瑟是在我极其消极的时候。当时我在伯克利一个叫“雀史亚斯”的酒吧,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我已经做了那么多努力,在无所不能和绝望间奋力挣扎。那是1967年。旧金山当时正处于嬉皮士时代的中期,正是一个不管你的举动有多疯狂都合情合理的时代。
有个女孩,正和一群大学生坐在桌边。我走近那张桌子,不等别人邀请就坐下了。我告诉她,她不存在,她的整个世界也不存在,一切都是因为我看世界是这样的才呈这样的,一旦我停止不看,它就立刻消失在虚无的海洋中。这个叫丽莎的女孩力图驳倒我。她的朋友们厌烦了唇枪舌剑,都先离开了。过了一会儿丽莎才意识到我醉得多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