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关上房门,小心翼翼地走下楼梯。由于膝盖有伤,他不敢走得太快。那只相机箱子又在他另一条腿上碰来碰去。
回到警车,泰博从显影槽里捞出刚才放入的胶片,把它装在印相机上,又把第2盒胶片也装进了显影机。他关上车厢的后门,走到驾驶室门前,并从裤袋里掏点火钥匙。钥匙没在口袋里,还挂在点火装置上。泰博坐进驾驶室发动了引擎,于是汽车汇入了注来穿息的车流之中。
回到警察局,泰博在一处供来访者使用的停车处找到一个狭窄的空位停好车,这回他没忘了把钥匙从点火装置上拔下放入口袋,然后才跑到车厢,去取在途中就已经印好的相片。
第一盘胶片冲出来的相片仍然是暗的,不过其中有两张相片上,从枪口发出的火光却拍得很清楚。接着,在另外两张相片上,泰博的辛苦终于有了结果:—个模糊不清的人正走向门口。这是一个黑影。但泰博对这两张相片已经非常满意了,因为这证实了他的猜测。在灰暗的房屋里这个人影是黑色的,而假如是那个裸体女人的话,那么曝光后的人影应该呈白色。
泰博用行家的敏锐眼光仔细地看着第二卷印出来的相片,果然用来装饰浴室的白瓷砖把光线反射得妙不可言。他认为这是他所拍的最好的背光照。他惊讶地看到和那女人一起过夜的人,照片里那人正在淋浴,又对着洗脸池上的镜子又是刮脸,又是刷牙、梳头。大概在激烈争吵的当中,他不小心在刮脸时刮破了喉结上的脖子,但这并没有使他镇静下来。
最后一张相片是在房门外拍的,它果然使泰博如愿以偿,所做的努力没有白花。但看了相片上的人,又使他惊讶得目瞪口呆。这个面容不很清晰的人正在离开现场。他弯着腰,低着头,眼睛看着自己的脚,就像害伯被拍摄到从女人房间走出来似的。如果他发觉居然有一台相机从浴室的小镜子里窥视着他,他非生气不可。生气还是轻的,说不定会大发雷霆。“这简直是侵犯个人隐私。”泰博打趣地心想。
整理好相片,泰博走进警察局。有一个警官正坐在办公桌后值班。他好像认出了泰博。如果不是因为有些面熟,就是因为泰博也穿着瞥服。
“你找谁?”
“找你们局长大人。”泰博答道。
那个值班警官用拇指一指身后说:“在集合厅。”
泰博绕过办公桌,朝大楼后面的集合厅走去。
这是一间大屋子,里面摆着一些桌子。四五个人坐在桌子后面,有的在忙,有的闲着。他们都抬起头来看着泰博。
“到这边来,警官。搞完了吗?”局长朝他喊道。
“完了,先生。”
泰博朝局长的办公桌走去。他把第一卷相片在桌子上摊开。
“嗬,看来你对这些相片并不太满意。”
“是不满意。”泰博把第二卷相片摆在了第一卷的旁边。“除了最后那几张。这是在浴室里拍的,亮多了。我用了逆光照明才拍到几张像样的照片。在里面淋浴的,就是局长你本人。”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