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薇拉知道这位作者没有作品刊登过,没有知名度,所以报了一个数字。“当然,”她又补充说:“因为这篇文章根本不会登出来,所以也就不会有国外版税或被转载的收入,也不会有改编为电影或电视的收入,(那位蜥蜴耸了耸肩。)所以我认为付比平常高一点的稿费才公平。”
蜥蜴抗议了。“不行,不行,不能这么想。要知道我们付出的钱没有回收的机会,而且我还得买方法二和方法三。这点不能忽略。而且我们还得想办法防止他在其他小说里采用同样的方法。按照平常的标准付就可以,不要再多了。”
协会是由三十家银行组成,算起来每家分摊的稿费不到十元。因此马薇拉对蜥蜴的这番话颇不以为然。
那天马薇拉回了一封附上支票的信给魏纳丹,信中说明目前刊出日期尚无排定,不过编辑急欲了解抢银行的第二种和第三种方法。她在信上签名时有点自责,因为她知道对一位新进作家而言,支票是无法和作品印行出版来的荣耀相提并论的,而这篇作品却永远不会被印出。
一星期后,她收到了一封信和“抢银行的三种方法——方法二”的稿子。小说写得很差,但是方法却看起来相当可行,这次是涉及磁性墨水和资料处理的过程。透过事先的安排,马薇拉把稿子送到魏法兰的办公室。他迅速读了一遍后,感到不寒而栗。
“这个人是个天才,”他喃喃地说。“当然他在这方面一定很有经验的——”
“你说什么?你怎么知道他在这方面有经验?”
他不经意地回答:“我们把这个人仔细调查过了。找了最好的侦探社调查他——就在你给我看了第一封信之后。不过查不出所以然来。”
马薇拉极力保持平静的语气说:“你是说你们去调查了魏先生——通过他给我们的那封信所提供的资料?”
“对啊!”他似乎有点惊讶。“对一个具有这种危险知识的人,我们不能寄望他除了写小说之外不会干出其他的事。不行,我们不能冒这个险。你知不知道,他在一家银行做了很长的时间,康乃狄克州某小城的一家银行。他一年前被请走路,好空出一个位子给总经理的外甥。当然他们付了他退休金,是原来薪水的百分之十。”
“你说他做了很长的时间,究竟有几年?”
“我不记得了,要查一下报告。大概是二十五年吧!””
她的语气干涩。“所以对于被请走路,他一定是心平气和喽!我想再看一下他的信。”
在随着第二篇稿件寄来的信中,作者诚心地感谢编辑采用了他的小说并寄上支票,其中一段提到:“我相信您已如我所建议,向您的往来银行查证过方法一,希望您对方法二也如法炮制,确定它能行得通。正如我在前次所提到,这个方法几乎可以算是合法的。”
马薇拉问:“这是合法的吗?”
“什么是合法的?”
“方法二,您刚才看过的。”
“这么说吧,它并不违法。如果要让它变成不合法,那么每家银行都必须在表格和程序上做重大的变动。这需要好几个月的时间,而且要花比方法一更多上好几百万的钱。马小姐,这是非常严重的事——非常严重。”
方法二在银行协会的成员间造成恐慌,大家一致决议应该立刻买下方法二并且将之永远束诸高阁。他们也认为,由于方法三的危害可能更大,所以不能再坐视第三篇小说出来。(马薇拉则提出,魏先生既然已经卖出第一篇稿子,就具有专业作家的身份,他的第二篇稿子是否有较高的稿费?蜥蜴则认为他的第一篇稿子并没有真正刊登,所以不应该提高稿费。)
他们拟定了一个计划。马小姐将邀请魏先生由康乃狄克过来,表面上的说辞是和编辑谈一谈,事实上他要面对的是银行协会所挑出来的一个委员会。蜥蜴说:“我们会派律师来,我们会给他一点颜色,让他把方法三乖乖地说出来。如果有必要,我们会付给他这一篇的稿费,然后我们要找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法让他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