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不幸,或祸,常常与政治有密切的联系,甚至是政治的直接后果。姑不论司马迁在书信前面,列举的西伯以下八个王侯将相,他们之遭祸,完全是政治原因,他们本身就是政治。即后面他所引述的文王以下,七个留有著作的人,其遭祸,也无不直接与政治有关。
司马迁把遭祸与为文,联结成一个从人生到创作的过程,称之为:
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
这是一个极端不幸,极端痛苦的过程,是一个极端令人伤感的结论。更不幸的是,这个结论为历史所接受,所承认,所延演,一无止境。
[三
秦始皇本纪: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耕堂按:博士齐人淳于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耕堂曰:以上为秦始皇时,李斯著名之建言,焚书坑儒之原始文件。余详录之,以便诵习,加深对这一历史事件的准确印象。李斯说这段话之前,是一位武官称颂始皇的功德,始皇高兴;接着是一位博士,要始皇法效先王,始皇叫李斯发表意见。
这一事件的要害处,为“以古非今”。这事件的发生,是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即他的晚年,功业大著,志满骄盈之时。
他现在所想的,一是巩固他的统治,一是求长生。巩固统治,李斯的主张,往往见效。长生之术,则只有方士,才能帮忙。
看来,此次打击的对象是儒,重点是诗书(诗书,也不是全烧掉,博士所职,还可以保存。)但这时的儒生和方士并分不清楚,实际是搅在一起。始皇发怒,以致坑儒,是因为给他求仙药的人(侯生和卢生)逃走了,那入坑的四百六十余人,有多少是真正的儒生,也很难说了。
儒家的言必称尧[yáo]舜[shùn],在孔子本身就处处碰壁,在政治上行不通。但儒家的参政思想很浓,非要试试不可。上述故事,是儒家在政治生活中,和别的“家”(表面看是和法家)的一次冲突较量,一次彻底的大失败。既然并立朝廷,两方发言,机会均等,即为政治斗争。后人引申为知识与政治的矛盾,或学术与政治的矛盾,那就有些夸大了。但这次事件是一个开端,以后的党锢、文字狱、廷杖等等士人的不幸遭遇,都是沿着这条路走下来的。这也算是古有明训吧!
四政治需要知识和学术,但要求为它服务。历史上从未有过不受政治影响的学术。政治要求行得通见效快的学术。即切合当前利益的学术。也可以说它需要的是有办法的术士,而不是只能空谈的儒生。所以法家、纵横家,容易受到重任。
儒家虽热衷政治,然其言论,多不合时宜,步入这一领域,实在经历了艰难的途径。最初与方士糅杂,后通过外戚,甚至宦竖,才能接近朝廷。其主旨信仰,宣扬仍旧,其进取方式,则不断因时势而变易。既如此,就是随时吸收其他各家的长处,孔孟之道,究竟还留有多少,也就很难说了。所以司马迁论述儒家时,也只承认它的定尊卑,分等级了。
在儒学史上,真正的岩穴之士,是很少见的。有了一些知识,便求它的用途,这是很自然的。儒生在求进上,既然遇到阻力,甚至危险,聪明一些的人,就选择了其他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