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孩子。”他叫道。“你看到什么了?”
“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那小鹿始终就是在这儿的。它吃它妈咪的奶,但它妈咪嗅到我就逃走了。可我现在却找不到这小鹿了。你想裘利亚能找到它吗?”
贝尼往地上一坐。
“裘利亚能追寻任何留下足迹的东西。但我们不要去折磨那小东西。此刻它一定就在附近,大概怕得要死哩。”
“它妈咪不该扔下它逃走的。”
“这正是它机警的地方。大多数别的动物就会带着幼兽逃出去。母鹿却知道让小鹿静静地躺着,那是不会受到注意的。”
“爸,它身上的斑点真可爱。”
“那斑点是一行行的,还是乱七八糟的呢?”
“它们是一行行的。”
“那么这是一只小公鹿。你能这样近的看到它觉得高兴吗?”
“我很高兴。可是,我当然更喜欢捉住它,驯养它。”
贝尼笑起来。他打开他的背包,拿出午饭。裘弟抗议了。他认为打猎比吃饭更为紧迫重要。
贝尼说:“我们得在什么地方吃午饭,一只公鹿可能会在此地从我们前面跑过。当你吃午饭时,最好在猎物经过的地方吃。”
裘弟从藏枪处拿出了他的枪,坐下来吃东西。裘弟心不在焉地吃着,只有那新鲜刺莓果酱的香味,才把他带回到吃东西的意识中来。果酱是稀薄的,因为糖少,不够甜。老裘利亚还是有些虚om弱。它伸展四肢侧卧着。那战斗留下的伤疤在黑色毛皮的映衬下显得更白。贝尼仰天躺在地上。
他懒洋洋地说:“倘若风向不变,那两只公鹿大约不久就得绕回到这儿来歇晌。如果你能够爬上离这儿四分之一哩远的那些高大松树中的任何一株,那倒是一个非常有利的射击位置哩。”
裘弟拿起枪就跑。他一心想独自打死一只公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