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你们也是搞艺术的?”
“当然,我是民歌演唱家,每周一、三、五在美术馆前面演唱。”赵一指指我们,说,“他们几个,有写诗的,有写小说的,有画画的,总之,都是艺术青年。”
长发男子轻蔑地哼了一声,说:“现在,随便一个阿狗阿猫,都成了艺术家。大师,那些自封的大师,比河里的蝌蚪还多!但你们要知道,满河的蝌蚪,能长成青蛙的,寥寥无几!”
“看您这样子,”我们当中的一个,也许是我,也许是赵一,小心翼翼地问,“看这样子,您也是搞艺术的?”
“行,还有点眼力嘛,”长发男子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们,说,“谈起艺术来,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金十两那厮,给我提鞋子,我都不用,如果用他这种方式,我早就出名了。”
“请问,您是搞什么艺术的?”
“搞什么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们。”他有些为难地说,“圆明园那个画家村知道吧?第一个村民,就是我。现在那拨在通县混世的,都是我的孙子辈的。至于写诗,那就更早,知道那个用镰刀砍死老婆的诗人吧?他是我的小兄弟。金十两这个孙子,最早也是写诗的,前几年因为勾搭一个朋友的女朋友,在黄盖子酒吧,被我们吊在梁上,用蘸了辣椒末的鞭子抽。这厮没法在诗坛混了,才异想天开,搞什么行为艺术。他那个老婆,本来就是京城四大名鸡,艺术圈里的公共厕所,所以,才能跟他一起办那样的展览,你们想想,正儿八经的女人,谁肯那样?你们竟然崇拜他,可见你们品位之低。年轻人,想成名成家,这没有错,但是你们要走正路,不能跟金十两这样的人渣学。”
“原来他是这样一个败类!”那个头碰玻璃的男生说。
“我早就知道他是这样一个败类!”那个头发染得五彩缤纷的女生说。
“看看,又是一个受害者,”长发男子说,“来来来,姑娘,给这几个小伙子现身说法,让他们从痴迷中清醒过来。”
彩头女生来到我们面前,指着我们面前的酒瓶说:“我要喝酒!”
长发男子拿起一瓶酒,用牙齿咬开酒瓶盖子,倒满一杯,递给女孩,说:“姑娘,我知道,他一定对你痛说了他的革命家史,然后给你看手相,先摸你的手掌,然后摸你的胳膊,然后……”
“你说的根本不对,”姑娘气哄哄地说,“他既没痛说家史,也没给我看手相,他掀开衣服,让我看他在大森林里跟老虎搏斗时留下的疤痕。”
“这就更加可恶,”长发男子义愤填膺地说,“他那块伤疤,其实是被生产队的毛驴咬的。”他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要想学艺,首先要学习做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着金十两这样的人,永远学不出好来。”
女孩接过酒杯,一饮而尽,然后,直着眼看着长发男子,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
“那是去年的秋天/你头戴着丁香编成的花环/身穿着白云裁剪的长裙/在我家门前的小径上蹒跚/蹒跚复蹒跚/向日葵金色的花粉/迷蒙了你的双眼/”长发男子低沉地朗诵着,眼睛闪着光,直盯着那个彩发女孩,女孩也盯着他。
“知道这是谁的诗吗?”
女孩摇摇头。
“我的,我的诗,”长发男子用食指戳戳自己的胸膛,悲伤地说,“这是二十年前,我还是一个青年时,写给我的初恋情人的诗。可是,后来,她,竟然跟着一个满嘴假牙的老头走了。为什么?为什么?难道我一个抒情诗人,还不如一个老头吗?”长发男子将啤酒瓶子插到嘴巴里,咕嘟咕嘟地灌了一阵,声嘶力竭地喊叫着,“为什么夜莺能那样美丽地鸣啭,是因为荆棘刺破了它的心——”他又灌了一口酒,“我,一个可以随时把耳朵割下来赠给情人的大画家,一个可以用鼻血写诗的大诗人,竟然被一个老头子把情人勾引走了,奇耻大辱啊奇耻大辱!知道那个著名的评论家柳木叉吧?这个孙子,从来不给男人写评论,但他破例给我写了诗评,他说‘桃木橛是真正的诗人,是可以和普希金媲美的大师’,可是,我竟然败在了一个假牙老头手下,我,一个著名的抒情诗人,一个大师,一个可以和普希金媲美的大师,竟然惨败在一个老头手下。当我想象着我的头戴丁香花环的情人,在那个满嘴臭气的老家伙身下呻吟时,我的心,哗哗地流血!哗哗地流啊!让我把这一腔热血流干/让我化成一股白色的轻烟/缭绕在你的身边”大师将空酒瓶子砸在地上,瓶子破裂,声音清脆,“让我的心,像这个酒瓶一样破裂吧”。
大师伏在桌子上,用额头不断地碰撞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