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思想太旧,太顽固不化,让你自逃生路你偏不干,现在我可顾不了你了,过几天看看不行,我只好同要饭花子一起要饭吃了。
为了养大孩子并给她以教育,你应当牺牲自己,就当我死了。托你那个姓方的女朋友或其他什么人,给你介绍个男人,最好是小有资产的商人结婚,不但你可以得救,孩子也会有个较好的环境。她刚刚到这个世界上来,该得到一份她应有的幸福,为什么叫她和我们一起受苦,和我们-样一辈子做个穷苦的人?
你不要再盼着我们还会相逢,我要远走高飞了,哪儿死哪儿埋。你赶快带着孩子找生路要紧,以后我不会再写信给你了。永别了。
顾秋水
身陷洪荒才有的那种天地倒换的大倾斜、大裂变,陡然降临,不论望不到边的茅地,还是望不到边的森林,顷刻间就被这裂变吞没,再也看不到一丝生命的颜色。
迷乱中,叶莲子伸出手在腿上抓挠着,本能地想要抓住一些什么,可她想抓住的那些东西,反倒从她的指缝中间滑泻而去,她甚至感到它们在指间的流动。
那么吴为出生以来的不幸呢?从顾秋水的信来看,也全是叶莲子不开窍,不肯再嫁一个“小有资产的商人”造成的。
随着生活的有着有落,叶莲子已经不再抓挠她的腿。可在玩笑的尴尬中,这种已经隐退得很深的毛病,还会不觉地重现。
禅月一看叶莲子开始抓挠腿,就说:“得,姥姥又没辙了。”却不知叶莲子这种毛病从何而来。
她难道没有自食其力、自谋生路吗?顾秋水北平一别,一个大子儿也没留下,四年光阴是怎么过来的?为了省钱,一个冬季她连白菜也没有吃过一棵——白菜呀,又不是鸡鸭鱼肉!后来更是到包家当了女佣。
宝鸡一别,“工合”遣散。在不论怎样向顾秋水求救、呼吁,他都置之不理的日子里,吴为记得一次又一次跟着叶莲子到有钱有势的人家,乞讨一份工作的自轻自贱。
其中一次,更是此生难再——
当她们毫无防范、推开那扇诗书人家的大门时,连定神的瞬间也不曾舍给她们,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塌了一扇墙似的,带着噬血动物的腥气,扑压上来。
那只扬着前爪站立起来的狼狗,比叶莲子还高出半个头。叶莲子转身把吴为搂在怀里,用她的身体和手里那只棕色木提手、赭石色哔叽布料、没有肩带的手袋,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地左挡右拦。
那只为她们立过如此功劳的手袋,也就这样活灵活现、一丝不走样地,不只烙在吴为的眼睛上,也烙在了她的心上。
主人虽然喝退了那只狼狗,但叶莲子的脸还是被它的爪子抓破了,她那件深蓝夹紫红细条的棉布旗袍下摆,也被撕裂了。
爱哭的叶莲子,却没敢在主人眼前掉泪,嗓子吓得像是劈了岔,嘴里还不停地赞美着主人的狗:“真是——真是只好狗,好狗!”
等她们进了阔大的客厅,叶莲子侧身在椅子上坐下,吴为也依在叶莲子的膝头之后,她才发观,对主人的狗赞不绝口的叶莲子出了问题。她胸口里的气儿,像是卡在了什么地方。或好不容易冲了出来,“咕涌”一下顶在吴为的后背上;或憋在那里,犹犹豫豫析出一缕荡荡悠悠的烟魂,随风化去……总而言之,她呼出来的气像是拐了几遭弯,才从吓得拧了个儿的气管里,颇费周折、颇为艰难地挣扎出来。可是主人并没有因为叶莲子脸上的伤、撕裂的旗袍或是对狗的赞美,给她一份工作。虽然被狗这样咬过,吴为却并不记恨狗们。://她长大之后,更觉得那不是狗的过错。难道不正是人把一个个遗世独立、桀骜不驯、茹毛啖血的狼,驯化为依附于人的狗?
它们一旦被人驯化,就成为人们最忠实的奴仆,或像有些人说的“奴才”。也许在实际意义上,奴仆和奴才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但吴为宁愿说是奴仆,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的虚荣。哪怕是一只毫无战斗能力的哈巴狗,在不速之客造访或闯入时,也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地一面汪汪不已,一面胆怯地后退着。可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它们会忠心耿耿地为主人献出它们的一切,乃至生命,正所谓“誓死捍卫”。
如若一时走了眼,错把主人的朋友当成居心不良的入侵者,还会受到主人的申斥,或更有甚之地被踢上一脚,根本不考虑它们的自尊,让它们在人前丢尽脸面。可它们并不记恨也不计较或是说没脸没皮,下次照旧恪尽职守。可是狗们反倒不如做狼的时候那样受到人的敬畏了。
而它要求于人的,不过一杯残羹剩饭,一根让人剔尽精华的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