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等我弄明白她的话,更没等我表示接受或谢绝,她已经把嘴唇轻轻贴在我的嘴唇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仅仅这一次。
这对于我也是第一次。原来亲吻如此冷静。它不意味着融合却意味着拒绝。人们说,第一次吻,是两颗颤抖的心碰撞一起,我的感觉却象两个瓶盖挨了一下。无情的、无机的、无生命的接触呵!她用这吻当做一种特殊的礼物,偿还我对她的情谊。我至今、也许永远也不能理解,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此后一段时间,我没去过她家。简松也不来电话了。这使我对简松的印象变成一个谜团。我猜到,那次促成我向简梅求爱,完全听信了简松的话。如果简松愿意我成为他的姐夫,不会从此不答理我的。我模模糊糊悟到一个道理:说话的技巧,不是口才而是心计。可是我一想到他那甜甜的、讨人喜欢的笑容,就不会以为他有什么心计。算了,不去理他!这期间,我连续发表的几篇小说,都在社会上打响,成了文坛上受人注目和公认的新作家。天天开会、座谈、接待各种来访者,还要写东西,没有闲暇。但我不去看简梅,并非受时间限制,而是一种说不清的心理的原故吧!我不是不想见到她,但每次我走过东交民巷时都是设法绕开了。
一天,我请一个朋友在新侨饭店吃饭。这是青年们爱来的地方。我们将要吃完的时候,从门外进来五、大个男女青年,打扮得时髦又漂亮,坐在挨近门口一张空桌上。远远见一个小伙子用步话机呼话:“喂!喂:我们到了新侨,我们到了新侨,佐罗听着,往罗听着--”这步话机是新鲜少见的进口玩意儿,自然吸引了周围不少青年的注意,这小伙子很神气,说话声故意很大,“听见没有,听见没有,简梅说了--你过二十分钟再不来就罚你请客,罚你请客!”
跟着那几个青年就爆发一阵笑语。
我一怔,简梅?我仰起脸望去,其中大概有三个女的,一个背坐着,看不清;一个头发高高梳上去;一个披散头发,头上扣着一个玫瑰色夹蓝条的小檐草帽,不知哪个是简梅。不一会儿,从门口闯进一个高高的青年人,脸上轮廓清晰,蓄着小胡子,宽肩细腰,身上的肌肉发达又结实,很象西班牙的斗牛士。但是一开口说话就与他的外形极不谐调:
“你小子催得好紧,赶得我差点儿跟他妈六路电车合轮子!”
“你可别死,要死也得把这顿饭吃完。等你掏钱呢!”这是简梅的声音,语气很放纵。我由声音辨别,大概那个披头发的女青年是简梅。
我和朋友吃过饭,走过那张桌子时,瞧见那被发的正是简梅。小草帽儿放在桌上。她完全变了样子,黑颜色的紧身的弹性尼龙衫,白裤子。一条亮闪闪的项练挂在胸前。给浓黑的衣衫衬托得十分耀目,再看一眼,哪里是项练,分明是小摊上卖的镀铜的小十字架。她可不是教徒。唇上淡淡擦了口红,眉毛摘过,细长而整齐。虽然她依旧很漂亮,但过分的矫饰使她显得浮浅和表面了。这变化令我吃惊,我正想赶快走掉,她一眼看见我,把我叫住,一边将我介绍给她的几位朋友:“这是我的朋友。著名作家方桥!”她的声音很大,显然不只为了她身边的几位朋友知道。难道我也成了她向人炫耀、满足自己虚荣心的东西之一?简梅忽又指一指手拿步话机的小伙子对我说:“你认识他,刘海。”
原来是刘海。他唇上那颗墨点样的黑痣唤起我的记忆。刘海只朝我点一下头,却没站起身来,仿佛是种挑战。
“你们都读过他的作品吗,人们都说他是文坛上的勇士。”简梅对她的朋友们说。
刘海象外国人那样耸耸肩遗憾似地一笑,手里摆弄着步话机的天线杆,嘴角露出嘲弄的神气。这一次,他那颗痣已经有一半跑进鼻孔了。他的话很不客气:
“有限的勇敢,虚假的成功!”
“你不要瞧不起人。刘海,方桥是有胆量的。”
“可惜不大。”刘海说。他有些盛气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