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个人躲开了,可是……”
我听不到“可是”,我躲进了一个角落里,我每天都在上班。
令我恐惧的只是埋在胸间的什么,那是一颗种子,或紧紧藏起的一根弦。那儿害怕被震颤,那儿动不动就要渗出一层……我感到一阵战栗。
4
我们曾经有个真正的角落。
那是海滨平原,那儿有一棵巨大的李子树。李子树下有一个小茅屋。就在那个小茅屋里,我开始长大。我的旁边有满头银发的外祖母和等待丈夫归来的母亲。我就是从那棵大李子树下启程的。父亲从大山里归来了,但这不是什么吉兆。他归来不久外祖母就没有了,接着最可怕的日子来临了。我不得不告别大李子树和小茅屋,告别母亲……一步一步走到了南山。我在莽莽大山里一个人流浪,经历了无数的故事。我就从那时起养成了流浪汉的性格,连最好的朋友也是流浪汉。也许就因为长期生活在那些大山的皱褶里吧,我从很早开始熟悉土地和岩石,迷恋与之有关的一切。
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一本自然地理学家的传记,它吸引我像读小说、读一段段美丽传说那样,读了一本又一本类似的书。这种兴趣一直保持到许多年之后,一直到我幸运地考入了一所地质学院。我不知血液里流淌着什么,长期以来,我总要压抑奔走的渴念和需要——也许只有地质学才会满足这些莫名的欲望吧。
今天我想,肯定就是埋藏在血液中的这些东西,促使我当年选择了地质学。
我的父亲,还有祖父和外祖父,他们尽管各自经历不同,可是都有着南南北北奔走、半生跋涉的历史。作为他们的后代,可能每当面对着一种选择时,他的取舍就会不由自主地与整个家族的传统暗中吻合了。记得每次暑假期间返回故地,我都能够用另一种眼光去回视走过的山岭和平原,能够从地质学的角度去描述它们了。这使我得到了另一种满足,获得了难以言说的幸福。我甚至在父亲当年忍受煎熬的那一座座大山里搭起帐篷,独自度过一个又一个夜晚。我模仿书上所描述的那些地质英雄们,背着背囊打着裹腿,翻山越岭,饥渴疲惫然而兴奋异常。我甚至在入学第一个年头就知道了那个叫李希霍芬的人,他在我眼里简直化为了一个美丽传说。
这个人从一开始就受到地质学的强烈吸引,最初在阿尔卑斯山进行自己的研究,后来又去客尔巴阡山。他第一个提出白云岩是珊瑚形成物。他随一个探险队去了东亚,又去了加利福尼亚,一住就是六年。他一直对火山岩和金矿两者关系的性质感到有趣——而我奔波的那个山区就有全国最大的金矿。我那时随处都效仿李希霍芬,不用说这有多么可笑。李同时还是一个极好的新闻记者,他报道了加利福尼亚的黄金财富。是一种伟大抱负使他来到了中国。他在中国旅行,研究地质构造和地形,准备写一个大部头。后来这部著作差不多占用了他一生的时间,直到逝世还没有完成。这部杰作的第一卷谈中亚山脉的构造及其移动对居民的影响,认为华北的广大沉积物就是大风从草原吹来的尘埃。第二卷研究华北,第三卷研究华南……
大概在整个地质学院中,只有我能够准确周详地叙述李希霍芬的故事。同时使我入迷的还有屈原,我会一口气背诵出他一多半的华丽诗章。入学第二年,我无须古典文学教授的指导就可以磕磕巴巴动手翻译楚辞。不管我做得有多么蹩脚,那种热情和机智还是让很多人感到了惊讶。再后来我又迷上了苏轼,以及后来的泰戈尔和叶芝。我差不多同时熟悉了艾略特和希门内斯的名字。
我开始寻找更新的诗人。我对诗的兴趣与对地质学和自然地理的兴趣几乎是平行的,它们是心中的两粒种子,一块儿焐热,一起发芽。
那时我刚刚二十多岁。人生旅程多像一条淙淙流淌的大河,只一闪就进入崭新的莽野。我最终背叛了心爱的地质学,可非常奇怪的是从未后悔。我渐渐明白自己更为致命的、也是最终的选择,只是做一个真正的“流浪汉”。我发现第一流的流浪汉不仅是身体的流浪,而且还有心灵的流浪。地质学能够满足我的前者却不能满足我的后者。我的心灵需要不停地周游。我可以让它飞到虚无缥缈的世界,让它在神界或幽暗之地徜徉驻留——而严格刻板的地质学却做不到这一点。
如今回想起来,我对地质学还是有一种无法遏止的爱。必须承认:我爱过它,爱过李希霍芬的伟大事业。可是我更爱屈原家族的事业。在这个队伍中,我既想做一个端庄稳固的老派人物,又想扎入最为激进的现代之河。我一度像黄口小儿一样喜欢谈论虚无和潜意识、文本和语言哲学、符号学;喜欢谈论解构主义以及搅在一块儿的稀奇古怪的一坨。我那会儿甚至觉得一个当代吟者就是手持扑克牌的顽童,不必拒绝那些复杂的、让人眼花缭乱的崭新玩法。最后你会告别简单程式进入桥牌赛事,再由桥牌转向围棋或国际象棋。它们的玩法大同小异。只要你长了一双狡灵的眼睛和缜密的头脑,以及那种冰冷如铁的心情,就可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