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莲一本正经地说:“纬宇伯伯不让我先讲出来,他说他喜欢突然袭击,要叫你们大吃一惊。”她突然地激动起来,搂住谢若萍:“妈妈,我要离开你们了。”
于而龙怔怔地望着他女儿,活见鬼啊!大颗大颗的泪珠,哗哗地从她脸上掉下来,那孩子感情特别丰富,像死去的芦花一样。
“怎么回事,死丫头?”谢若萍问。
“我可能被批准出国进修去。”
呵!于而龙懂了,他们去找的那个老头儿,正好是分管派遣留学生工作的。但他妻子拿不准这到底是件好事,还是件坏事,脸上布满了疑云愁容,女儿要离开身边,不会那么开心的。
于莲赞叹着她的“纬宇伯伯”:“东奔西跑,到处求爷爷告奶奶,说得天花乱坠,真有股劲头。他说,‘如果需要的话,也不妨跟魔鬼交朋友,叫他把地狱的大门为我打开。’”
于而龙问:“怎么,他要进地狱?”
谢若萍终于认准她女儿出国,未必是桩值得高兴的事,便说:“也许,他想把别人投进地狱!”
不过,无论如何,把孩子送去深造,还是符合于而龙的心意,尽管嘴上骂道:“混蛋,我是不会承他情的。”但还是暗地里感激那个花花公子的。因此,在“将军”面前,讲了许多好话,替王纬宇美言。
“人嘛,感情动物,来而不往非礼也,一报还一报,偶一为之,也算不得失足,白璧微瑕,愿意怎样想就怎样想吧,反正,我为此付出了代价。”
于是,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他的安慰,那个漂亮的美院高材生,六十年代初,也正十八九岁时,并没有像她生母那样,走进生命的死胡同,一头钻进冰封的石湖去寻死;而是步入艺术之宫,到国外学习绘画去了。
临走的那一天,她像骄傲的公主那样,带着幸运儿的喜悦,充满了对自己艺术才能的信心,怀着出人头地的期望,向往着未来,憧憬着光明,在国际列车的窗口,向送行的人挥手致意。
芦花即使有再丰富的想像力,在芦荡沙洲那苦楝树下的窝棚前,也难以揣测那个丑小鸭会有出国留学的一天。差一点点就被残酷的游击队长爸爸掐死的女儿,现在,正用娇妍妩媚的似水流波,向他递过话来:“爸爸,你看,来了这么多送行的,把你都挤到后边去啦!”
她穿着轻暖的羔皮大衣,是她的路妈妈特地为她出国订做的。
“将军”的爱人破例地没给她钟爱的于莲送别,因为她惟一活着的儿子,正是在前不久一次特殊的事故中,为尖端科学献出了生命。
她不能再来车站送别,因为于莲在她身边的时间不短,感情挺深,做母亲的心啊,似乎再经不起割舍的冲击了。所以只是在电话里告了别:“走吧,孩子,我不去送你了!”
于莲噙着泪水:“路妈妈,我明白!”
现在她站在车窗前,泪珠还沾在睫毛上咧,多么像花蕊上晶莹的露滴,在第一站台的强光灯映照下,亮闪闪地发出魅人的光辉,那张粉扑扑的脸,像她喜爱画的玉兰花一样动人。
美院的同学来了不少,把窗口团团围住,那帮女孩子,像雨后初晴的喜鹊,叽叽喳喳,说个没完,同时,笑个没完。搞美术的人不修边幅,衣着随便,色彩古怪,头巾和帽子,更是花样百出。谢若萍大夫是个古板妇女,有点看不习惯,直是皱眉头;出国见过世面的于而龙笑话她大惊小怪:“等过上几年,莲莲回来,你再看看吧!”
“用不着过几年,就拿你工厂说吧,那些个小青年,我亲眼见的,穿阿飞裤,包住屁股,你也不管管。”
“哦唷,你怎么成了假道学?只要不太离格,年轻人愿意穿,就由他们去好了。我不懂为什么非要按照我们的模式,去要求下一代,应该相信他们长有头脑,而且脑容量并不比我们少;如果认为他们成问题,我们自身就先不对,因为我们的老祖宗穿长袍马褂,更早一点,穿树皮,实际上我们也不遵古制——”
要不是王纬宇赶到,于而龙的高论会把他老伴气糊涂的。
王纬宇吵吵嚷嚷地来了,大声喧哗使得站台上一些外国乘客,都为之侧目。他排开众人,把手伸向于莲:“年轻人,闪开,让我握一握缪斯的小手!哦,飞翔吧,莲莲,我的心肝,我的女神……”
于而龙看出他不知在哪儿喝多了茅台酒赶来的?鬼知道他那时从南方活动回北方来,带来了多少箱陈年茅台?他的应酬交往的活动,实在频繁,成天把脸喝得铁青——他从来喝酒不红脸,而且越喝越青。他喷着酒气,把夏岚也拉到车窗旁边:“靠近点,莲莲,别忘了我背你行过军,来,再听听教母的祝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