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听谁?”南希问道。“芦不在洗衣作吗?”
“我以为你早知道了呢。”丹恩说。“从星期一起,她就没有来过这里,也不在她的住处。她把所有的衣物都搬走了。她对洗衣作里的一个同事说,她也许要到欧洲去。”
“有人见过她没有?”南希问道。
丹恩的坚定的灰眼睛里闪出钢铁般的光芒,阴沉地咬着牙,瞅着南希。
“洗衣作里的人告诉我,”他嘶哑地说,“昨天他们见她经过这儿——坐在汽车里。我想大概是跟一个百万富翁一起吧,就是你和芦念念不忘的那种百万富翁。”
南希破题儿第一遭在男人面前畏缩起来。她把微微发抖的手按在丹恩的袖管上。
“你可不能对我说这种话,丹恩——我跟这件事毫无关系!”
“我并不是那个意思。”丹恩说,态度和缓了一些。他在坎肩口袋里摸索了一阵子。
“我有今晚的戏票。”他装作轻松的样子说。“假如你——”
南希见到男子气概总是钦佩的。
“我跟你一起去,丹恩。”她说。
过了三个月,南希才见到芦。
一天黄昏,这个商店女郎顺着一个幽静的小公园的边道匆匆赶回家去。她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一转身,正好抱住那个奔过来的芦。
她们拥抱了一下之后,象蛇那样,往后扬起头,仿佛准备进攻或者镇住对方,她们迅捷的舌头上颤动着千百句问话。接着,南希发现芦的境况大为好转,身上都是高贵的裘皮、闪烁的珠宝和裁缝艺术的成就。
“你这个小傻瓜!”芦亲热地大声嚷道。“我看你还是在那家店里干活,还是穿得那么寒酸。你打算猎取的对象怎么样啦——我猜想还没有眉目吧?”
接着,芦把南希打量了一下,发现有一种比好境况更好的东西降临到了南希身上——那种东西在她眼睛里闪烁得比宝石更明亮,在她脸颊上显现得比玫瑰更红润,并且象电子一般跳跃着,随时想从她舌头上释放出来。
“是啊,目前我还在店里干活,”南希说,“可是下星期我就要离开那儿了。我已经找到了我的猎物——世上最好的猎物。芦,你现在不会在意了,是吗?——我要跟丹恩结婚了——跟丹恩结婚!现在丹恩是我的了——怎么啦,芦!”
公园的拐角那儿慢慢走来一个新参加工作,光脸盘的年轻警察,这些年轻警察装点着警察的队伍,使人觉得比较好受些——至少在观感上如此。他看见一个穿着华贵的皮大衣,戴着钻石戒指的女人伏在公园的铁栏杆上,伤心地哭泣着,而一个苗条朴素的职业妇女挨近她身边,竭力在安慰她。这个新派的吉布森式①的警察装作没看见,自顾自地踱了过去;他的智慧也足以使他明白,以他所代表的权力而言,他对于这类事情是无能为力的,尽管他把巡夜的警棍在人行道上敲得响彻云霄。
①吉布森(1867~1944):美国插图画家,他笔下的人物形象是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美国时髦社会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