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百万富翁到手了没有?”芦揶揄似地笑着问道。
“我还没有选中。”南希回答说。“我正在挑选呢。”
“哎呀!你居然还想抓一把来挑选吗!那种人还是别轻易放过,南希——即使他的身价只差几块钱而不够格的话。话得说回来,这不见得是真心话吧——百万富翁们才瞧不起我们这种职业妇女呢。”
“他们还是瞧得起的好。”南希冷静而明智地说。“我们这种人能教他们怎样照料他们的钱财。”
“假如有一个百万富翁跟我说话,”芦笑着说,“我准会吓得手足无措。”
“那是因为你不认识他们。阔佬同一般人之间的区别只在于你对阔佬更要看管得严一些。芦,你那件外衣的红缎子衬里仿佛太鲜艳了一点儿,你说是吗?”
芦却朝她朋友的朴素的淡绿色短上衣瞥了一眼。
“唔,我倒没有这种看法——但是同你身上那件仿佛褪了色的东西比较起来,也许是鲜艳了一点儿。”
“这件短上衣,”南希得意地说,“跟上次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穿的式样一模一样。我这件的料子只花了三块九毛八。我猜想她那件比我要多花一百块钱。”
“好吧,”芦淡淡地说,“依我看,这种衣服不见得会让百万富翁上钩。说不定我会比你先找到一个呢。”
老实说,这两个朋友各有一套理论,恐怕要请哲学家来,才能评判它们的价值。有些姑娘由于爱面子,喜欢挑剔,甘心呆在商店和写字间里工作,勉强糊口;芦却没有这种脾气,她在喧闹闷人的洗衣作里高高兴兴地操弄她的熨斗。她的工资足够她维持舒适的生活而有余;因此她的衣服也沾了光,以致她有时候会不耐烦地瞟瞟那个穿得整整齐齐,然而不够讲究的丹恩——那个忠诚不渝、始终如一的丹恩。
至于南希呢,她的情况同千千万万的人一样。温文尔雅的上流社会所必需的绸缎、珠宝、花边、饰品、香水和音乐等等——这些玩意儿都是为女人而设的;也是理应属于她的。如果她认为这些东西是生命的一部分,如果她心甘情愿的话,就让她同它们接近接近吧。她可不会象以扫那样出卖自己的利益;尽管她挣得的红豆汤往往十分有限,她却保持着她的继承权。
南希呆在这种气氛里怡然自得。她坚定不移地吃她节俭的饭食,筹划她便宜的服饰。她对女人已经了解,现在正从习性和入选条件两方面来研究作为猎物的男人。总有一天,她会捕获她看中的猎物;但是她早就对自己许下诺言,不下手则已,一下手就非得打中她认为是最大最好的猎物不可,小一点的都在摒弃之列。
因此,她剪亮了灯盏,一直在等待那个到时候就会到来的新郎。
但是,她另外学到了一个教训,说不定是在不知不觉中学到的。她的价值标准开始转移改变。有时候,金元的符号在她心目中变得模糊,形成了“真理”、“荣誉”等等字样,时不时干脆就成了“善良”两个字。我们拿一个在大森林里猎取麋鹿的人打比方吧。他看到了一个小幽壑,苔藓斑驳,绿荫掩映,还有一道细流慢咽的溪水,潺潺地向他诉说着休憩和舒适。遇到这种情况,就连宁录的长矛也会变得迟钝的。①
①《旧约创世纪》第十章第九节中说宁录在耶和华面前是个英勇的猎户。
有时候,南希想知道,穿着波斯羔皮大衣的人,心里对于波斯羔皮的估价是不是始终象市价那么高。
一个星期四的傍晚,南希从店里出来,穿过六马路,往西到洗衣作去。芦和丹恩上次就约了她一起去看音乐喜剧。
她走到的时候,丹恩正好从洗衣作里出来。他脸上有一种古怪而紧张的神色。
“我想到这里来打听打听她的消息。”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