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的门已经关上。戈万在里面。
二 军事法庭
在当时,有关军事法庭的一切几乎都是由当事人决定的。仲马①曾在立法议会上提出军事立法草案,后来搭洛又在五百人院中进行修改,然而,有关军事法庭的法典直到帝国时期才定稿。附带说一句,从帝国时期起,军事法庭进行表决时必须从下级军官开始,但在大革命时还没有这项规定。
一七九三年,军事法庭的庭长本人就几乎是整个法庭,由他挑选法庭成员,排列军阶顺序,确定表决方式;他既是主人又是审判官。
①法国将军(一七六二-一八0六)。草垫椅,一张杉木桌,两支点燃的蜡烛,桌前有一张凳子。
一楼的大厅曾经筑有防御工事,现在是警卫室,西穆尔丹决定把这里作为军事法庭,这样一来,从牢房到法庭,从法庭到断头台便可缩短距离。
按照他的命令,军事法庭于中午十二时开庭。法庭布置如下:三把椅子是给审判官,凳子是给被告的。桌子两端各有一个凳子,一个是给助审员的,他是司务长,另一个是给记录员的,他是一位下士。
桌上有一简红色蜡漆,一个共和国的铜印,两个墨水瓶,两沓白纸,两张印刷的告示。告示都排放在那里,一张告示宣布的是不受法律保护,另一张告示上是国民公会的法令。
中间的那把椅子背靠着一簇三色旗。在这个过于简陋的时期,布置从简,警卫室很快就变成了法庭。
庭长的位置在中央,正对着牢房的门。
听众是士兵。
两名宪兵守在木凳两旁。
西穆尔丹坐在中央,右手是盖尚上尉,他是第一审判官,左手是拉杜中士,他是第二审判官。
西穆尔丹头戴有三色翎饰的帽子,挂着军刀,腰间插着两把枪,脸上那块鲜红色的刀疤使他更显得凶悍。
拉杜的伤口已被包扎。他头上缠一块手帕,手帕上的血迹在慢慢扩大。
中午十二时,审判还未开始。一名信使站在法庭的桌子旁边,人们听见他的马在外面蹬蹄。西穆尔丹正在写信,他写道:
救国委员会委员公民们:
朗特纳克已被捕,明日将被处决。
他写上日期,签上名,将信纸把好,封好,交给信使,信使立刻就走了。
接着,西穆尔丹高声说:
“打开牢门。”
那两名宪兵拉开门检,打开牢门,走了进去。
西穆尔丹抬起头,抱着两臂,看着门大声说:
“把犯人带上来。”
在开着的门拱下,在两名宪兵中间,出现了一个人。
这是戈万。
西穆尔丹一阵颤抖,惊呼道:
“戈万!”
接着又说:
“带犯人。”
“我就是。”戈万说。
“你?”
“是我。”
“那朗特纳克呢?”
“自由了。”
“自由!”
“是的。”
“逃跑了?”
“逃跑了。”
西穆尔丹战战兢兢地喃喃说:
“对了,这是他的城堡,他熟悉所有的出口,地牢大概与某个出口相通,我早该想到这一点。他逃掉了,而且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
“有人帮助他。”戈万说。
“帮他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