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封信的草稿上没有注明日期,至迟是一七六0年十月写的。
……你们的盛情是多么残酷啊!一个遗世者本来已经放弃了人生的乐趣,免得再感到人生的烦恼,你们为什么偏又搅乱他的安宁呢?我已经费了一辈子的光阴去寻找坚实的情谊,结果都是徒劳无功。在我以前能够取得的社会地位中,我都没有能结成这种情谊,难道在你们这样的社会地位中我还应该去寻找吗?势与利都吸引不了我了;我没有什么野心,也没有什么畏惧;我能抵抗一切,就是不能抵抗爱抚。你们俩为什么都要从我这个应该克服的弱点方面来向我进攻呢?象我们之间这样悬殊的地位,温情的自然流露是不会把我的心跟你们连结起来的。对于一颗不知道有两种交心方式、只能感受友谊的心灵,感激之情就够了吗?友谊啊,元帅夫人!这正是我的不幸所在!在你,在元帅先生,用这个名词是漂亮的,但是我如果信以为真,就未免太糊涂了。你们等闲游戏,而我却是一往情深。而游戏的终了就给我准备着许多新的怅惘。我多么恨你们所有的那些头衔啊。我又多么惋惜你们竟有那么些头衔啊!我觉得你们太配领略私生活的乐趣了!你们为什么不住在克拉兰斯呢!如果你们住在那里,我就会到那里去找我的人生幸福的。然而,又是什么蒙莫朗西府呀,又是什么卢森堡公馆呀!人们应该在这种地方看到让-雅克吗?一个爱平等的人,他有一颗多情的心,以爱来报答别人对他所表示的敬,便以为所报的相当于所受的了,他能把这样一颗心的爱送到这种地方吗?我知道,也已经看到你是慈祥而多情的,我惋惜我没能早日相信这一点,但是在你所处的那种地位,在你那种生活方式里,任何事物也不能给人一个持久的印象,那么多新的事物太容易互相抵消了,没有一个能留得下来。夫人,在你使得我无法再效法你之后,你是会把我忘掉的。我的不幸大部分是你给促成的,所以你不能得到谅解。
我在信里把卢森堡先生也拉到她一起,是想叫她听了我这番话不感到过于严峻;再说,我对卢森堡先生太放心了,对他的友谊的持久性,心里连一点疑惧的念头也不曾动过。我从卢森堡夫人方面所感到的担心,绝对不曾有一时一刻扩及到他身上。我知道他性格软弱,却很可靠,对他从来没有一点不信任。我不怕他的心会忽然变冷,正如我不能指望他的心能有英雄式的感情一样。我们相处中的质朴与亲昵,就表明了我们是多么互相信赖。我们两人都做对了:我有生之日,都将永远崇敬、永远爱戴这位贤良的高贵人物;而且,不管人家想了些什么办法要把他跟我离间开来,我深信他至死都是我的朋友,就仿佛我听到了他临终时的遗言。
一七六O年他们第二次来蒙莫朗西小住的时候,《朱丽》朗读完了,我就乞灵于《爱弥儿》的朗读,好使我在卢森堡夫人面前继续待下去,但是这部书的朗读没有那么成功,也许是题材不合她的口味,也许是朗读太多,使她厌烦了。然而,因为她老怪我甘愿受那些书商的骗,所以这次她要我把这部书交给她去设法付印,让我多挣几个钱。我同意了,却明白地提出条件:不得在法国印刷。也就是在这一点上我们争了很久;我呢,我认为不可能得到默许,甚至连请求默许都是不谨慎的,我又不愿让人家不得默许就在王国印刷;她呢,她却坚持说在政府当时所已经采取的那种制度下,连正式审查都不会有什么困难。她居然有办法叫马勒赛尔卜先生也同意了她的看法,他为这事亲笔写了一封长信给我,说明《萨瓦副主教信条录》正是一部到处都可以获得人们赞许的作品。在当时的情况下也可以获得宫廷的赞许。我看到这位官员一向是那么怕事,现在竟在这件事上变得这么随和,真有点吃惊。一般说来,一部书稿只要经他赞许,印刷就完全合法,所以我对这部书稿的印刷就再也提不出什么反对意见了。然而由于一种非常的顾虑,我还是要我这部书稿在荷兰印刷,并且还要交给书商内奥姆,我指定了书商还不够,又直接通知了他。不过我同意这一版书归一个法国书商发行,书印好了,在巴黎销售或随便在什么地方销售都可以,因为这种销售与我无关。卢森堡夫人和我商定的就是如此,约定之后,我就把我的手稿交给她了。
她这次小住,把她的孙女布弗莱小姐——今天是洛曾公爵夫人——也带来了。她那时叫作阿美丽,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姑娘。她有着处女的面貌、温柔和羞涩。她那副小面孔再可爱、再有趣不过了,它给人引起的感情也再温馨、再纯洁不过了。本来么,她还是个孩子,还不到十一岁呢。元帅夫人觉得她太羞涩了,总是想方设法鼓动她。她有好几次允许我吻她,我就带着我平时那种闷闷不乐的样子照办了。别人处在我那时的地位会说出许许多多好听的话来,而我却和哑巴一样待在那儿,窘迫万分;我也不知道究竟谁最害羞,是那个可怜的小姑娘呢,还是我自己。有一天我在小府第的楼梯上遇到了她:她刚去看戴莱丝,保姆还在跟戴莱丝说话。我不知对她说些什么才好,便提出给她一吻,她心里是一片天真无邪,所以也没有拒绝,她当天早晨还奉祖母之命,并且当着祖母的面,曾受到我的一吻呢。第二天,我在元帅夫人床头朗读《爱弥儿》,正好碰上我不无理由地批评我头天所做的那种事的那一段。她觉得我那种想法很正确,并且还对这一问题说了些很合情理的话,这就使我脸红起来了。我多么咒骂我这种不可思议的愚蠢啊,这种愚蠢常使我显出一副卑鄙有罪的样子,而其实我只是笨拙尴尬而已。在一个大家都知道不是没有智慧的人身上,这种愚蠢甚至会被认为是假装出来的辩白。我可以发誓,在这可能受到指摘的一吻中,和其他各次的亲吻一样,连阿美丽小姐的心灵和感官也不比我更加纯洁;我甚至还可以发誓,如果我当时能够避开她的话,我是会避开她的,并不是因为我不乐意看到她,而是因为我临时找不到一句好听的话来对她说,因而感到尴尬。一个人连国王的权力都不怕,一个小孩子就能叫他胆怯吗?究竟如何是好呢?脑子里连一点临机应变的能力都没有,怎么办呢?如果我勉强去跟遇到的人们说话,我就准要说出傻话来。如果什么话都不说吧,我就是个恨世嫉俗的人了,是个野性难驯的禽兽了,是只狗熊了。索性完全是白痴倒于我还有利些;可是,我在交际方面所缺乏的才能反把我所具有的才能变成毁灭我的工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