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知道的。我说着扬扬眉毛,对此我希望是种暗示。为了吻合我对妈妈的承诺,我曾在镜前练习过这些表情,但看来只有一次奏效。
“你认为是我写了这些东西?”
我点点头,他明知我希望如此。接着我举出自己的理由:还有别的谁知道我正在研究尼安德特人的骨头?除了我和他,还有谁还喜欢很久以前犹他州花花公子的故事?还有别的谁在写科幻小说?
“科幻小说,”他粗暴地回答。他列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见。
“可能是发错了,本来不打算发给你的;许多人知道犹他州花花公子的故事,那几乎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而且你认为是我写了这些东西,让我有点被侮辱的感觉。”
“呃?”
“它写得很拙劣,”罗恩说,“时间线也是完全错误的——在危险来临前他就逃脱了,那会降低读者对此的悬念。”
“那不是你发的了?”
“不是,我用名誉担保。”
“那就算了。”
然后我们交谈,或者倒不如说是他在谈。他谈的大多是他的女朋友玫兰妮和她的新工作,走过第六大道的人们,虽然距我们只有几英寸远。但他们是炎热的;而我们是凉爽的。这像是两个完全隔绝分离的世界——被玻璃窗分离的世界。
星期四早上我急切地登录,渴望早点开始研究我的骨头。我在打开最新的邮件前先浏览了基金会新闻组的信息(传言基金会要进行一项绝密的新计划)。
星期四
很抱歉,我昨天没有发信,因为“我的”NT醒了,我不想吓着他。自从我上次发送那封缩短的邮件后,我们这儿就一直在下雪。他相当镇定地看着我生火。上帝才知道他会怎么想我正说服他让他做的这件事,或者说上帝才知道他会怎么想。他只能发出四五个简单的音节。我等他睡了才启用计算机。在NT救了我后,我就跟他到了山上。很明显,他并不打算伤害我,尽管那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如果站直的话,他大约有六英尺高。但他从来没有站直过。他或许有250磅重。除了脸和双手外,他全身长满浓密的毛发,所以很难确定他到底有多重。我匆匆包扎住腿,它正在流血(毕竟一切OK)。我发现裂缝已经和我离开时大相径庭了。有什么东西拿走了我的食物。一头熊?随身的箱子被打个粉碎,里面一大半燕麦饼干不见了。幸运的是太空毯还留在这儿。我捅开它,他把他的东西放在一旁:一把制作粗糙的手斧:一件笨重、僵硬且臭气熏天的毛皮长袍;一个用动物肠线做的小袋,里面装有五块石头——看来像是小溪里的石头,白色的。他把它们展示给我看,好像我应该懂得那是什么东西似的——我也确实懂了——不过那是后来才弄明白的。他开始四处走动。
星期五中午我没有吃午饭,那样我就会有胃口在餐馆里吃东西。收到别的邮件我并不吃惊。我把星期四、星期五的一起打印出来准备拿给罗恩看。最少那会让他有个可谈论的话题。我想(或者说明白)自己的沉默让他觉得很难应对。
星期五
下雪。石头是他的一种计算方法。今天早上我看到他扔掉了一块石头。这样他还留有三块——像我一样,他好像也有日程安排。我们各异过虫子,看来NT会把腐烂的肉埋在大木头或石头下,然后再回去找虫子的。它们吃起来并不太糟,我尽力把穹们想象成小蔬菜。NT们睡眠时间很长。他的手非常像人类的手,他的手很白,他身上其他地方是棕色的,覆盖小说在厚厚的棕黄色皮毛下。我叫他虫虫。他并没用什么名字称呼我。看来他并不好奇我是谁或者我从哪儿来。离攫取时间还有二天(-46)。那意味着我得把他一直留到那个时候。真是意想不到的收获。其间天气变得很凶猛越来越凶猛,我担心电脑的电池,没有太阳让它们充电。
罗恩和我几乎总在同一个地方碰面,那就是对着第十大街的第六大道上的贝蕾汉堡店。当罗恩读邮件时他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