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时之后他来到机场,随身只带了一只轻便手提箱,箱子里只装了够一天换用的衣服以及几样化妆用品。他先飞往达拉斯,途中停留了90分钟,接着又飞往旧金山,然后在夜幕降临时又往回飞到卡尔加里,在那里赶上一辆夜半时分开往墨西哥城的特快列车。在墨西哥城他以平时经商用的别名登记,住进了一家饭店。这是他合法的别名,他到澳门、新加坡和香港做生意时用的就是这个名字。站在30层的塔式楼房的楼顶平台上,他呼吸着充满烟雾的空气,耳听着川流不息的车辆尖叫的声音以及远处传来的鼓声,眼看着烟雾沉沉的空中耀眼的绿色闪电,真不知道是否应该纵身跳下楼去。然而最终他决定与命运抗争到底。他不愿意与赫维特有丝毫相同之处,即使是在死的方式上也绝对不能一样,无论如何不能采取自杀这样一种过激的反应。但是,首先他应当弄清楚他遇到的麻烦究竟有多大。
饭店里有信息运行记录。他拨通电话后被告知,查询信息的收费标准是每使用一小时电脑得付500万比索。他有一点纳闷,不知道这是否像听起来的那么昂贵。实际上比索并不值钱,不是吗?换算成美元,可能是100或者500美元?这不算什么。
“我要哈佛法律信息记录,”他对着电脑监视器的屏幕说道,“犯罪情况,法庭辩论,具体资料,证据细节。”他严肃地一一键入指令,直到他接近了他所需要的东西。“眼闪摄影,”他说道,“原理,技术细节,重现影像的方法,是否作为证据被接受,记录的可靠性,上诉被驳回的次数。是否有最高法院的裁决?”
他获得的信息全是以一些古怪难懂的句子片断表述的。他把它打印出来,为此他不得不按每小时500万比索的收费标准额外付费。打印单上记录的信息如下:
位于大脑外层的感知路径……宽阶光学结构……形象印在脑皮层或主管视觉的脑皮层……低级神经元……利用侧向弯曲的身躯储存视觉信息……低级神经元……吸收放射性葡萄糖……向下装入……信号衰减……衰减期……信号增强滤波器……内华达控告本森,2011年……海马模拟……扁桃性结构……乙酰胆碱……美国最高法院,2012年3月23日……参见格罗斯与伯恩斯坦,2003年8月13日……米什金……阿彭泽勒……
够了,够了。他昏昏沉沉地浏览着打印单,直到黎明时分。然后他迷迷糊糊地计算了一下时差,便给他在纽约的律师打电话。
弗雷泽按下了保密滤波键。律师只知道有委托人打电话来了,但电视电话屏幕上的图像却模糊不清,声音经过滤波处理后无法辨认。与其说这是在保护弗雷泽,倒不如说是在保护律师。因为新近在法学界出现了一些怪花招,于是律师们愈来愈加谨慎,不愿冒风险被指责为委托人的同谋。很快屏幕上便出现询问付费方式的问题。弗雷泽回答说把帐单寄到饭店来,于是屏幕上出现指令,让他继续通话。
“假如说我应当对一桩伤人致命的事件负责,当事件发生时受害者有很好的机会把我看得一清二楚。那么他们重现‘眼闪摄影’影像的可能性有多大?”
“这取决于死亡过程中损坏程度有多大。事情是如何发生的呢?”
“这不是法律上特许不予泄露的内情吗?”
“抱歉。”
“甚至在按下保密滤波键的情况下都不能泄露吗?”
“是的。不过如果死亡的方式很独特或者说十分特殊,我怎么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必须知道更多的情况。”
“这事并不独特,”弗雷泽说道,“或者说一点也不特殊,但是我不想讲得很详细。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伤害不会引起脑外伤。我的意思是,不像子弹从两眼之间穿过或者掉进盐酸缸里那样……”
“我明白了。这事发生在一个大城市里?”
“对,一个大城市。”
“在密苏里、亚拉巴马或者肯塔基?”
“都不是,”弗雷泽答道,“这事发生在可以合法重现‘眼闪摄影’影像的一个州里。这一点毫无疑问。”
“尸体呢?你估计人死后多久尸体会被发现?”